ICO監管全球范圍內趨嚴,美國甚至納入證券法管理通信
ICO全球監管趨嚴,各國開始密切關注這一新生事物,中國叫停之外,美國、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國也相繼發布風險提示。
ICO(首次代幣發行)全球監管趨嚴,各國開始密切關注這一新生事物,中國叫停之外,美國、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國也相繼發布風險提示。
9月4日,中國央行等七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下稱《公告》),全面叫停代幣融資。《公告》指出,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準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同時,《公告》要求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當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做出清退等安排。有關部門將依法嚴肅查處拒不停止的代幣發行融資活動以及已完成的代幣發行融資項目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在中國監管部門明示對ICO史無前例的嚴監管態度前后,各個國家已經對這一新生事物有所關注,部分國家也發布了風險提示,但是毫無疑問的是,中國是最嚴厲的。
美國:ICO適用于證券法
7月25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發布聲明并附關于ICO項目The DAO的報告,明確ICO代幣是一種證券,在SEC的監管范圍內,需要符合聯邦證券法的相關規定,并且提醒投資者謹慎作出投資決定。
而被SEC調查的基于以太坊的The DAO項目,該項目去年創下1.523億美元眾籌紀錄后,在6月遭受黑客攻擊,丟失了至少360萬以太幣,所以這次該項目成為SEC的“眼中釘”。
SEC指出,ICO的市場參與者發行和出售證券需要在SEC注冊,如果不想報備,那一定要符合豁免情形。此外,還需要考慮交易平臺是不是符合交易所規定,提供和出售證券的實體是否是投資公司,提供投資建議的人是否為投資顧問,“數字化的價值工具和使用分布式賬本、區塊鏈技術而發行的產品,不能游走于聯邦證券法之外。”
“我們意識到新技術為隱藏在新名詞后面的騙術提供了機會,我們敦促投資者用傳統的審慎的眼光去做新型投資決斷,這包括――很多聽起來美好到不真實的交易,低風險甚至零風險但是高回報的承諾,高壓銷售策略,與未注冊或無牌賣家合作,”SEC在聲明中表示。
8月29日,SEC再次發出警告ICO投資風險,指出正在進行ICO發行的公司存在詐騙可能,利用新興技術誘惑、說服潛在受害者進入投資騙局,聲稱擁有ICO技術的公司,存在“拉高出貨”和“市場操縱”的欺詐可能。
SEC還向投資者建議,在購買股票前,一定要研究該公司的財務、組織和業務前景,特別是在停牌后。這些信息通常可以在公司向SEC提交的文件中找到;對于不需要向SEC提交報告的一些公司,因為可能沒有最新和準確的信息,投資者需要小心交易這些公司股票的風險。
此外,美國近期也暫停了一些ICO項目交易,比如8月9日暫停了一家叫做CIAO的公司的ICO交易,因為SEC對其項目計劃書仍有疑義。First Bitcoin Capital,CorpStrategic Global和Sunshine Capital這幾家公司的ICO項目也暫停了交易。
中國香港:ICO屬于證券
9月5日,香港證監會在其網站發布聲明稱,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留意到,香港及其他地方有愈來愈多以首次代幣發行(ICO)來募集資金的活動,視乎個別ICO的事實及情況,當中所發售或銷售的數碼代幣可能屬于《證券及期貨條例》所界定的“證券”,并受到香港證券法例的規管。
對于屬于證券的ICO,香港打算牌照化管理。
香港證監會的聲明稱,如ICO所涉及的數碼代幣符合“證券”的定義,就該類數碼代幣提供交易服務或提供意見,或者管理或推廣投資數碼代幣的基金,均可能構成“受規管活動”(《證券及期貨條例》附表5第1部所指明的“受規管活動”)。從事“受規管活動”的人士或機構,不論是否位處香港,只要其業務活動是以香港公眾為對象,便須獲證監會發牌或向證監會注冊。
英國:有監管沙盒,觀望中
英國對區塊鏈技術在內的金融科技有“監管沙盒”。“監管沙盒”是一個“安全空間”,在這個安全空間內,金融科技企業可以測試其創新的金融產品、服務、商業模式和營銷方式,而不用在相關活動碰到問題時立即受到監管規則的約束。在英國,加密貨幣和代幣都被視為私有貨幣(Private Currency),而ICO發行者都是基于自己對于法律的解讀來操作,自行承擔政策和法律風險。
新加坡:發布風險提示
同樣有監管沙盒的新加坡與英國態度類似,將虛擬代幣認定為資產而不是證券,因此不需要接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的監管,但是考慮到ICO的匿名性和洗錢、反恐融資風險,納入沙盒。
新加坡也有監管趨嚴的跡象。8月中旬,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及商業事務局(CAD)發布聯合聲明,提醒公眾留意首次代幣發行(ICO)及虛擬貨幣投資風險:“公眾應謹慎行事,了解ICO以及數字代幣投資方案的相關風險。”
MAS還警告說,客戶應該警惕那些承諾高回報的投資計劃,這可能是一場騙局,可能還會承諾高傭金。這樣的數字代幣還可能是多層傳銷(MLM)騙局,比如臭名昭著的OneCoin代幣。
而新加坡的鄰居,馬來西亞證券監督委員會也在9月7日發布聲明警惕ICO風險,并稱ICO項目不受管制,可能會使投資者陷入欺詐,也可能涉及洗錢和資助恐怖主義的行為。此外,代幣銷售的運營者可以在國外進行該活動,這意味著投資的收回“可能受外國法律或法規的制約”。
瑞士:不需特殊許可
全球金融機構密集的“避稅天堂”瑞士,對ICO最為寬松,發行代幣不用相關的特殊許可證,但是需要在瑞士金融監管局(FINMA)的批準下開展業務。此外,有關企業如果要開展反洗錢法律規定范圍內的業務,比如比特幣經營,就要注冊為金融中介機構或者自律組織,并受相關法律法規約束。瑞士國內有一些數字貨幣經紀商為創業公司在合法要求下提供ICO服務。比如成立于2013年8月的Bitcoin Suisse AG。
韓國:保證金制度
雖然韓國大媽們熱衷于比特幣,但是ICO在韓國不算火熱。據韓國商業報道,韓國央行、金融監管機構和數字貨幣企業組成的工作組在9月3日大會上宣布,加強對于數字貨幣的監管,加強用戶認證流程,并將關注洗錢、非法融資、交易活動,還將以違反資本市場法,懲罰利用ICO發行股票來籌集資金的平臺。此外,據coindesk報道,韓國方面正打算針對ICO交易平臺推出保證金制度。
日本:嚴管虛擬代幣買賣
今年4月1日,日本內閣會議通過的《關于虛擬代幣交換業者的內閣府令》開始實施。該文件承認比特幣的合法性,但是規定從事虛擬代幣買賣和虛擬代幣間交換業務的公司,需要在政府登錄申請,在申請時需要提供包括3年內的收支預想、公司結構等各種信息。日本相關ICO公司需要按照規定增加自身的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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