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圈”不等于“鏈圈” 區塊鏈金融實踐在路上金融
近期,中國先后叫停了ICO(首次代幣發行)以及比特幣交易,這從心理層面上挑動了區塊鏈技術界人士的神經。人們關注的是,究竟區塊鏈技術對金融機構有何實際意義?在實踐中又有哪些缺陷需要優化…
近期,中國先后叫停了ICO(首次代幣發行)以及比特幣交易,這從心理層面上挑動了區塊鏈技術界人士的神經。人們關注的是,究竟區塊鏈技術對金融機構有何實際意義?在實踐中又有哪些缺陷需要優化?監管科技(RegTech)又將如何推進?
“需要強調的是,‘幣圈’和’‘鏈圈’并不是一回事。對于金融機構而言,聯盟鏈是最為可行的區塊鏈應用,尤其是在同業業務方面。”浙商銀行信息科技部需求設計中心總經理助理臧鋮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眼下,不僅存在大量的區塊鏈技術創業團隊,阿里、騰訊、百度、平安、萬向等大型集團也積極參與,區塊鏈聯盟不斷涌現。
所謂聯盟鏈,是由數量可控的若干行業參與者組成,這些參與者為了共同目標聚在一起。以聯盟區塊鏈跨境匯款體系為例,為了提高跨境匯款效率,大家自愿集合出力構建這一體系,以協議約定的方式做出貢獻。假設某個參與者突發奇想要自立門戶,它會發現跨境匯款體系要求自己在全球各地設有網點,并且匯出匯入雙方客戶都必須在本行開戶,業務將難以開展,因此參與到一個聯盟中才是最經濟有效的選擇。
與此同時,經歷了這一輪虛擬貨幣監管風暴,未來金融科技和監管科技協同發展,才是推動金融創新和金融穩定的最佳選擇。央行參事盛松成此前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區塊鏈被比喻為一部‘信任機器’,應用場景眾多。但金融是一個敏感行業,需受到各種制度、規章的約束。區塊鏈在金融方面的應用還處于初期階段,只要涉及到發揮了某些金融功能,就需要‘穿透式監管’。”
“幣圈”不等于“鏈圈”
區塊鏈技術來源于2009年1月出現的比特幣,但實際上,區塊鏈技術從2015年才受到重視,2016年大量的機構對區塊鏈進行概念驗證,2017年區塊鏈應用開始發力,各種ICO項目層出不窮、“盛極一時”。
但是,由于區塊鏈應用的復雜性,大量的扛著區塊鏈大旗的欺騙性項目混雜其中。業內人士認為,從白皮書看,有超過90%的項目難以落地,可能淪為空氣幣,甚至不乏打著區塊鏈幌子的傳銷幣。此外,多數ICO項目中,代幣價格只和交易掛鉤,屬于投機炒作性質,短期內價值與業務的發展關聯不大。這也是監管層對此重拳出擊的原因。
杭州區塊鏈技術與應用聯合會的秘書長王雷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對于區塊鏈企業來說,此前ICO是一種選擇,監管力度加大后風投可能是長期而言更好的選擇。以合規合法的途徑發展,好于依靠ICO融資野蠻生長。”
緊接著,進入9月,中國境內加密數字貨幣和法幣之間的兌換被叫停、交易平臺也被叫停。
其實,自2013年以來,對于虛擬貨幣二級市場的扭曲效應,監管層已經感到風險巨大。當時比特幣在中國境內的交易量超過了全球交易量的九成,并把比特幣推向了8000元的歷史高點。個別交易所做莊、放杠桿甚至監守自盜的做法屢見不鮮。
進入2017年,比特幣不但重新站上8000元歷史高點,更一再刷新紀錄,在2017年7月最高達到每枚3萬元,一時號稱目標5萬元。
盡管針對ICO和比特幣等加密貨幣交易的監管相繼出臺,但這并不意味著區塊鏈技術被否認。盛松成對記者表示,與區塊鏈相關的技術包括加密技術、點對點通訊技術、分布式數據儲存技術,從經濟學角度看,它包括的經濟原理有共識機制、激勵機制、記賬理論、貨幣理論、金融理論、產權理論、契約理論等等,是一個復合的技術,擁有雄厚且艱深的理論基礎。
“區塊鏈已經被世界機構、政府、企業、專家、從業人士廣泛確認為一種極為重要的革新性技術。世界經濟論壇預測,到2027年,全球GDP大約有10%將會存儲在區塊鏈上。”盛松成說。
區塊鏈的金融實踐
已經過去的2016年被稱為區塊鏈技術的元年,多家銀行對區塊鏈進行了探索性的研究與嘗試。
眼下,金融機構普遍認為,區塊鏈去中心化是技術上去中心化,但業務上還是要有中心。區塊鏈作為一項技術,并沒有改變金融業務的本質。機構可以用區塊鏈改造現有的系統架構,這些架構傳統技術也能做,但區塊鏈在一些領域的效率和安全性更高。
區塊鏈應用一般分為三個層級:私有鏈(PrivateBlockchain)、聯盟鏈(ConsortiumBlockchain)和公有鏈(PublicBlockchain)。其中,私有鏈為一個公司或組織內部使用,目前尚無典型案例;公有鏈以比特幣為代表,對所有個人或機構用戶開放,全球央行正在研究的數字貨幣也是代表之一;而聯盟鏈介于私有鏈和公有鏈之間,大部分金融機構將聯盟鏈作為發展路徑,共同研發區塊鏈應用技術。
區塊鏈參與者的參與動力需從兩個方面考慮:一是公有鏈的參與者,二是聯盟鏈的參與者。公有鏈如比特幣的參與者,其利益來自記賬成功后的比特幣獎勵,這是個人角度的逐利行為。一旦自身計算能力無法與他人競爭,從而難以獲得獎勵,他的動機就會消失。
臧鋮對記者表示,如果堅持公有鏈道路,“去中心化、去信任、匿名、透明、不可篡改”等引發人們極大熱情的特征屬性,可能使得該技術依托于互聯網形成越來越多的法外之地。因此,這一發展方向適用于想盡可能更多保持隱私的個人,但與金融行業格格不入。
相比之下,按照傳統金融機構甚至各國央行的思維方式進行改進,形成具備“一超多強”特性的聯盟區塊鏈,或許更具實際意義。也就是說,在一個聯盟鏈生態體系內存在一個超級管理員負責權限控制,并由多個參與者負責賬務記載,同時有線下規則約束參與者的行為,構成一定程度上去中心、分布式的金融區塊鏈體系。
沿襲著“聯盟鏈”的思路,各大金融機構已經有了落地的應用。
2016年8月,微眾銀行聯合上海華瑞銀行基于BCOS平臺的早期版本推出了國內首個在生產環境中運行的銀行間聯盟型區塊鏈應用場景——聯合貸款備付金管理及對賬平臺。通過區塊鏈與分布式賬本技術,優化聯合貸款業務中的備付金管理及對賬流程。隨后,洛陽銀行、長沙銀行也相繼接入該平臺,經過近一年的運行,該平臺所記錄的真實交易筆數已達數百萬。
2017年初,浙商銀行聯合趣鏈科技推出“應收款鏈平臺”。至此,浙商銀行已經有了移動數字匯票和應收款鏈平臺兩大應用。“移動數字匯票主要有兩個層面的應用,一是應用邏輯層面,主要呈現客戶界面,執行業務邏輯;另一是區塊鏈賬本層面,主要是對所有票據生成、流轉、注銷的記錄,兩個層面共同實現了移動數字匯票的業務。”臧鋮告訴記者。
“應收款鏈平臺”則是業內首款將區塊鏈技術應用于應收賬款融資的創新應用,可為核心企業與上下游企業共同構建供應鏈商圈,提供在線簽發、保兌、轉讓、買賣、兌付應收賬款等服務,將企業應收賬款轉化為新型電子結算和融資工具,隨時對外支付或融資,實現商圈內“無資金”交易,降低產業鏈整體成本。
在機構同業業務中,之所以區塊鏈能有所作為,“原來在數據放在一個中心化的銀行服務器上,如果中心服務器崩潰就會產生風險,但區塊鏈有技術機制可以保證,參與方人手有一本賬本,只要加入聯盟,就可以從各個節點去同步一本一模一樣的賬本,且無法篡改。只要一方改了,其他方就會將其覆蓋掉,這主要是因為‘拜占庭算法’,可以保證一定比例以內的故障。”臧鋮告訴記者。
“聯盟鏈”或為發展方向
此外,各界也一致認為,區塊鏈在跨境匯款等領域的應用將能大幅提升效率、降低成本。傳統跨境匯款涉及匯出行、匯入行、SWIFT多方,花費時間長、成本高。這是由于必須由信任機構完成相應的賬務處理和清算,通常至少要T+1的時間才到賬,手續費用昂貴。
相比之下,在一個由全球各主要銀行構成的聯盟區塊鏈跨境匯款體系中,轉出方只需在開戶行提交轉賬請求,通過聯盟區塊鏈提交轉賬交易至轉入方開戶行區塊鏈戶頭,并由各記賬結點進行成功記賬,中間無需中介進行記賬和清算,也不會產生中介收費,更像在一個機構內部運作,在效率和成本上有極大提升。
在國際上,上述聯盟體系的代表就是金融區塊鏈聯盟R3,其成立于2015年9月,包括高盛、瑞銀等全球40多家金融機構加入,國內目前只有中國平安加入。
不過今年以來,相關聯盟在中國也不斷涌現。今年5月31日,金融區塊鏈合作聯盟(深圳)于深圳成立,成員包括微眾銀行、平安銀行、招銀網絡、恒生電子、京東金融、騰訊、華為、銀鏈科技、深圳市金融信息服務協會等31家企業或組織;此前4月,中國分布式總賬基礎協議聯盟(ChinaLedger聯盟)在北京成立。
“金鏈盟是想做成一個非盈利性的研究平臺,參與的都是持牌金融機構或金融信息系統服務提供商,通過開展課題研究合作,比如定義聯盟鏈的技術標準、研究應用場景等,促進區塊鏈技術在金融行業的落地應用。”微眾銀行首席信息官馬智濤此前表示。
馬智濤解釋稱,金鏈盟期望基于區塊鏈技術,進行理財產品、票據等金融資產交易。目前思路是基于區塊鏈的金融資產交易只會將金融機構端接入鏈內,以聯盟鏈的方式運行,暫時不會將消費端用戶上鏈。
他舉例稱,微眾銀行的微粒貸目前有20多家合作銀行,如果未來擴展到數百家,數據交換及清算對賬工作將會極其復雜。如果使用區塊鏈技術,合作銀行將可以實時收到已確認的貸款信息,免除了依賴日終對賬文件進行清算對賬的繁重工作;雖然目前的技術也可以做到,但區塊鏈技術有望進一步提升效率。
優化技術融入監管科技
盡管區塊鏈技術在中國和全球范圍內大有可為,但過去市場也經歷對技術的“盲目崇拜”的階段,這一仍處于初級階段的技術仍需經歷實踐的考驗和優化。
其實,區塊鏈的固有缺陷十分明顯,其存在著記賬效率低下與“51%算力攻擊”的原生缺陷。但有缺陷就有優化行為,特別是針對金融行業的應用。例如,區塊鏈固有的低效問題目前可通過“側鏈”技術進行緩解,即主鏈按照原有機制進行記賬,而有多條側鏈負責實時記錄交易信息,并在主鏈生成新的區塊時將這些記錄進行記賬,這樣就規避了必須等到生成新區塊時才能記賬的低效問題。
又如,對于區塊鏈“51%算力攻擊”的缺陷,目前可通過應用聯盟鏈來規避,即將記賬權限限制在少數幾個可控的參與者手中,大多數個體參與者只能進行交易,甚至聯盟鏈還包括了“超級管理員”,能夠控制參與者授權的節點,從而實現對整個區塊鏈的安全管控。此外,臧鋮告訴記者,還可通過投票機制隨機產生記賬結點,避免純粹依靠計算能力優勢進行記賬權的搶奪。
此外,他也提及,實際上應用于商用場景的區塊鏈技術已經與比特幣時代的區塊鏈技術大相徑庭,“僅僅從概念上的公有鏈到聯盟鏈的轉變,不足以描述與支持這一技術在商用尤其是金融行業應用中的變革。我們在金融行業應用的實踐過程中遇到了許多此前不曾遇到的問題并進行了思考,對這一轉變中的關鍵問題,如國密算法支持、數據訪問隔離、客戶平權關系,以及由此帶來的客戶私鑰保存與企業客戶多人操作與賬戶對應關系等無法回避的問題進行了研究與實踐,使得這一技術能夠適應于金融行業的應用場景,并且滿足監管的基本要求。”
就數據隔離這一問題而言,區塊鏈的特點是各節點均可獲得全部數據,因此產生一個核心問題:如何保證客戶、金融機構只能查詢自身數據,從而避免個人信息泄露、避免機構之間爭奪客戶資源,同時保證監管機構能夠獲取所有數據?
于是,從應用層面,相關機構需要通過智能合約(smartcontract)進行約束,智能合約可視作一段部署在區塊鏈上可自動運行的程序,通過虛擬機確保智能合約的執行環境被完全隔離,運行在虛擬機內部的代碼不能接觸到網絡、文件系統或者其他進程。在查詢時驗證查詢方簽名,對客戶而言只有查詢方作為交易方的交易記錄才可被查詢獲得,對于機構而言只有通過該機構發起的交易才可被查詢獲得,從而確保客戶只能查詢自己的資產、交易記錄等。
同時,作為監管科技的體現,監管機構可獲得特別權限,允許其訪問區塊鏈中所有客戶及金融機構的交易數據,例如支持監管機構作為觀察節點(node)加入聯盟鏈。
在央行金融研究所所長孫國峰看來,中國的監管科技可以定義為“科技和監管的有機結合”,使技術用于金融機構,并滿足監管合規要求。監管科技最早起源于發達經濟體,特別是在國際金融危機之后開始逐漸發展起來,主要源自于供給和需求兩側因素。
孫國峰認為,從需求方面看,金融危機后各國監管當局加強監管,金融機構遵守監管法令的成本增加。從供給方面看,近兩年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新技術的蓬勃發展,使得監管科技發展具備了技術上實現的條件。中國要發展監管科技,一是要推動大數據的標準化,這是進行大數據分析、人工智能運用的基礎。
目前監管科技的發展路徑,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由金融監管當局獨立研究與開發金融科技系統;二是金融監管當局將監管系統的研究開發外包;三是由金融科技公司進行研發,由監管當局、第三方進行評估,可以使用之后再進行推廣,形成適應整個行業的監管科技系統。
眼下的共識在于,未來中國金融科技監管要注重微觀功能監管和宏觀審慎管理相結合,“穿透式監管”不僅流行于大資管圈,更在于金融科技,目的則都是在于實現監管全覆蓋,避免監管空白。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周艾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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