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縱火案保姆竟是“老賴” 陷7起民間借貸案金融
分別是申請執行人王某某與被執行人莫某晶民間借貸糾紛案、申請執行人蔡某某與被執行人莫某晶、麥某某民間借貸糾紛案,以及申請執行人蔡某某與被執行人莫某晶、麥某某民間借貸糾紛案,如2016年10月立案的申請執行人蔡某某與被執行人莫某晶、麥某某的民間借貸糾紛。
造成杭州“藍色錢江”小區母子四人死亡的放火案嫌疑人、該戶保姆莫某晶已被警方刑事拘留。6月27日,澎湃新聞從她老家廣東東莞市第二法院證實,莫某晶在當地身陷7
造成杭州“藍色錢江”小區母子四人死亡的放火案嫌疑人、該戶保姆莫某晶已被警方刑事拘留。6月27日,澎湃新聞從她老家廣東東莞市第二法院證實,莫某晶在當地身陷7起民間借貸執行案,申請執行標的總額60多萬元。
6月22日清晨,杭州“藍色錢江”小區2幢1單元1802室發生火災,該戶女主人和三個孩子遇難。據了解,1802室面積360平方米,過火面積約50平方米。當天,警方調查明確這起火災為放火案,通過保姆專用電梯逃生的保姆莫某晶有重大作案嫌疑。
東莞市第二法院27日向澎湃新聞發來的“關于莫某晶有關案件情況的回復”顯示,莫在該院有七起被執行案件,其中三起剛收案,暫未采取執行措施,該院將依法執行。因莫某晶名下沒有財產也找不到人,無法采取司法拘留等強制措施,已于2016年凍結莫某晶在老家東莞市長安鎮廈邊社區每年約一萬元的分紅,并在官網發布執行通知公告。
在這七起被執行人包括莫某晶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中,四起執行案件的立案時間在2016年,另三起均在2017年6月。
如2016年10月立案的申請執行人蔡某某與被執行人莫某晶、麥某某的民間借貸糾紛,一審認定:案涉兩筆借款合同關系發生于2014年,均在麥某某和莫某晶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發生的債務,麥某某無法證明案涉款項被莫某晶用于賭博或還賭債,對其主張應承擔舉證不能的后果,一審判決莫某晶、麥某某于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內,向蔡某某連帶償還借款11萬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莫某晶一審開庭時缺席,判決后麥某某上訴,東莞市中院于2016年6月維持原判。
該案中的麥某某即莫某晶前夫。據介紹,因莫某晶個人名下沒有財產,也找不到人,東莞市第二法院執行法官曾到莫與麥某某共同居住過的房子(現由前夫及其父親居住,產權屬前夫家)尋找,但找不到,電話也聯系不上。
因下落不明,法院無法對莫某晶采取司法拘留等強制措施。2016年,執行法官凍結莫在社區每年約一萬元的分紅。2017年2月,法院在官網發布執行通知公告,通知莫某晶等履行判決書確定內容。
另三起暫未采取措施的執行案,分別是申請執行人王某某與被執行人莫某晶民間借貸糾紛案、申請執行人蔡某某與被執行人莫某晶、麥某某民間借貸糾紛案,以及申請執行人蔡某某與被執行人莫某晶、麥某某民間借貸糾紛案,涉案本金分別為5.5萬、5萬、6萬元,一審開庭時莫某晶均缺席,一審判決書均已生效。
此外,澎湃新聞在新華網廣東頻道“廣州市法院系統公告送達”欄目中檢索到落款為今年3月17日的廣州天河區人民法院公告。
公告稱,該院受理的原告胡某某訴被告莫某晶、麥某某民間借貸糾紛案已審結,現向莫某晶公告送達(2016)粵0106民初9317號民事判決書:被告莫某晶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胡某某償還借款3萬元及其利息;駁回原告胡某某的其他訴訟請求。公告限令莫某晶自該公告發出之日起六十日內來該院領取判決書,逾期視為送達。
(原標題:杭州涉縱火保姆在老家陷7起民間借貸案,執行標的達60余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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