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新規第一股將誕生,如何理解小米招股書上的“巨額負債”?金融
根據小米今天在香港提交的招股書,5500員工分得500億股權,人均近1000萬,上市半年后解禁。
港股新規發布之后,小米有望成為港交所“同股不同權”第一股。
鈦媒體從港交所官網獲悉,小米已正式提交 IPO 申請文件,中信里昂、高盛與摩根士丹利為聯席保薦人。
據招股書披露(下載招股書全文,請登陸鈦媒體 Pro 專業版),小米2015年至2017年收入分別為668.11億元、684.34.億元和1146.25億元,2017年同比增長67.5%;經營利潤為13.73億元、37.85億元和122.15億元,2017年同比增長222.7%。
不過,小米沒有公布具體上市時間。據香港經濟日報昨日報道,小米本周三(5月2日)遞交上市申請,最快6月底至7月初掛牌,亦即6月中招股。
小米料為“同股不同權”打頭陣,預料集資至少100億美元(785億港元),成為今年集資最大新股。報道指出,小米在香港上市后,會考慮以CDR(中國預托證券)在內地上市。
一:收入結構及最“值錢”的資產是什么?
小米2015年至2017年總收入分別為668.11億元、684.34.億元和1146.25億元,2017年同比增長67.5%。
招股書顯示,2015年、2016年、2017年,小米的海外市場收入分別為40.5億元、91.5億元、320.8億元。截至2018年3月,小米用戶每天使用小米手機的平均時間約4.5小時,MIUI月活用戶超過了1.9億,用戶規模、活躍度、使用時長等指標均達到國際一流互聯網公司水平。
關鍵詞1:絕大部分收入來自智能手機業務板塊。
數據顯示,智能手機占總收入比在2015年達80.4%、2016年達71.3%、2017年達70.3%。
另外,因毛利率較高,互聯網服務已成為小米盈利的重要來源,但互聯網服務部分占總收入比仍然比較低。
2015年、2016年、2017年,小米互聯網服務收入占總收入比分別達到4.9%、9.6%、8.6%,該部分收入主要來自于廣告服務及互聯網增值服務(主要包括游戲)。
2015年、2016年、2017年,小米互聯網服務收入分別為32.4億元、65.4億元、98.9億元,年復合增長率74.7%。2015年、2016年、2017年,小米互聯網服務毛利率分別為64.2%、64.4%、60.2%。
關鍵詞2:大客戶集中風險一般。
前五大客戶分別占總收入比:2015年、2016年、2017年分別占比29.7%、27%、32.0%。
最大客戶占總收入比:2015年、2016年、2017年分別占比10.4%、15.4%、13.5%。
針對收入結構,老虎證券投研團隊也向鈦媒體分析稱,“互聯網服務占小米營收的8.6%,但是毛利率高達60%以上,顯然這是一塊非常值得期待的業務;然而,目前手機產品占營收的比例一直在70%以上,是主要收入來源,雖然雷軍說小米硬件凈利潤率永不超過5%,但是互聯網業務的獲客主要也是來自于它的硬件產品。”
也就是說,如雷軍所期待,互聯網服務將是小米估值的主要爆發點。但小米的手機業務,無論是對于營收的貢獻還是對于估值的影響,都是最被市場所擔心的。
二:如何解讀巨額虧損?
2015年小米凈虧損76.3億元,2016年凈利潤4.9億元,而在2017年凈虧損438.9億元。
但值得注意的是,扣除可轉換可贖回優先股公允價值變動和向員工發放股份等因素,小米2015年小米凈虧損3.0億元、2016年凈利潤19.0億元,2017年凈利潤53.6億元。
那么,上述巨額負債究竟是怎么回事?
小米在招股說明書中表示,截止2017年12月31日,小米凈負債達到1272億元,累計虧損1290億元,主要是由于可轉換可贖回優先股產生大額公允價值虧損。
實際上,“優先股公允價值虧損”并非真的虧損,在小米正式上市后,此前所產生的可轉換可贖回優先股將會轉換成普通股,由債券轉為股權,因此不會發生任何公允價值虧損。
針對小米招股書中出現負債、虧損等關鍵數據,和港股實行的國際會計準則有很大的關系,即部分負債(計入“虧損”)來自于“可轉換優先股”的發行。
對此,有關專業人士第一時間向鈦媒體回應稱:
“我們不能只從字面上去理解,我們要看到‘負債’、‘虧損’產生的原因。互聯網公司通常會有多輪融資發行可轉換可贖回優先股,在國際會計準則下,這種優先股會體現為‘對股東的負債’,其公允價值的上升會記錄于公司賬面的虧損。但實際上,公司并未沒有這樣的虧損發生,對公司實際運營也沒有影響,這筆所謂的‘負債’數字在上市那一刻就會消失。”
小米在招股說明書中也解釋道,可轉換可贖回優先股于合并資產負債表指定為負債,而公允價值增加于合并損益表確認為公允價值虧損。由于所有可轉換可贖回優先股將于后轉換成普通股,因此不會產生任何公允價值虧損。
也就是說,隨著小米公司的不斷增值,優先股也不斷增值,而這些增值的部分,在財務里面就記為了虧損。2017年的虧損是由于港交所對于優先股權益的計算規則所致,并非實際虧損。
這是港交所的規定,把這些公司上市后必須要贖回的優先股作為負債。可轉換優先股是一級市場機構投資人常用的投資入股方式,這樣可以保證投資者利益,保證成本絕對覆蓋,也能保證繼續持有公司上市后的普通股票。
這筆所謂的“負債”數字在上市那一刻就會消失,優先股會轉換成普通股,就不是債權而是股權了,上市就是專成普通股的過程。這種虧損的數字越大,其實越說明這家公司的被大家認可的價值高。
美圖2016年上市也遇到過這個問題,被外界看成是巨額虧損而被市場各種質疑。美股就沒有這樣的規定。
三:通過雙重股權架構,雷軍表決權比例超過50%
小米披露了上市前的持股比例情況。當前,小米的四位自然人股東分別是小米公司創始人、董事長兼CEO雷軍,聯合創始人、總裁林斌,聯合創始人、品牌戰略官黎萬強,聯合創始人、副總裁、生態鏈負責人劉德和聯合創始人、副總裁、MIUI 負責人洪峰。董事會主要成員為雷軍、林斌、黎萬強、許達來、劉芹。
具體數據上,雷軍持有31.4124%的股份、林斌持有13.3286%、黎萬強持3.2375%、黃江吉(已離職)持3.2375%、洪鋒持3.2207%、許達來持2.9312%、劉德持1.5494%、周光平持1.4317%(已離職)、王川(小米電視掌舵人)持1.1149%、晨興集團持股17.1931%,其他投資者持有21.3430%。
股權結構上,執行董事、董事會主席兼首席執行官雷軍持股比例為31.4%,如計入總股本ESOP員工持股計劃的期權池,則雷軍的持股比例為28%。通過雙重股權架構,雷軍的表決權比例超過50%,為小米集團控股股東。
按照港交所新政,小米董事長雷軍和小米總裁林斌擁有“超級投票權”的A類股票,相比普通股,投票權最高可達一股10票。而其他人持有的為B類股,每份可以投1票。對于保留事項,均按一股一票計算。
也就是說,通過雙重股權架構,雷軍的表決權比例超過50%,為小米集團控股股東。
“同股不同權”也叫做AB股結構,公司管理層持A股,擁有高投票權;一般股東持B股,擁有低投票權(一股一票或無投票權)。作為補償,高投票權的股票一般流通性較差,一旦流通出售,即從A類股轉為B類股。
(來源:鈦媒體,作者:趙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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