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規模被限制 網貸業務被戴緊箍咒通信
對于網貸違規業務,監管下發了多項監管文件,業內也很明確。但是如何理解“存量違規業務”,業內仍有分歧,需要監管進一步明確。
網貸監管進一步升級。北京商報記者從多家平臺了解到,目前包括北京、上海等地的監管部門均向平臺下發書面或者口頭通知,要求平臺在整改計劃中要明確做到以下三點,即存量違規業務必須壓降、不再新增不合規業務、業務規模不再增加。在分析人士看來,在此政策下,行業的規模發展會在整改期間階段性受到限制,行業的優勝劣汰也會加速。
不得新增不合規業務
近日有消息稱,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于近日正式下發《關于落實清理整頓下一階段工作要求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并對下一階段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通知》強調,機構在整改計劃中要明確做到以下三點,即存量違規業務必須壓降、不再新增不合規業務、業務規模不再增加(以6月底機構業務規模為基數)。
北京商報記者了解到,北京、上海等地監管機構已經采取相關行動。
一位北京網貸平臺人士向北京商報記者表示,監管部門明確要求P2P機構需按照要求的期限進行整改,于2017年9月10日前提交書面整改報告及相關材料。
此外,按照網貸暫行辦法的相關要求,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相關問題的整改工作,即存量不合規業務退出時間最晚不應晚于2018年3月末。
不過,北京與上海等各地要求并不一樣,另一位網貸平臺人士透露,對于新增業務規模,北京并沒有要求不能增長,只是控制增長規模。而上海目前則要求限制業務規模的增長。
另外,多位北京平臺人士表示,此次監管主要要求違規業務零增長,對于業務規模并沒有具體指示。
部分平臺頂風作案
對于網貸違規業務,監管下發了多項監管文件,業內也很明確。但是如何理解“存量違規業務”,業內仍有分歧,需要監管進一步明確。
去年8月,銀監會正式發布《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了不得為自身或變相為自身融資;同一自然人在同一平臺的借款余額上限不超過20萬元等監管條款,此后,監管層發布了對于校園貸、高息現金貸的整治,分析人士表示,違反上述監管文件都屬于違規業務。
不過,北京商報記者發現,目前仍有一些平臺在新發違規產品。記者在財富星球網站上注意到,該平臺發布的“優房寶506-248”、“優房寶506-240”、“優房寶506-248”等產品,均為同一張姓借款人,項目顯示,這幾款產品起息時間顯示為“(預計) 2017年8月18日”,本項目募集期限不超過20天,募集總金額為3000萬元,本次募集金額為100萬元。對于該業務產品,此前多位專家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涉嫌違規拆分大額標的。
財富星球相關負責人稱,目前對于存量資產的處置,每家平臺采取的策略不同,也跟監管做了溝通。因為有些標的和借款人簽訂了展期合同,這部分標的相當于對存量資產的處置。
在錢牛牛聯合創始人、高級副總裁兼法律合規負責人陳松看來,不排除平臺該種解釋的真實性,畢竟在如此嚴峻的監管環境之下,沒有幾個平臺愿意拿身家性命開玩笑。陳松透露,業內傳言稱,如不按要求進行整改,將不給備案,預計全國將只發100張備案牌照。行業競爭如此激烈,而監管壓力又非常之大,整改中的平臺沒理由為自己招來不必要的麻煩。但是,平臺的做法也可能有些想當然,自作主張對存量業務進行了定義。
對于“存量違規業務”如何界定,是按照平臺標的還是資產情況?業內也存在爭議,在陳松看來,網貸業務的開展流程主要包含資產拓展、資產審核、標的發布及后續回款等一系列操作,從資產開拓起,業務就已經算開始展開了,所以對于通知要求,存量業務和新增業務的界定應該是按資產情況進行劃定的,而不僅僅是指標的情況。不過,具體如何界定最后還得等主管部門的通知,按照詳細通知來進行整改工作。
行業規模被限制
目前網貸行業存量規模仍缺乏官方權威數據,根據網貸之家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7月底,P2P網貸行業貸款余額為10897.08億元,環比6月底增加了4.28%。不過,來自第一網貸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7月末,網貸業貸款余額1.51萬億元。在“限制甚至要求業務規模不再增長”這一規定下發后,業內人士普遍預計,在行業整改期,市場規模不會出現明顯增長,這對于許多平臺來說,將是致命性的打擊。目前網貸平臺盈利的就不多,如果不擴張規模,很多平臺都難以承受。
對于上述監管舉措,陳松表示,其目的很明顯,主要是為了消化存量業務,將不合規業務徹底清零,而在真正按要求完成整改之前,所有平臺都將被視為“不合規”,業務規模不得新增也是為了更好地消化存量業務,讓平臺全力配合整改而提出的。
網貸之家研究中心總監于百程認為,監管層是從控制風險的角度出發,加壓使得平臺加速整改合規。在此政策下,行業的規模發展會在整改期間階段性受到限制,行業的優勝劣汰也會加速。陳松預計,網貸平臺資產端業務的開拓可能會暫停一段時間,而在整改結束之前,資金端也將不得再發新標,投資用戶只能提現,不能投標。如此一來,平臺的盈利可能將會受到很大影響,原本業內大部分網貸機構都處于盈虧持平甚至虧損狀態,這一來對于一些資金實力較弱的平臺難保不會是致命性打擊。不過,那些背景強大,能在這次整改中活下來的平臺將會有很好的發展。
網貸主要監管舉措梳理
2016年8月
銀監會等四部委下發《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
2016年10月
國務院發布《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2017年3月
北京監管部門下發《網絡信貸信息中介機構事實認定及整改要求》
2017年6月
銀監會等三部委聯合發布通知,叫停網貸機構校園貸業務
2017年7月
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關于對互聯網平臺與各類交易場所合作從事違法違規業務開展清理整頓的通知》
2017年8月
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發《關于落實清理整頓下一階段工作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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