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吃”的栗子該不該罰20萬 庭審3小時還是沒定論通信
方林富的絕對化宣傳既有宣傳自己店鋪的,因為宣傳自家栗子等炒貨用了,他不服處罰 申請行政復議結果是維持 于是告了市場監管局 方林富炒貨店位于西溪路。
方林富在法院門口被媒體包圍。
昨天下午2點不到,杭州西湖法院高高的臺階上已經架起了不少機位,各家電視臺的主持人選取角度開始直播。
他們身后,一個中等身材的男人被記者們圍在中間,他的米色Burberry花樣圍巾在這個冷空氣到來的午后格外扎眼。
他就是46歲的方林富,因為宣傳自家栗子等炒貨用了“最”字,被市場監管局處以20萬元的罰款。
他對著眾多話筒說:我做生意憑良心,打官司不是為了爭口氣,而是要求行政部門處罰要有依據,同時能夠更加人性化。
他不服處罰
申請行政復議結果是維持
于是告了市場監管局
方林富炒貨店位于西溪路,小有名氣,每年到桂花飄香的季節,方林富炒貨店門口常常排起長隊,大家都是奔著他家的栗子來的。
今年年初,店里來了兩個男人,買了半斤糖炒栗子。
他們發現裝栗子的牛皮紙袋上面印著“杭州最好的炒貨店鋪”,他們認為這個“最”字違反了新廣告法,要求方林富賠1000元。
方林富覺得這個事情太稀奇了吧,當場拒絕。
幾天后,方林富收到了西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北山所發來的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責令停止發布使用頂級詞匯的廣告,并處罰人民幣20萬元。
這個事情跟昨天在庭上市場監管局說他們是“接到了消費者的舉報”對應了起來。
后來因為方林富一路不認,申請行政復議,復議結果是“維持”,所以才有昨天,方林富把作出處罰的西湖區市場監管局和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杭州市市場監管局一起告到了法院。
方林富:
認定事實錯誤
罰也罰得太重
法庭上,被告市場監管局方面說,方林富錯就錯在他的“絕對化宣傳用語”。
比如,炒貨店里柱子上東一條西一條地寫著“杭州最優秀炒貨”,栗子的包裝袋上寫得更夸張,有“全中國最好吃的栗子”、“也是世界最高端的栗子”等。
而方林富方面,律師提出:“你說我違反廣告法,那么我的這些宣傳,到底是違反了法律中規定的‘國家級’還是‘最高級’,還有我到底是什么時候發布的,實際上有些宣傳才僅僅用了3天,這些你都沒弄清,屬于認定事實不清?!?/span>
另外,炒貨店是個體工商戶,店鋪的法人代表是方的老婆,怎么處罰決定書是發給方林富的呢,這個是處罰對象錯誤。
還有,方后來馬上就改正了,店鋪里的“最”字宣傳都擦掉了。“我有缺點,我不完美我有瑕疵,但是你總要給我改正的機會和時間?!狈搅指徽f。
律師認為方林富這樣一家小小的炒貨店自我宣傳的影響力較小,又馬上改正了,應該“從輕、減輕、甚至免除處罰”。
方林富的律師還列舉了以前這一類案例的處罰金額,比如某電視臺廣告說頂級鐵皮楓斗,后來被罰1萬元。某網店宣傳自家產品是頂級,被罰1500元。
而方林富被一罰20萬元,他在庭上說,“我覺得罰個兩三百還差不多呢”。
市場監管局:
這類絕對化宣傳的處罰幅度
就是20~100萬
被告之一西湖區市場監管局方面認為,方林富的絕對化宣傳既有宣傳自己店鋪的,是杭州最好,還有宣傳自家產品的,中國最好吃的栗子等,這些既有直接宣傳也有間接宣傳,都違反了新廣告法相關規定,事實清晰確鑿。
官在調查時也著重問到了,一般這類絕對化宣傳處罰幅度是怎樣的。
市場監管局說,按照規定一般情節是20~100萬元。情節嚴重的要200萬元,還要吊銷營業執照。
法官又問,那么怎樣才能減輕或者不處罰呢?
市場監管局說,輕微的沒有不良后果的,而且所謂的及時改正,是指“在執法人員發現之前”,主動消除。這類絕對化宣傳的危害性是“一經發布就開始危害”,“誤導消費者,貶低同行”。
而且新廣告法對這類絕對化宣傳的態度是零容忍嚴處罰。據此,市場監管局認為:處罰方林富這20萬元處罰有據,裁量得當。
庭審持續了3小時,庭審時雙方對要不要罰、罰得重不重,辯論激烈。
律師在法庭上說,方林富的“最”字宣傳其實沒有多大影響的,沒有因為寫了這么個“最”字生意就特別好起來。
不過,方林富“最”字宣傳被罰20萬而他又不服這個新聞一出,大家都說這個宣傳力度反倒更大。
比如昨天庭審的媒體陣勢,比如方林富炒貨店門口的長隊,有排隊的人說,看了新聞覺得好奇,吃吃看。
昨天,案子沒有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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