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點蚍蜉”顧雛軍:十年了,終于等到了!智能
2008年顧雛軍因虛報注冊資本罪、違規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資金罪被執行10年有期徒刑,并處罰款680萬元,在佛山中院宣判前他己被羈押超過了兩年多的時光。
顧雛軍最近的幾次亮相讓人很難聯想到他曾是中國家電業叱詫風云的億萬富豪。
2008年顧雛軍因虛報注冊資本罪、違規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資金罪被執行10年有期徒刑,并處罰款680萬元,在佛山中院宣判前他己被羈押超過了兩年多的時光。
而其重要的資本平臺上市公司-科龍電器也在隨后的一系列“頗有爭議”的資本運作中最終被海信系掌控,而其他上市公司股權也在隨后散落他手。
2012年9月6日,在獄中渡過超過2500天的顧雛軍提前獲得自由后,利用社交媒體多次發聲,宣稱“草民完全無罪”,而且在之后的新聞發布會上以“秋菊”的形象為自己經歷的“冤獄”和個人資產處置方式表達不滿。
事實上由于案件涉及的范圍相當廣泛,加之其所挑戰的機構一貫刻板的態度,并且其指控的人物也尚在權位周邊逗留,他在發布會上的主張并沒有想象中那么順利。當年顧雛軍風聲水起時的鐵桿媒體也沒有站出來為其發聲。
在顧雛軍的討說法的幾年里,曾向證監會申請公開科龍案立案調查的相關文件,以及案件的關鍵證據的銀行保函,不過被證監會斷然拒絕,事實上在顧雛軍出獄后的五年中沒有獲得任何實質的進展,除了給公眾留下了祥林嫂式的碎碎念形象。
不過沉悶的局面或許已經出現了轉機,12月26日顧雛軍在微博上公開了北京中院裁決證監會須向其公布科龍案主度辦公會內容的行政判決書,而在2017年倒數第三天,顧雛軍再次在微博上披露最高法院再審決定書,并留下8字感慨:十年了,終于等到了!
顧雛軍就此向媒體表示,“這個案子我完全無罪,正義來得晚一點,但是終于還是來了”。
官方媒體對此案獲得再審的高調評價值得玩味,撰文稱2016年底出臺《關于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并提出“抓緊甄別糾正一批社會反映強烈的產權糾紛申訴案件”,再審中央產權保護的標志性案件,是以糾錯的實際行動取信于民。同時亦有評論員分析,只要嚴格程序正義,無論再審結果如何,都會有利于平息社會爭議、增強社會信心。
然而十年的“秋菊打官司”終于捱到了程序上的復盤審理,但距離顧雛軍理想中謀求脫責甚至徹底翻案的目標還很遙遠和不現實,此刻的顧雛軍像一只背有污點的蚍蜉,謀求在有生之年能夠撼動法律程序的大樹,以正義的名義找回失去名譽和財富。
顧雛軍案流水日記
2002年,格林柯爾集團收購廣東科龍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到2004年間,格林柯爾董事長顧雛軍通過旗下公司,連續收購美菱電器、亞星客車、襄陽軸承、商丘冰熊等企業。
2004年11月,深交所聯合香港聯交所進駐廣東科龍總部對其財務問題進行集中核查。
2005年,中國證監會立案對顧雛軍展開調查。
2005年7月18日,科龍電器發布資產查封凍結公告,同時提出財產保全申請。
2008年,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出(2E6)佛刑二初字第65號《刑事判決書》,以虛報注冊資本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資金罪,數罪并罰,判處顧雛軍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680萬元。
2009年4月10日,廣東省高院發出(2008)粵高法刑二終字第101號《刑事裁定書》,對顧雛軍案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12年9月6日,顧雛軍提前三年出獄。
2014年1月17日,廣東省高院受理了顧雛軍的申訴請求。
2017年12月23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行政判決書》判決中證監在法定期限內向顧雛軍公開其在2005年對廣東科龍電器啟動立案調查程序的主席辦公會議的立案調查理由、立案調查結論、會議舉行時間、參會人員名單、會議內容、會議表決內容、會議紀要。
2017年12月28日,最高法宣布啟動再審。
作者:HEA.CN 來源:家電網
1.TMT觀察網遵循行業規范,任何轉載的稿件都會明確標注作者和來源;
2.TMT觀察網的原創文章,請轉載時務必注明文章作者和"來源:TMT觀察網",不尊重原創的行為TMT觀察網或將追究責任;
3.作者投稿可能會經TMT觀察網編輯修改或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