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稱支付寶被盜40萬想騙賠付,被警方識破反被抓互聯網+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支付寶自2005年起就承諾“你敢付我敢賠”——如果賬號被盜會全額賠付,這是為了讓用戶更安心,但一些不法分子卻動起了歪腦筋。3月4日,山東警方發布通報,袁某某謊稱其支付寶被盜40萬并報假案,目前已因涉嫌保險詐騙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取保候審。法律人士表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行為屬于保險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根據山東商河縣公安局的案情通報,2018年11月,袁某某報案稱:自2016年以來,其名下的支付寶賬戶被他人盜用,導致資金損失共計40余萬元。袁某某還提供了銀行流水等相關證據。
因為涉及金額較大,商河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決定立案調查。民警先后到各銀行和相關網絡公司調取證據,經過大量細致的工作,發現并證實每次操作均為袁某某本人所為,袁某某有重大詐騙嫌疑。
2月23日,袁某某被商河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傳喚到案。在證據面前,他如實供述了其以向公安機關報假案的方式,想利用“賬戶安全險”的相關理賠政策詐騙保險金的事實。
商河縣公安局姜學星警官表示:報假案、謊稱賬戶被盜來騙取賠付均是違法行為,“君子愛財,理當取之有道,任何妄圖凌駕于法律之上竊取不義之財者,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騙保是違法犯罪行為,最高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支付寶方面表示,安全是支付寶的生命線。通過不斷優化風控技術,并引入人工智能、生物識別等,支付寶的智能實時風控系統已將交易資損率低至5/100000000(千萬分之五),被盜是極低概率事件。即便遭遇被盜,也會進行全額賠付。
但總有一些存僥幸心理的人,會謊稱賬戶被盜,去報案后試圖騙取賠付。支付寶高級安全專家張博表示“支付寶的風控系統會通過多個維度,來識別一筆交易是否為本人操作。如果謊稱賬戶被盜,也能很容易識破”。
據《法制日報》統計,近年來已有多起謊稱支付寶被盜的案件,有些甚至還在社交平臺上發文。但被警方識破后,這些人都接受到了法律制裁,或被退賠損失、或被行政拘留,有的還會遭遇牢獄之災。
據律師表示,利用購買支付寶的賬戶安全險來騙保,屬于我國刑法一百九十八條規定的保險詐騙罪。這種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行為屬于保險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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