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平臺已下架金交所產品 業內呼吁嚴苛監管金融
目前金融資產交易場所-互聯網金融平臺合作模式,金交所的產品在互聯網金融平臺上銷售,應對互聯網金融平臺和金融資產交易場所進行嚴苛精準的監管。
據記者了解,目前包括京東金融、蘇寧金融、團貸網在內的互聯網金融平臺已紛紛下架金交所的產品。業內專家呼吁,應對互聯網金融平臺和金融資產交易場所進行嚴苛精
互金平臺與金交所的聯姻模式過去一年來大躍進式向前推進,卻于近日因政策的叫停而戛然而止。據《證券日報》記者了解,目前包括京東金融、蘇寧金融、團貸網在內的互聯網金融平臺已紛紛下架金交所的產品。新形勢之下,互聯網金融與金交所的業務合作備受行業關注。
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小組日前下發《關于對互聯網平臺與各類交易所合作從事違法違規業務開展清理整頓通知》(簡稱“64號文”),深圳市金融辦于7月12日下發《關于互聯網平臺與各類交易所合作金融業務相關情況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提出,與金交所合作的相關平臺須于2017年7月15日前,停止與各類交易場所合作開展涉嫌突破政策紅線的違法違規業務的增量,并妥善化解存量違法違規業務。
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鄧建鵬昨日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金交所大多由各省金融辦審批設立,是地方政府或地方企業發行債券的渠道之一,在本地以私募的形式來募集資金。然而,近年來,互聯網金融的發展使得金交所的產品跨越了地域的界限。另外,金交所的產品在互聯網金融平臺上銷售,份額化和證券化趨勢明顯。“金交所產品原本是私募性質,到互金平臺上進行銷售就變成了公募,毫無門檻可言,這其中存在一定的風險,與當前的監管背道而馳。”
普惠金融交易中心副總裁王宇平近日在“互聯網金融與金融資產交易場所業務合作媒體交流會”上介紹,這輪金交所與互金平臺的合作主要是源于我國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平臺產品模式經歷了個人債權轉讓、SPV收益權轉讓、定向委托投資等模式的不斷發展后,“大型互聯網金融平臺開始主動探索透明合規的發展之路,挖掘金融資產交易場所獨特的牌照優勢。”
目前互聯網金融平臺對接的金交所主要包括兩類,由國務院或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批設的金融資產交易所,以及地方政府批設的金融資產交易中心。
據網貸之家研究中心估測,目前傳統網貸平臺與金交所合作的累計規模約在1000億元-2000億元,全部互金公司與金交所合作的累計規模將在萬億元以上。
普惠金融交易中心總裁沈博恩表示,目前金融資產交易場所-互聯網金融平臺合作模式,缺乏相應的上位法和針對性的監管細則,在厘定合規與否上沒有明確參照。正是這種似是而非的灰色基因,導致金融資產交易場所與互聯網金融平臺合作缺乏正面解讀,傷害的最終是平臺投資者的權益,引發不必要的風險。
基于此,沈博恩提出,應對互聯網金融平臺和金融資產交易場所進行嚴苛精準的監管。他提出了強制投資者適當性原則、強制信息披露制度、強制資金第三方存托管、強制互聯網金融平臺備案制、強制金融資產交易場所備案制以及強制風險處置機制六項建議。
鄧建鵬認為,由于移動互聯網鏈接一切,打破了地域和行業界限,而金交所大多由地方金融辦審批設立,存在自設規則,各自為政的狀況,門檻和產品風險并非一致,因此,在互聯網金融發展成為趨勢的背景下,應打破金交所的地方化,在全國層面進行規則的頂層設計,并出臺法規予以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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