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部門為什么都和風險保證金過不去?金融
第一次明確網貸平臺的信息中介地位,如此規模的最大驅動力就是風險保障金制度,不會出現信用中介平臺里掩蓋風險的事情。
2015年7月,央行等十部委下發了指導意見,第一次明確網貸平臺的信息中介地位,自此之后,行業資金端攬客手段的演進便是圍繞信息中介定位展開的,一切變更都是為
2015年7月,央行等十部委下發了指導意見,第一次明確網貸平臺的信息中介地位,自此之后,行業資金端攬客手段的演進便是圍繞信息中介定位展開的,一切變更都是為了不給自己加戲,不觸碰這條紅線。
最知名的莫過于宜人貸備付金更名事件,用質保服務??钐娲L險備付金,這種換湯不換藥的做法并未得到監管部門的認可。北京金融辦在今年二月下發整改通知,明確指出禁止設立風險保障金,或以此進行宣傳。后來事情多次反轉,先是有知情人士出來解釋,北京是禁止把風險保障金作為營銷工具,進行保本保息宣傳,這也是流傳最廣的說法,果真是應了那句“造謠張張嘴,辟謠跑斷腿”。最新報道,廣州金融局相關領導說,北京可設立風險緩釋金屬于個人言論,并不是官方消息。實際上,風險緩釋金還是想通過換湯不換藥的手段來繞過監管部門的責難,與宜人貸的套利思路并無二致。如果禁設保障金是一場行業危機的話,北京平臺尚未轉危為安,廣州上空已經陰云密布。最早收到整改通知書的兩家平臺透露,監管部門要求取締風險保障金,而且一家平臺已經這么做了。
換湯不換藥的規避辦法就是監管套利,基本思路是,既然政府不允許平臺設立風險保障金,那我設立質保服務??罨蛘唢L險緩釋金總行了吧,做一樣的事兒卻不用被監管部門責罰。這當然是個蠢主意,是平臺在被逼到無路可退的境地之后解決危局的辦法。穿透式監管只問本質,不論形式,你叫什么不打緊,你做什么才是關鍵,任何有損信息中介定位的制度都會被監管部門取締。
所以,不否定網貸平臺的信息中介地位,對風險準備金的探索都是徒勞。堅持信息中介地位更像是一種“政治正確”,有人說,這才是真正的P2P,馥郁純正,是英倫的雨,是美利堅的風,但網貸鼻祖Zopa在2013年也開始變得不純粹了,推出風險保障金Safeguard,玩兒法一模一樣,由Zopa提供資金來為違約債務人買單,這就尷尬了,政治正確的源頭也遭了污染。
監管部門堅持要剔除平臺里的信用中介成分,出發點是擔心龐氏騙局對經濟的損害,對于純粹的信息中介,借款人違約可以馬上暴露,出借人有損失及時退出,雷談不上,都是寫小鞭炮,不會出現信用中介平臺里掩蓋風險的事情,平日里小鞭炮不響,一出問題就是晴天霹靂。
純粹信息中介固然有諸多優點,但完全剔除信用中介成分就不會對經濟造成損害嗎?根統計,行業5月份待還余額接近10000億元,相當于全國一個月的社會融資規模增量,這樣的規模對國民經濟中的融資需求,尤其是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支持力度不容忽視。如此規模的最大驅動力就是風險保障金制度,如果要取消該制度,影響之一就是待收規模下滑,小微企業或有資金需求的個人借貸成本升高。影響之二呢,就是第三方擔保興起,平臺自身不再為借款人提供履約保障服務,擔保公司、平臺關聯公司將會是履約保證服務的主要提供商,其資金來源無論怎樣曲折,最終一定與現行的風險保障金制度無異,風險結構與結果也必然相同,甚至因為資金流更加曲折,風險更大也尚未可知。履約險雖然也是一個選項,但最終無法成為大眾消費品,這和銀行存管不同,履約險提供商是需要承擔責任的,所以只能供給少數大平臺享用。
風險準備金是個壞制度嗎,當然不是。銀行有個重要指標叫做撥備覆蓋率,就是把提前計提用于償付的資金比上已經損失或可能產生損失的資金總額,這個數值超過100%則意味著風險可以被完全覆蓋,中國銀監會對撥備覆蓋率的要求是150%。網貸的保障金制度是對銀行的效仿,是一項成熟、有效,可以經受實踐檢驗的制度。風險準備金制度不僅不應該取消,還應該加強管理,做好監督,對該資金的來源、用途、保管等作出嚴格限制,讓它發揮出應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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