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P2P被勒令下架校園貸產品 清退待還余額金融
導讀
廣州互聯網金融協會發布《關于暫停網貸機構開展校園貸業務的通知》,指出各網貸機構會員單位不得開展校園網貸業務,廣州互聯網金融協會(下簡稱互金協會)發布《關于暫停網貸機構開展校園貸業務的通知》(下簡稱。
7月20日,廣州互聯網金融協會發布《關于暫停網貸機構開展校園貸業務的通知》,指出各網貸機構會員單位不得開展校園網貸業務,從即日起,開展自查整改工作,主動
網貸之家訊 7月20日,廣州互聯網金融協會(下簡稱互金協會)發布《關于暫停網貸機構開展校園貸業務的通知》(下簡稱“通知”)。
互金協會指出,根據銀監會、教育部、人社部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校園貸規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銀監發【2017】26號),明確“未經銀行與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機構不得進入校園為大學生提供信貸業務”,同時要求“一律暫停網貸機構開展在校大學生網貸業務,逐漸消化存量業務”。現要求各網貸機構會員單位不得開展校園網貸業務,從即日起,開展自查整改工作,主動下架相關校園網貸業務的產品,停止發布新的校園網貸業務標的,有序清退校園網貸業務待還余額。
互金協會指出同時指出,對于拒不執行的機構,將報金融主管部門暫停其開展網貸業務。依法依規予以關閉或取締。對涉嫌惡意欺詐、暴力催收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將移交公安、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附《關于暫停網貸機構開展校園貸業務的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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