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反洗錢新規剛生效就被指已過時,剛放飛自我的馬耳他會迎來更強監管?區塊鏈
“幣圈一日,人間一年”,滯后的監管要加快產品迭代。
歐盟警署在今年3月破獲一起10億美元的國際洗錢案后,最終重訂了其在 2015 年通過的反洗錢法令(第四版)。
7月9日,該法令第五次修訂版正式實行,但隨之而來的反響并不樂觀。學界和監管層均發出質疑的聲音,大體上認為此次立法“可能已經過時”,留給不法行為諸多漏洞,同時呼吁法案應采取更強監管。
那么,新法令存在的哪些監管盲點呢?
首先,馬耳他等歐洲小國對加密貨幣愈加寬容,致使新法規作用受限。據路透社報道,新法規是在歐洲只占加密貨幣交易很小一部分時起草的,未料到歐盟最小國家馬耳他在這個行業的迅速崛起。自今年初幣安遷入馬耳他后,據摩根士丹利的報告,馬耳他加密貨幣交易量已占到世界第一。加上馬耳他新頒布的加密貨幣與區塊鏈法案,正吸引越來越多加密貨幣業務及運營商。這種形式還出現在列支敦斯登、愛沙尼亞等。
這給反洗錢監管帶來的挑戰是,新法案要求各國對加密貨幣運營商實行銀行賬戶登記,以配合各國金融情報部門的工作。但該法案并未規定如果各國銀行不配合的懲戒措施,“比如賦予監管機構撤銷銀行執照的權力”。監管機構之所以對各國自覺執行這么不放心,是因為三分之二的歐盟國家尚未實施 2015 年生效的第四項指令。
其次,歐盟反洗錢立法還有可能讓重要加密貨幣用戶逃稅。安特衛普大學研究人員為歐洲議會稅務調查委員會準備的一份研究報告稱,新法案規定了每個成員國需要建立一個個人登記處,登記名下擁有一個和加密貨幣相關的公司 25 %以上股份的個人。然而,法規沒有對加密貨幣市場的“關鍵人物”做具體規定,由此削弱其在打擊洗錢、恐怖融資和逃稅的作用。
對此,歐盟立法者 Sven Giegold 在內的一些人提議,應建立一個專門的監管機構,同時擴大反洗錢法令的范圍,強制加密貨幣用戶注冊,以追蹤加密貨幣交易。但如此強硬的監管也存在爭議。反對者認為將加密貨幣參與者的信息“交給”那些不認可比特幣作為支付手段的監管部門,用于刑事調查以及 ICO 檢測等等同樣危險。
值得一提的是,歐盟成員國還有 18 個月的時間來完成對第五項反洗錢指令的合規。等到大部分成員國實行該措施后,幣圈又不知道發生了何種巨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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