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首富的希望金融涉嫌自保,網貸風險高度集中?金融
希望金融也在逐步減少普惠農牧所提供的債權及擔保,希望金融和普惠農牧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均在劉永好的控制之下,希望金融還引入了擔保機構擔保的模式。
相對于民生銀行這樣的大型金融機構,劉永好旗下控制的網貸平臺“希望金融”在財務上對新希望貢獻也極小,不過,希望金融在開展業務的過程中,有自保的嫌疑,而且
關聯公司提供的擔保,就是一個變相的增信服務。
在《2017胡潤全球富豪榜》上,新希望(000876.SZ)實際控制人劉永好以400億元的身家蟬聯四川首富,不得不說的是,劉永好的財富積累與金融密不可分。
劉永好是國內第一家民營銀行民生銀行(600016,股吧)的發起人和十大股東之一,二十年來劉永好通過股票分紅、送股、減持等,獲得了過百億元的收益。
相對于民生銀行這樣的大型金融機構,劉永好旗下控制的網貸平臺“希望金融”體量就小了很多,在財務上對新希望貢獻也極小,不過野馬財經發現,希望金融在開展業務的過程中,有自保的嫌疑,而且網貸平臺的風險過于集中。
希望金融被新希望剝離
“依據慧農科技(希望金融)截止2017年03月31日賬面凈資產值基礎上,協商確定為人民幣2177.66萬元。”
6月24日,新希望發布《關于轉讓新希望慧農(天津)科技有限公司股權的關聯交易公告》,此次轉讓之后,希望金融與新希望完全剝離。
希望金融曾是新希望集團旗下成員之一,由新希望與新希望集團共同投資成立的互聯網金融服務平臺,累計成交額近50億,運營惠農貸、應收貸、股權貸、訂單貸等多款產品。
“他們是做體系內的金融。”農業金融從業者的王力對希望金融如此評價道。
野馬財經通過查詢希望金融官網發現,其產品應收貸與訂單貸的借款方多為新希望或其子公司合作企業,借款方在希望金融平臺上向公眾借款后,以其在新希望或其子公司的應收賬款作為還款資金來源。具體如下圖所示:
圖片來源:應收貸
圖片來源:訂單貸
“這個玩法對新希望集團是‘雙贏’的,就是新希望贏兩次,不但可以通過希望金融撮合借貸收取服務費,還可以緩解新希望的現金流壓力”,中央財經大學中國互聯網經濟研究院副院長歐陽日輝對野馬財經表示。
網貸行業的變相自融是指平臺通過幫助關聯企業募集資金,讓投資人的資金流向自己的口袋,這類行為可能會造成風險集中于一家借款方或一個體系內的多家公司,容易產生兌付危機。
為了防范自融帶來的金融風險,《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規定: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不得為自身或變相為自身融資。
“希望金融的這類模式不構成關聯交易,所以不是自融,并不違規。”歐陽日輝說道,“不過這么操作會讓金融風險高度集中于新希望的內部體系,與小額、分散原則相悖”。
除了金融風險外,也有業內律師對于希望金融這類模式的潛在風險表達了自己的擔憂“飼料是受管制的行業,同時飼料生產又是新希望的主營業務,一旦新希望的飼料生產業務出現負面報道或受監管影響,可能會反向影響希望金融的整個運營體系,從而衍生兌付問題。”
關聯公司擔保,涉嫌增信?
為了保證網貸項目正常兌付,希望金融還引入了擔保機構擔保的模式,其中一家擔保機構名為“普惠農牧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下文簡稱“普惠農牧”)。
天眼查資料顯示,普惠農牧由新希望間接控股50%(另外50%控股情況未披露),而新希望的實際控制人為劉永好。
上文已經提到,在6月24日,新希望已將其持有的希望金融40%股權全部轉讓給關聯方永智創新實業有限公司(下文簡稱“永智創新”),而永智創新的實際控制人也是劉永好,其股權關系詳見下圖:
完成此次轉讓后,劉永好成為希望金融最大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希望金融和普惠農牧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均在劉永好的控制之下。
《暫行辦法》第三條規定,網絡平臺不得提供增信服務,第十條亦闡明網貸平臺不得直接或變相向出借人提供擔保或者承諾保本保息。
上海申拓律師事務所朱敬律師曾對野馬財經表示,網貸平臺本身是信息中介機構,只能提供居間信息服務,不得提供增信服務,關聯公司提供的擔保,就是一個變相的增信服務。
同時某知名網貸平臺高管認為,網貸平臺和擔保公司為同一自然人控制,同時擔保公司又為網貸平臺的借款項目提供擔保,已經涉嫌自保。
風險集中在上市公司?
行業人士張帆認為,《暫行辦法》的原則之一是將風險分散,防止金融風險集中于某一公司或某一體系內,禁止網貸平臺自融、自保的原因也是如此。
然而,希望金融無論是商業模式還是涉嫌自保的行為,都將風險聚集于新希望。雖然新希望已將希望金融剝離,但是新希望和其子公司合作企業與希望金融之間的業務往來還在繼續,可能的結果就是,風險都將集中到上市公司新希望上,風險集中之后會爆發嗎?涉嫌自保的希望金融會在《暫行辦法》整改期結束前完成整改嗎?
希望金融對野馬財經表示,在合規方面,現階段各個平臺都在努力,希望金融也在逐步減少普惠農牧所提供的債權及擔保,應收貸、訂單貸雖然不涉及自融,但也在逐步減少,未來希望金融將發力農村小額信貸,積極擁抱監管。
目前網貸行業的政策法規尚未完全出臺,《信披指引》、地方性法規還在積極制定當中,整改期后的希望金融能否實現合規,能否成功將風險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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