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系圍毆天貓背后:蓄謀已久的“二選一”暗殺局互聯網+
導讀
對用戶而言,電商大戰,除了有好戲看,還可能有更多雙十一的羊毛可以薅。
對用戶而言,電商大戰,除了有好戲看,還可能有更多雙十一的羊毛可以薅。
根據媒體最新報道,京東起訴天貓的“二選一”訴訟出現新的局面——拼多多、唯品會兩大電商向北京市高院提出申請,請求以第三人身份加入訴訟,并且京東、唯品會、拼多多申請加入訴訟的理由完全相同,語言表述基本一致。唯品會、拼多多認為,兩公司也是天貓重要的競爭對手,且在同一相關市場,也受到“二選一”,因而“東貓案”的處理結果,對兩公司具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
根據最新的持股比例來看,騰訊分別持有京東、拼多多和唯品會17.8%、18.5%和8.7%的比例。都是除了創始人以外的最大股東。因此在三巨頭中,騰訊基本都代表了最高利益,從戰略上來說,三家公司也應符合騰訊的自身利益。
這也意味著,被視為騰訊系三大電商的京東、拼多多、唯品會聯手,將就“二選一”爭議對天貓進行“圍攻”。
京東訴天貓“二選一”案由來已久。2015年“雙11”前夕,京東向工商總局實名舉報阿里擾亂電子商務市場秩序,在“雙11”促銷中脅迫商家“二選一”。當年年底,京東將天貓訴至法院,雙方的戰事正式升級。
彼時,拼多多剛剛成立不久,尚未參與京東與天貓在“二選一”輿論場的激烈交鋒,拼多多加入“舌戰”始于2018年。回溯公開資料可知,當年度“雙11”前夕,多家自媒體爆料拼多多商家遭遇天貓“二選一“,拼多多創始人達達隨后在朋友圈發文,指責天貓強制拼多多商家“二選一”。此后,拼多多創始人黃崢和達達分別多次公開聲討“二選一”,這一局面一直持續到今年雙十一。
京東與拼多多與天貓,無論是商業競爭還是輿論舌戰,均對壘多年,積怨頗深,本次聯手訴訟天貓,也稱得上“情理之中”,單唯品會之前在此事并沒有太多引人注目的舉動,此番主動申請加入“二選一”訴訟頗令人意外。然而,查看三家公司的工商資料后,這個疑惑可能得到了答案,京東、拼多多和唯品會在訴訟之外,還有兩個明顯的共同之處——這三家平臺的股權結構中,騰訊分別持股17.8%、18.5%和8.7%,都是除了創始人以外的最大股東。
這場公堂對陣,可以稱得上是騰訊系三家公司,聯手對天貓的一場戰役。
回溯三家公司的成長歷程,在法庭之外,騰訊系對天貓在商場上的戰役,早已經有明有暗打了許多年。
“二選一”,或許只是戰火硝煙中的一枚煙幕彈。
1
“二選一”源起“3Q大戰”
“二選一”這個說法最早出現是在2010年11月3日,騰訊宣布在裝有360軟件的電腦上停止運行QQ軟件,用戶必須卸載360軟件才可登錄QQ,強迫用戶“二選一”。從2010年到2014年,兩家公司在輿論場來回廝殺后,兩家公司最終對簿公堂。這場著名的互聯網商戰,被稱作“3Q大戰”。
騰訊隨后宣布,做了“一個艱難的決定”:因“360屢屢制造‘QQ侵犯用戶隱私’的謠言,對QQ的安全功能進行惡意污蔑”等原因,騰訊將在裝有360軟件的電腦上停止運行QQ軟件,用戶必須卸載360軟件才可重新使用QQ。也就是是說,360和QQ兩者之間,用戶只能選擇其中之一。“二選一”一詞,由此進入公眾視線。
2010年時,京東的主要競爭對手尚且是當當。當時,當當在上市的當天,公開宣布開啟價格戰,數天后,劉強東公開爆料:當當向出版社發函,要求出版社在當當與京東之間進行“二選一”,京東作為網絡圖書零售行業的新玩家,銷量不如當當,這使得更多出版社選擇了當當,放棄了京東,很多出版社不再向京東供貨。
這場京東和當當之間的交鋒,是當年“3Q大戰”后,另一場引爆輿論的著名商戰,也被視作電商平臺激烈競爭的表現。
時移境遷,到2015年第三季度,當當最后一次發布財報,營收僅為京東的5.5%。京東的聲討“二選一”的對象也換成了天貓。
該年“雙11”前夕,京東向工商總局實名舉報阿里巴巴擾亂電子商務秩序,在大促過程中脅迫商家“二選一”。之后阿里則回應稱,“不能把碰瓷和炒作當作事業。我們尊重實名舉報,但今天是雞實名舉報了鴨,說鴨壟斷了湖面。”
此后數年間,“二選一”在電商間的舌戰逐漸升級,幾大主要的平臺紛紛進入戰局。
2017年“雙11”前夕,正當京東指責阿里巴巴“二選一”時,蘇寧以同樣罪名發文怒斥京東,“京東發明的二選一霸權行為和基于此產生挾制商家的系統化手法,在過去30年聞所未聞。”
同樣在“雙11”前夕,2018年拼多多開始指責天貓“二選一”。今年,一年一度“雙11“電商價格戰、補貼戰打響之際,”二選一“的話題也被再次點燃。而京東、拼多多、唯品會聯手起訴天貓的消息,意味著歷經數年后,騰訊系的電商平臺開啟了配合作戰的模式,開始從各個層面出擊,力圖合圍天貓。
2
風起于青萍之末,騰訊合圍早有端倪
實際上,這場合圍早有端倪。追蹤互聯網行業的發展歷程,不難發現騰訊系在其中的競爭布局。
早在2014年3月10日,騰訊與京東聯合宣布騰訊入股京東15%,成為其重要股東。騰訊科技在其官網發文稱,“這是中國互聯網版圖一次重要碰撞。騰訊此舉使旗下電商與京東化干戈為玉帛,聯合成為盟友,共同對抗競爭對手阿里。”
5年前,京東即宣布正式與騰訊簽署戰略合作協議,5年內京東成為騰訊的首選實體電商合作伙伴,且排名需高于其他電商公司。該協議還約定,京東可以獲得微信排他性的一級電商入口,以及手機QQ入口。
這在當年即被視作騰訊對京東獨有的流量加持。在業內人士看來,電商平臺間的競爭,主要體現在流量入口與品牌商資源兩個方面。其中,流量是對消費者注意力的直接爭奪,有流量才有消費者進來,才能吸引更多的商家入駐。
長效穩定的流量來源一直是稀缺資源,騰訊多年來穩坐互聯網流量的頭把交椅,占據全市場流量份額的42%以上。騰訊的社交產品優勢,可以讓電商平臺獲取更多的低價優質的流量增量。騰訊與京東的合作,也被業界視作在“雙11”資源爭奪戰上主動出擊的表現。
除了京東,騰訊還分別與拼多多、唯品會甚至蘑菇街達成了合作,其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騰訊的流量輸血。拼多多的招股書顯示,2018年2月,拼多多與其主要股東騰訊達成五年的戰略合作框架協議,雙方在支付解決方案、云服務和用戶互動等多個領域合作,同時探索并尋求潛在合作的機會。微信用戶可直接訪問拼多多移動平臺,也可通過微信和QQ等社交網絡“拼單”——通過在社交網絡上分享商品信息,或邀請親朋好友和其它社交網絡好友“拼單”,來獲取折扣。
對以社交電商起家的拼多多而言,騰訊的流量可以成為一個增長動力的源泉。從成立到年度GMV(網站成交金額)過千億,拼多多只用了三年時間。為了達到同樣的成績,淘寶跑了5年。
唯品會則和京東與騰訊同時進行了流量合作,三方在戰略業務上構建合作共贏生態鏈。騰訊將給唯品會微信錢包入口,提供微信平臺流量合作。京東將為唯品會在京東app首頁和微信朋友圈京東入口首頁提供入口,并將幫助唯品會在京東平臺上完成一定GMV銷售目標。
過去數年中,騰訊顯示出清自己的電商業務,然后持續加注京東、拼多多、唯品會。騰訊利用自身的的公眾號、小程序、支付等工具,與持股的數家電商在供應鏈和物流、金融系統全面打通線上線下的營銷場景,實現數據、場景和鏈路的用戶閉環。
當然,在騰訊打造的社交流量場景中,阿里系的產品是不能涉足其中的——微信屏蔽淘寶、天貓的購買鏈接多年,淘寶和天貓只能向騰訊系以外的抖音、快手、微博等平臺開拓流量,但需要付出巨額成本。以抖音為例,今日頭條與阿里簽署的年度框架協議達到了70億元的費用——相比之下拼多多“百億補貼”也不過才多30億。
兩相對比,一方是騰訊系3家低成本低投入地實現用戶增長,另一方是淘寶天貓高成本的外部流量,明顯更加吃力。
3
騰訊系的車輪戰術意味著什么
除了流量的傾斜,就“雙11“的價格戰而言,也可以發現騰訊系三家有沒有可能協同競爭態勢——通過有側重的商品補貼,加大單品類的力度,來形成絕對意義上的價格優勢,以此來獲取用戶。
3C數碼、生鮮超市、運動服飾,這三塊電商收入的大類目成為了今年雙十一的重頭戲。三英之間配合默契,基本形成了錯位優勢,來對壘阿里巴巴。其合縱連橫的效果,強于均攤式的優惠補貼,更能刺激消費者尤其是價格敏感性的消費者對于平臺的選擇。
從拼多多來看,蘋果產品是最大的補貼類目,其次集中在3C家電化妝品等標品領域,從今年618開始,拼多多就宣布進行100億預算補貼手機數碼、美妝、母嬰百貨等多個品類,并稱這一補貼還將在雙十一期間延續。
由于京東本身在這一塊處于強勢地位,拼多多的擠壓使得天貓旗艦店和淘寶C店的壓力越來越大——一個典型的例子是,本年度雙十一,天貓不得不跟進拼多多補貼,反常的提前降價蘋果產品。
京東補貼品類放在首頁的是超市、母嬰、糧油等需要更高信任度的產品上,京東則于10月17日,天貓啟動會前召開了“雙11”發布會,也官宣了史上最大力度優惠——“超級百億補貼,其中稱,將至少為PLUS會員節省90億元。”除此之外,京東的策略還將重點惠及下沉市場。生鮮超市是電商們的下一個重點領域,但拼多多沒有參與這塊的爭奪。
至于唯品會,則依然專注于發力男女服裝服飾、運動品類。其中不乏對天貓舉措——唯品會宣稱將在雙十一期間開放為期2小時的限量補貼,針對服飾、美妝、體用、家居、母嬰等品牌商家進行特賣,這幾類商品正是天貓與淘寶平臺傳統的優勢品類。無論是百億補貼還是品類的卡位,對應的,都是商業競爭中的手段與策略。
按照一般司法程序,京東、拼多多和唯品會向法庭提交加入訴訟申請后,是否能夠成功,還需要等待法官的意見,期間天貓也有機會向法官提出反對拼多多和唯品會參與訴訟。
無論騰訊系下的這三家公司,是否會被法庭準許,共同起訴天貓,這場拉開序幕的商戰,接下來只會更加激烈。
對用戶而言,電商大戰,除了有好戲看,還可能有更多雙十一的羊毛可以薅。
1.TMT觀察網遵循行業規范,任何轉載的稿件都會明確標注作者和來源;
2.TMT觀察網的原創文章,請轉載時務必注明文章作者和"來源:TMT觀察網",不尊重原創的行為TMT觀察網或將追究責任;
3.作者投稿可能會經TMT觀察網編輯修改或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