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kTok遭歐盟指控廣告不透明:最高面臨年營業額6%的天價罰款快訊
TikTok在廣告庫的設置和信息披露方面未能履行《數字服務法案》規定的相關義務,TikTok因廣告不透明等違反《數字服務法案》(DSA),在支持監管目標、并繼續改善我們廣告透明度工具的同時。
5月16日消息,歐盟委員會官方昨日發布消息,歐盟委員會初步評估,TikTok因廣告不透明等違反《數字服務法案》(DSA)。
歐盟委員會認為,TikTok在廣告庫的設置和信息披露方面未能履行《數字服務法案》規定的相關義務,特別是在廣告透明度方面“存在重大不足”。
根據歐盟委員會通報,TikTok的廣告庫存在三大致命缺陷:
首先是關鍵信息缺失:廣告內容、目標受眾、出資方等核心數據未完整披露。
其次是檢索功能失效:公眾無法通過廣告庫查詢廣告投放邏輯,難以追蹤政治廣告或商業推廣。
此外還存在透明度工具失靈:現行系統被歐委會直接評價為“嚴重影響監管有效性”。
歐盟強調,此次認定旨在正式通知TikTok目前的合規問題,尚未構成最終結論。
據悉,如果最終確認TikTok違規,歐盟委員會可能作出正式裁定,并處以最高達其全球年度營業額6%的罰款。
若以2024年TikTok約390億美元的營收計算,這筆罰單可能高達23.4億美元。
對此,TikTok回應:“正在核查歐委會的調查結果,并繼續致力于履行《數字服務法案》的義務。”
TikTok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在支持監管目標、并繼續改善我們廣告透明度工具的同時,對于歐委會部分詮釋不予認同,并指出,相關指導方針是初步調查結果,而非明確的公共指導方針。
事實上,這并非歐盟首次發難。
早在《數字服務法案》生效時,歐盟內部市場委員蒂埃里·布雷頓就警告:“科技巨頭必須明白,在歐洲運營不是西部荒野。”(哈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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