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58同城看中一輛車,然后被騙走一輛車的錢互聯網+
我計劃買輛車,在網上了解新車信息時,相中了58同城上19款的藍標哈弗H6,標價是71600元。
近日,“菲凡烽火臺”公眾號發布一篇標題為“我在58同城看中一輛車,然后被騙走一輛車的錢……”的文章。
以下為“我在58同城看中一輛車,然后被騙走一輛車的錢……”全文:
我計劃買輛車,在網上了解新車信息時,相中了58同城上19款的藍標哈弗H6,標價是71600元。
聯系上一位叫做王琪的業務員,他跟說我實際售價就是71600元,另外還有個5000元的保險,再沒有其他附加費用了,而且剛好現在有個三年免息的優惠活動,購買很劃算。
我一聽優惠確實很大,并且是58上發布的,看介紹,北京恒大星輝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是一家大型汽車銷售中心,與4s店合作賣車,所以價格超低。我頗為心動,即便我戶籍和工作都不在北京,也想要去實地了解一下。
于是我買了張去北京的車票,按照業務員給我的地址,到了一個汽車工廠店。
一位穿白色上衣的業務員接待的我,他給我列了個報價單:
車原價是109000元;
首付為30%的車款,就是32700元;
購置稅返點2725元,
950元的強險;
480元的車船稅;
兩年保險11400元,返點5700元;
因為我需要辦理貸款,貸款手續費3000元;
一共是59430元;
再減去返點錢,相當于首付18305元;
貸款76300元,如果三年還清每個月還2119元,如果兩年還清每個月則是3179元。
雖然這和之前在網上說的有出入,但我人都來了,并且他們所列的這些費用我感覺也都是合理的,便沒有表示異議。
業務員拿出兩份購車合同來,合同上的手寫內容都是銷售人員寫的,上面車輛的加裝價格明顯高于市場價幾十倍。
但當時銷售人員把合同翻的飛快,看都沒讓我看清就翻到最后一頁讓我簽字按手印了,然后當場刷了3000元訂車金。
接著另一位業務員帶我去銀行面簽,路上他接了個電話。完了他跟我說我要的這款車沒有庫存,有一款高一個級別的車,首付只多3000元,貸款只多7000元,問我能不能接受。
我覺得也沒多多少錢,且我著急辦好回家,就同意了。
于是他們又給我列了個首付單:
車款119000元;
首付為車款的30%,35700元;
購置稅11900元;
強險950元;
車船稅480元;
兩年保險12000元,返點6000元;
貸款手續費3000元;
貸款83300元,已下貸款78400元,差4900元加到首付里,所以首付一共68930元。
第二天業務員帶我去銀行辦理貸款面簽,辦理的是長安新生馬達貸,貸款額明明78400元,結果我后來拿到銀行還款單時,發現總共需要還100508.49元!
就算是利息也不可能這么高吧?
帶我去的業務員解釋說,我每個月只需還2119元就好,其余的由他們公司承擔。
我便沒有異議,跟著他去興達汽車廣場哈弗4s店看車、提車。業務員要求我先把昨天算的那6893元刷給他,另外還要刷500元的提車費,他再去幫我辦理后續的手續。
接下來去辦了臨時牌照,辦完后去找售后退款,總共是44495元。
這個時候高潮來了!
我找到售后之后發現,這根本就不是售后。帶我的業務員走了,另一個叫做王偉的經理直接跟我坦白:你刷的錢根本不可能退返!到了公司的錢是不可能退的,你這只有口頭協議,是不算數的……
這位王經理說話特別兇,像個黑社會,我才意識到我是進了他們的圈套。這車肯定不能買了,我不能再被他們繼續套下去。但他們要求我再刷3000元才答應放我走,看他們人多勢眾,一個個面露兇相,出于人身安全考慮,我只得被迫再度刷卡。最后他們給我寫了個終止協議,并把第一天簽的合同收走了。
這時候我完全明白了這就是一個套路外地購車人的局:詐騙團伙在網上發布低價購車廣告,吸取外地購車人來京買車。在買車過程中,用提前準備好的話術,一步一步引誘車主陷入他們布置好的“合同陷阱”。然后仗著他們人多勢眾,欺負外地人人生地不熟,只能吃悶虧自認倒霉,最后車沒買成,還得乖乖賠上購車定金。
我前后刷了75430元,高利貸100508.49元,共175938元;車價112000元,付了30%的首付款33600元,貸款784000元,最后總共被詐騙63938元。
被騙之后,我加了一個同樣被騙的受害者群,了解到被騙的人不在少數。只有個別手里有錄音證據的受害者要回了被騙款,絕大多數受害者苦于手中沒有有力的證據,不知如何維權……
烽火點評
早在17年央廣網就報道過這類騙局,警方立案并抓捕了49名犯罪嫌疑人,導致這類騙局曾“消停”過一陣子。但這種“不義之財”相比踏實做工來得容易多了,騙子們如何能夠按捺得住,于是又四處流竄作案,且有愈演愈烈之勢。
這個案例中,有這么幾點構成了欺詐行為;
1.車輛報價與實際售價不一致,且車輛加裝的價格明顯高于市場價幾十倍。這違反了《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第三條第六條第七條及該規定的解釋中的第一條第五條第六條。北京恒大星輝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及北京博瑞捷汽車銷售有限公司違反了國家工商總局《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六條第十二條。
2.設置“合同陷阱”。業務員會提前跟你說明種種收費款項,列好報價單,讓你對購車這項交易有個清晰并且合理的認知,放下心理防線,以便在簽合同時快速略過。簽合同時,業務員會快速翻頁,在購車人沒看清楚合同內容的情況下就催促他們簽字。事后在購車人違約時,才發現合同中對于購車人的違約責任規定非常嚴重,很多條約都對自己極為不利。
3.設置“高利貸”陷阱。貸款額度是78400元,按揭三年,竟然需要還款100508.49,利率高約30%!業務員謊稱高出來的部分由售車公司承擔,這種口頭承諾自然不作數。如果無需還款這么多,汽車銷售公司為何要多此一舉?可見其目的就是為了讓購車人多舉債,多出錢。
宋先生決定和一些受害人一起去報案維權,小菲不知道他們手中的證據是否能夠讓他們維權成功,但衷心希望這類騙局不再出現。
我們無法指望騙子們有良知不再行騙,但加強自身的防騙常識是很有必要的。
首先,不要相信過度低于市場價格的相關信息,不要被低價誘惑。
其次,涉及到合同事宜,一定要仔細查看合同條款,清楚知道合同中對己方的責任約束,避免踏進合同陷阱。
最后,在交易過程中,要盡可能保留證據。這就需要時刻保持理智,不要被騙子的話術蒙蔽,被他們牽著鼻子走,涉及到一些重要的口頭承諾,最好以書面形式簽定,或者錄音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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