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潛在風險加劇 科技有望推動監管落地金融
金融科技的發展給金融行業帶來諸多潛在風險,金融科技或是監管科技的發展同樣會對監管帶來挑戰,金融監管必然要走向一種基于科技的監管。
金融科技的發展可能會放大金融系統的波動,或會造成金融風險的低估和錯誤的定價,增加金融體系的復雜性。在2017陸家嘴論壇“金融監管與金融創新的協調與平衡”全
當近年來華爾街金融大鱷們紛紛自封為“科技公司”之后,中國的金融體系也在加速創新,以大數據、區塊鏈、云計算、人工智能為代表的金融科技的發展,對傳統金融業務的模式、流程、效率和監管方式帶來了極為深遠的影響。
“然而,金融科技的發展可能會放大金融系統的波動,或會造成金融風險的低估和錯誤的定價,增加金融體系的復雜性”,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信托監督管理部主任鄧智毅在出席論壇期間表示,金融科技的發展必然也會對監管帶來巨大挑戰。
6月21日,在2017陸家嘴論壇“金融監管與金融創新的協調與平衡”全體大會上,來自各監管當局和不同背景的金融創新機構的負責人就金融科技影響下的金融業和金融業態、監管應如何應對等問題發表看法。
創新和風險相伴而生
“科技在推動金融創新與發展過程中所起的核心力量和貢獻主要是:提高效率、創造可能和實現公平。”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監事會主席王和在論壇期間表示。
據艾瑞咨詢最新統計數據顯示,中國目前網絡資管規模超過2.7萬億,網絡信貸余額超過1萬億。在這些業績的背后潛藏著更大的業務空間,互聯網短平快的特點,在交易規模上實際可將存量市場放大數倍。而且伴隨著互聯網高頻的特點,金融科技的長尾價值將得到凸顯。預計到2020年,中國互聯網金融核心業務市場規模將超過12萬億。
然而,金融科技的發展給金融行業帶來諸多潛在風險。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移動互聯網技術在金融領域的持續應用,互聯網賬戶虛擬化、交易線上化、資金流轉實時化、客戶識別遠程化等特性,使得金融科技實質上加速了業務的外溢風險。例如,跨行業、跨市場的跨界金融服務日益豐富,使得不同業務之間相互關聯、滲透,金融風險更加錯綜復雜,傳染性更強。
鄧智毅表示,從機構層面來看,金融科技首先影響了傳統金融機構的盈利能力,其次增加了信息科技的操作風險。鄧智毅稱,由于金融科技還沒有經過一個完整周期的檢驗,歷史數據也并不完備,因此很可能造成金融風險的低估和錯誤的定價,從而提高整個行業的風險水平。
而從系統方面來說,鄧智毅表示,金融科技的發展也存在一定的風險,除了會增加機構之間的關聯性和金融體系的復雜性,還可能在提升金融服務效率的同時,加快風險傳導的速度,使金融市場參與主體的行為更加趨同,從而放大金融市場波動。
以資管行業智能投顧為例,金融機構運用智能化系統為客戶提供程序標準化資產管理建議的同時,如果采用相似的風險指標和交易策略,很可能在市場上導致更多的統買統賣,重漲重跌,這種現象同頻共振就會成為一個系統性的風險。
在王和看來,在金融創新的過程中,要從數和道德兩個層面入手,把風險放在突出的位置上,不僅要保證制度與技術的合規性,還要把合規文化植入到每個從業人員心中。金融創新應著眼于提升總效率,實現大公平,只有圍繞這個目的展開,才能從根本上避免“監管博弈”,避免陷入監管博弈的誤區。這種反復博弈的成本,最終還是要由社會承擔的。
科技推動監管創新
在金融詐騙、反洗錢、網絡安全事件等各類金融風險加劇的背景下,金融監管也正面臨越來越大的挑戰。從監管理論來看,央行研究局局長徐忠認為,金融監管體制必須能夠實現安全與效率并重,既嚴格又富有彈性,能夠有效平衡金融創新與安全風險防范。澳門金融管理局主席丁連星也認為,金融監管目的之一就是防范金融系統性風險的發生,發揮金融創新活力,滿足實體經濟金融服務的需求。
在這種情況下,丁連星表示,創新是必然的過程,應積極引入新的監管理念,在有限的范圍和風險容忍度以及現行法律法規框架下,為金融創新創造靈活空間。“對于金融創新監管應加強創新金融產品和信息披露要求,讓金融消費者更加了解新產品或者新服務的風險,通過對投資行為理性引導,提高投資者風險意識,規避風險,提高自我保護的能力。”丁連星稱。
“金融監管必然要走向一種基于科技的監管,用技術制衡技術,以技制技。”王和稱。王和還提出,在這個過程中,區塊鏈技術在強化監管方面,應該能夠發揮更好的作用。“區塊鏈能夠協調集體跟個體的關系,不可抵賴,不可篡改,為我們強化監管和實現科技監管提供了一個技術實現的手段。”
事實上,隨著金融科技的迅速發展,監管科技也應運而生。據德勤近日發布的一份《監管科技正在崛起》報告顯示,過去十年,監管變革和金融科技的快速發展深刻地改變了金融業整體發展格局,“監管科技”(Regtech)為監管提供技術解決方案,而監管合規的成本是推動監管科技發展的首要原因。
報告顯示,從2008年金融危機以來,金融機構收取的監管費用在全球范圍內共增長了492%,累積起來超過3000億美金。以歐美為主體的大型銀行所交罰款增加了45倍。“一方面說明監管的力度空前加大,另一方面也說明監管占用的監管資源越來越大。”鄧智毅稱。
今年5月,中國人民銀行成立金融科技委員會,旨在加強對金融科技工作的研究規劃和統籌協調,并首次明確提到強化監管科技應用實踐,國內外金融機構也紛紛加大對監管科技的應用探索。根據FederalfinancialAnalystic預測,全球對監管、合規等金融科技需求在2020年將達到1187億美元,監管科技有望成為金融科技創新的新藍海。
然而,金融科技或是監管科技的發展同樣會對監管帶來挑戰。鄧智毅稱,一方面是對于監管專業的能力形成挑戰,增加了風險監測和管控的難度。監管者很可能很難快速配備相應專業的資源以及更新知識結構,識別潛在風險,從而影響監管有效性;另一方面是使監管體系和秩序發生根本變化,傳統監管體系和秩序是一個相對成熟和穩定的體系,但是在金融科技發展到高度形態的時候,可以把一些智能合約內置到機器里面,一旦觸發條件就進行自我糾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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