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監管還是行業自治?印度比特幣監管模式仍僵持不下金融
隨著印度政府對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監管框架的進一步探討,是時候決定由哪一部門承擔監管責任,政府內部也因此產生了分歧。
隨著印度政府對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監管框架的進一步探討,是時候決定由哪一部門承擔監管責任,政府內部也因此產生了分歧。印度央行(RBI)認為比特幣屬于商品期貨,但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SEBI)表示反對。
比特幣監管責任
在近期由財政部舉辦的數字貨幣監管框架討論會中,RBI和SEBI因為數字貨幣的監管責任而爭論不休。據現場媒體報道:
SEBI和RBI因比特幣監管問題陷入了戰爭。
RBI認為比特幣是一種證券而不是貨幣,因此SEBI應該負責監管。RBI還補充道,央行提議比特幣交易參照衍生品,與黃金或白銀類似。RBI還建議SEBI應確保比特幣不被用于洗錢或恐怖主義融資等非法活動。
SEBI拒絕了央行的建議
根據現有法律條款,比特幣不能被定義為衍生品。
有很多法律專家也認為比特幣不能被劃分到期貨范疇。Dhaval Vussonji Alliance的合伙人RS Loona說:
期貨都是一些有名的物品,具有可追責性。比特幣這種并不存在的東西(不以物理形態存在)怎么能屬于期貨呢?政府在對比特幣進行分類之前應該盡快闡明其法律定義。
最高法院要求央行采取措施
RBI曾因對數字貨幣在印度的應用不聞不問而遭到了批評,因此該機構開始敦促SEBI負責監管比特幣。
前段時間,有一份公益訴訟(PIL)提交到了最高法院,指責政府和相關的國家部門對比特幣的應用和不斷提升的知名度不作為。這份請愿希望政府能夠取締數字貨幣,“比特幣不受政府控制,沒有政府背書”。在收到請愿書之后,最高法院下令RBI“進行研究并采取緊急措施限制比特幣等加密貨幣的買賣”。
行業自治
與此同時,業內更傾向于自治。Zebpay聯合創始人Sandeep Goenka表示,比特幣的管理應由自治組織負責,而不是SEBI等高壓監管部門,這樣印度比特幣經濟才會從中受益。他建議業內成立一個自治組織(SRO),與印度互助基金協會、互聯網和移動協會或者印度支付委員會類似:
這就是SRO的優勢。隨著行業的發展,政府不用肩負沉重的責任,而是由業內全權負責。
其實印度早就成立了一個數字貨幣行業協會,即印度數字資產和區塊鏈基金會(DABFI)。RBI就數字貨幣向公眾發布警告之后,該組織由Unocoin、Zebpay、Coinsecure和Searchtrade等公司在2月份成立。
該組織目前正和律師緊密合作,旨在為數字貨幣建立監管指南。Unocoin首席執行官Sathvik Vishwanath近期表示,DABFI將會確保其成員遵守這個自治指南。
【來源:巴比特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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