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拜獲賠10萬元,撤銷對上海會甲小廣告侵權的訴訟互聯網+
導讀
未經同意共享單車被套上廣告座套,摩拜獲賠10萬系全國首起共享單車小廣告案件
8月23日,經上海浦東新區法院調解,被告上海會甲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就未經過摩拜同意,在車座上貼置廣告的行為進行公開道歉,摩拜單車獲得賠償10萬元。據悉,這是全國首起共享單車小廣告案件。
本案原告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是摩拜單車的所有人和經營者,本案被告上海會甲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是“酒店哥哥網”的經營者,從事線上會議場地搜索、比價、預訂平臺的相關業務。
去年12月,會甲公司在未告知摩拜公司,也未取得其同意或授權的情況下,擅自將印有其經營網站的業務推廣、宣傳信息的大量小廣告,以車座套的形式,分別安裝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成都等多地街頭的摩拜單車車座上,數量達20萬個。
摩拜公司因此起訴,請求判令會甲公司立即停止侵權;排除妨害,恢復原狀;賠償損失及制止侵權的合理費用100萬元;公開聲明消除不良影響。審理中,原告撤回了前兩項訴訟請求。
昨天上午,浦東法院院長殷勇擔任審判長開庭審理此案,當庭調解成功,原被告雙方自愿達成調解協議:會甲公司賠償摩拜公司損失人民幣10萬元,在調解書生效之日起3日內,在其官方微博上連續一個月刊登聲明,消除影響。
摩拜單車法務和政府事務負責人孫可青表示,此案讓張貼這類車身小廣告的侵權方付出了成本,今后摩拜繼續通過民事訴訟、行政舉報等法律行動對此進行嚴厲打擊,在對方行為涉嫌犯罪時向公安機關報案,以追究不法分子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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