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貸存管起爭議 銀行方:只存不管存三大原因金融
一階段是2009年中國出現P2P到2015年監管明確要求銀行來做資金存管,明確資金存管由銀行來做開始,到被監管要求只能直接存管到銀行。
與上海、深圳類似,北京金融監管部門在與P2P接觸時,也提出將來要推進屬地化存管,但是會實現“新老劃斷”,已經完成存管的不追溯,但是尚且還沒有完成的將要在
“要是8月24日一紙和銀行的協議都拿不出來,沒有‘免死金牌’,問題就大了,”一位網貸業內人士對澎湃新聞表示。
從原先銀行謹慎合作,P2P一紙協議難求,到后來連國有大行都有了對接方案,從第三方支付和銀行聯合存管,到被監管要求只能直接存管到銀行,從找到民營銀行這個“救星”,再到“屬地化存管”又潑了一盆冷水,這條存管路走得一波三折。
屬地化存管之惑
部分P2P網貸平臺目前最頭疼的是監管部門的“屬地化存管”要求。6月1日,上海金融服務辦公室發布《上海市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管理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要求“屬地化存管”――網貸平臺需“選擇在本市設有經營實體且符合相關條件的商業銀行進行客戶資金存管”;深圳市金融辦7月3日晚間公布的《深圳市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登記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也同樣對網貸平臺的存管銀行提出了“屬地化要求”。同時,澎湃新聞獲悉,與上海、深圳類似,北京金融監管部門在與P2P接觸時,也提出將來要推進屬地化存管,但是會實現“新老劃斷”,已經完成存管的不追溯,但是尚且還沒有完成的將要在備案后實現屬地化存管。
而上海目前面世的只是一份征求意見稿,半數沒有在本地銀行存管的平臺都希望能夠“從寬”落地,比如像北京一樣實現新老劃斷。
那么目前存管的狀態如何呢?根據融360大數據研究院統計,截至2017年6月15日,全國共有268家P2P平臺上線銀行存管,不超過正常運營總數的15%。而目前上線銀行存管的平臺中,有112家上線平臺不是在屬地有經營實體的銀行進行資金存管,這批平臺數量占比達上線平臺總數的41.79%。
而對于大舉發展存管業務的新網銀行、天津金城銀行等民營銀行“新秀”來說,假使各地仿照京滬出臺類似政策,那么只能放棄布局全國的策略,或者去往各地開設分支機構,但這與互聯網銀行的定義也產生了背離。
銀行態度的逆轉
自從2015年7月央行等十部委發布《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首次明確由商業銀行為網絡借貸提供存管業務,到今年2月《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文件的正式問世,銀行存管在近2年時間內的發展發生了逆轉:原先幾乎沒有銀行問津,試吃螃蟹的只有幾家,而現在提出網貸存管方案的不僅僅是早期布局的恒豐銀行、徽商銀行、廣東華興銀行和江西銀行,連建設銀行、農業銀行等國有大行也加入了這個行列。
這期間發生了什么?
上海富友金融服務集團總裁嚴曉斌將P2P的銀行存管之路分成了三個階段:一階段是2009年中國出現P2P到2015年監管明確要求銀行來做資金存管,當時銀行不介入,監管機構也不懂網貸是什么,不知道一行三會誰來監管,也有人提過證監會,因為美國就是證監會來監管的,“這個階段基本可以稱為‘原始社會’。”
第二階段從2015年明確銀監會為網貸的監管者,明確資金存管由銀行來做開始,各家銀行都愿意來接觸新鮮事物,但是年底e租寶這樣的“害群之馬”出現,導致很多銀行都“縮”了。
第三階段是2016年到現在,陸陸續續有銀行愿意重新接觸P2P,但是簽約的多,目前上線的少。2016年下半年有銀行進行了實質性探索,而民營銀行最為積極,一旦談好存管,系統上線只需要兩三個月。這其中還有一個節點,2017年2月23日,銀監會發布《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對銀行存管進行了規范指南。
“銀行都是走一小步,看一看,門檻抬得很高,很多時候需要國企背景和上市公司背景,作為風控的指標,”嚴曉斌說。
銀行對P2P的戒心也并未消除。澎湃新聞記者得到的一份上海銀行網貸資金存管業務介紹顯示,P2P在該行存管的準入標準包括如下:
1.注冊資本金不低于5000萬元;
2.在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備案登記;
3.在監管部門或監管認可的自律組織完成審批備案;
4.實際控股股東為大型國有企業、上市公司、金融機構、知名互聯網企業;
5.已成功獲得政府引導資金或知名股權投資機構投資;
6.董事、監事及高管人員中擁有5年以上金融相關從業經驗的不少于2人,擁有5年以上金融風險管理經驗的不少于1人,擁有5年以上互聯網技術或信息科技從業經驗的不少于1人。
一位網貸業內人士表示,國有大行和民生銀行這樣的股份制銀行對P2P資質的審核更加嚴格,很多條款沒有商量的空間,而城商行和民營銀行相對而言已經接地氣一些了,可以有商有量。
真假存管之辯
真存管還是假存管,究竟是不是“只存不管”,這是一個問題。
《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發布之后,之所以引起了一波銀行對接P2P的小高潮,是因為其中幫銀行撇清了發生道德風險的責任――“存管人開展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不對網絡借貸交易行為提供保證或擔保,不承擔借貸違約責任。”
“早期的時候銀行不愿意接,覺得承擔聲譽風險,當時成本很高,所以早期簽約的一些家平臺付了很大的成本,但現在銀監會下了強制要求,慢慢的銀行免責,銀行又覺得對他也沒有什么壞處,尤其一些中小銀行,”真融寶董事長吳雅楠對澎湃新聞表示。
吳雅楠表示,存管本來的目的是希望資金安全,在中央或者央行體系內在,在監控范圍之內,而原來是在第三方支付或者央行體制外。此外,從老百姓角度看,希望在體系之內資金是安全的,解決這個問題的關鍵是監控資金投向什么,這得依靠托管而非存管來完成,“原來基金托管的定義,不光要負責資金的存管,還要負責管理人在做管理資金的時候投向是符合基金合同約定的。現在P2P存管資金的安全度在這方面銀行不擔責。”
在很多投資者眼中,銀行給P2P用戶開戶,與證券開戶完全不一樣――證券公司幫投資者在銀行開第三方主管賬戶,錢由證券公司進行第三方的計發,資金流向可以被完整監控,而P2P的銀行存管沒有此項功能,所以這里的“存管”二字需要加上引號。
一位股份行存管業務負責人對澎湃新聞解釋道,沒法做托管是因為三個問題,首先互聯網金融企業不像證券公司已經積淀自己的信用,銀行不愿意把責任往自己身上扛;其次銀監會沒有批復如何標準化存管,而證監會已經有法律文件建立了存款賬戶標準;第三是互聯網金融企業的技術、客戶、發展速度不斷提高,銀行托管審核的速度無法滿足互聯網金融的用戶體驗;第四是托管是銀行最高等級的信用背書,做托管的時候銀行要去調查每個投資人的每一筆錢去了哪個借款人手中,用去干什么了,才敢做托管,然而銀行對資產端的信息了解到這個程度也很困難。
“銀行只管錢存進來,但是不用負法律責任,最后的風險都在投資人身上,這樣是不是有益于行業發展和投資人保護,不太好評價,”這位銀行人士稱。
1.TMT觀察網遵循行業規范,任何轉載的稿件都會明確標注作者和來源;
2.TMT觀察網的原創文章,請轉載時務必注明文章作者和"來源:TMT觀察網",不尊重原創的行為TMT觀察網或將追究責任;
3.作者投稿可能會經TMT觀察網編輯修改或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