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平臺2000億規模 揭監管叫停金交所產品真相金融
全國共有46家互聯網金融平臺與金交所合作,全國共有46家互聯網金融平臺與金交所合作,有9家此前與金交所合作的互金平臺已停止發布新的金交所產品或下架金交所產品。
截至7月6日,全國共有46家互聯網金融平臺與金交所合作,并仍在發布金交所產品。
要互金和金交所兩頭共管,兩手抓,才能從源頭和根本上遏制這一亂象。若只叫停互金平臺與金交所的合作,不排除這一模式改頭換面,轉為線下開展合作。
互金違規“拆分”被叫停,金交所“躺賺”的日子或許到頭了。
7月12日,深圳市金融辦發布《關于互聯網平臺與各類交易場所合作金融業務相關情況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稱,金融辦在排查中發現,部分互聯網平臺通過與交易場所合作,將權益拆分面向不特定對象發行,或以“大拆小”、“團購”、“分期”等各種方式變相突破200人限制;一些產品無固定期限、資金和資產無法對應,存在資金池問題;一些產品未向投資者披露信息和提示風險,甚至將高風險資產進行包裝粉飾,向不具備風險承受能力的中小投資者出售,存在較大風險。
事實上,這并非深圳地區網貸平臺特有的問題。在限額令后,“P2P+交易所”模式風靡,亂象重生。
《通知》要求,各互聯網平臺于7月15日前,停止與各類交易場所合作開展上述涉嫌突破政策紅線的違法違規業務的增量,并妥善化解存量違法違規業務。
就此,《國際金融報》記者多次致電深圳市金融辦官網提供的聯系方式,截至發稿尚未能撥通。
突破限額
為何“P2P+交易所”模式火了?
據了解,去年8月24日出臺的《網絡中介機構業務管理辦法》(《辦法》)規定,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網貸機構及不同網貸機構的借款余額上限:單一的個體、單一的自然人在一個平臺上的借款上限是20萬元,單一組織、法人在單一平臺上借款上限是100萬元。無疑,此規定對于擁有大量大額標的平臺而言,是致命的。
《辦法》關于限額的規定,將金交所一下子推向了臺前。
廣州互聯網金融協會會長、廣州e貸總裁方頌對《國際金融報》記者指出,目前對于網貸整改來說,最難的是業務超額問題,為解決這一難題,不少網貸平臺通過借道金交所來解決。這使得《網貸管理辦法》的限額規定無法落到實處。
在深圳下發《通知》之前,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了《關于對互聯網平臺與各類交易場所合作從事違法違規業務開展清理整頓的通知》(“64號文”),劍指互聯網理財平臺與金交所合作的收益權轉讓拆分模式。
以最常見的拆分份額為例,通過金交所,真實融資方可以將一筆1億元的融資需求拆分成100份,再“化身”為100個各自獨立的私募產品,然后把每份的人數上限限制在200人以內,不僅可以規避200人限制,還能降低投資門檻。而與金交所對接的那些P2P平臺則將這些子單元產品冠以“XX計劃”、“XX錢包”,出售給眾多投資人。
潛藏風險
無疑,按照目前“P2P+交易所”模式而言,暗藏不小的風險。
“64號文”指出,一些產品無固定期限、資金和資產無法對應,存在資金池問題。一些產品未向投資者披露信息和提示風險,甚至將高風險資產進行包裝粉飾,向不具備風險承受能力的中小投資者出售,一旦信用風險爆發,就可能影響社會穩定。
“深圳是網貸平臺重鎮區,這一現象在深圳更為突出。深圳率先發布《通知》,落實中央互金專項整治精神,有助于更好地推進整改工作。”方頌稱,互金專項整治提出了“數量”與“規模”雙降,但目前來看,平臺數量是有所下降,但是成交額還在上升,在這個過程中,金交所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方頌認為,對于金交所的管理也至關重要。去年金交所數量迅猛增加,今年雖沒去年迅猛,但仍在增加。金交所的設立,到底誰有權限審批,誰負責監管,希望能有明確的管理辦法。“呼吁相關主管部門出臺金交所的管理制度,如金融交易中心設立條件、運營制度等。要互金和金交所兩頭共管,兩手抓,才能從源頭和根本上遏制這一亂象。若只叫停互金平臺與金交所的合作,不排除這一模式改頭換面,轉為線下開展合作。”他說。
“金交所目前由地方金融辦監管,屬于弱監管的金融市場。”上海某中型網貸平臺負責人萬忠財(化名)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除了“64號文”提到變相突破200人上限的問題外,金交所產品并不完全面向合格投資人。“在不少網貸平臺上的金交所產品底層資產包并不透明,資金流向和資金使用均未有披露。而在網貸平臺上的投資者對該類產品并不一定有明確的風險認知,也并不一定完全適合投資金交所產品,甚至對分拆產品的風險承受也存在壓力。如果后期發生違約等不良后果,會產生很多糾紛”。
平臺承壓
據網貸之家研究中心不完全統計,截至7月6日,全國共有46家互聯網金融平臺與金交所合作,并仍在發布金交所產品。據估測,目前傳統網貸平臺與金交所合作的累計規模約在1000億至2000億元,全部互金公司與金交所合作的累計規模將在萬億元以上。
另據不完全統計,有9家此前與金交所合作的互金平臺已停止發布新的金交所產品或下架金交所產品。
萬忠財認為,政策出臺將考驗平臺資金流,特別是金交所產品占比較高的平臺。因為,不少互金平臺將面臨提前結束與金交所合作產品的問題,而這其中就牽涉到資金墊付。另一方面,如今,“P2P+交易所”模式被整頓,互金平臺為了保持自身體量和盈利水平,需要尋找相似體量、并符合監管要求的資產包。然而,在資金、資產端兩缺的大環境下,對于平臺而言可謂是“雪上加霜”。
盡管對平臺可能會產生一定影響,但萬忠財認為,當務之急還是凈化行業環境,保證普惠金融在合法、合規和健康的環境下正常發展。“總體上來說,普惠金融屬于新經濟的一種形式,所以雖然現有的一些創新產品拓寬了整個行業的發展思路,但同樣也有一些產品仍處于灰色地帶。我們希望監管的陸續完善會為行業的進一步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他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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