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也管理、敗也管理,EOS“仲裁混亂”引發(fā)BM“修憲”提議區(qū)塊鏈
EOS或將改善混亂的仲裁程序更好適應“去中心化”的真正到來。
從EOS項目啟動以來,懷疑和否定幾乎不曾停止過。盡管EOS承諾未來更快、更安全、更民主的區(qū)塊鏈3.0時代,但在過去的一段時間里,也出現了一系列問題。EOS的最大問題,恰巧跟成就它的治理有關,它里面包含了太多的潛在錯誤和協調問題。6月底,EOS區(qū)塊生產者之間的一次分歧討論在加密社區(qū)廣泛流傳,“仲裁混亂”問題引起了公眾的嘲笑。
EOS混亂的管理
根據調查,EOS的管理問題,要從6月17日(也就EOS主網啟動后的第2天)說起。EOS的一批頂級區(qū)塊生產者一致決定,阻止7個EOS地址進行交易。他們聲稱是得到ECAF(EOS core arbitration forum)批準的。爭議點是,仲裁員最初是拒絕就該問題作出裁決的,后來才公開支持。
幾天后,6月22日,ECAF宣布凍結另外27個賬戶的命令開始四處流傳。這一點上,ECAF并沒有給出該命令的原因,只是表示稍后會宣布完整的報告。6月24日,好像又發(fā)布了另一項命令,要求從某些地址中撤銷通證代幣。然而,這個命令最后被證明是假的。ECAF的這些行為讓區(qū)塊生產者完全蒙在鼓里,不知道哪些仲裁命令是合法的,哪些是假的。
這次的“仲裁事件”,引起了廣泛關注,包括Charlie Shrem和Nick Szabo在內的知名成員開始強烈表示抗議。重要區(qū)塊生產者EOS New York表示,在看到了一個顯然是假ECAF命令以后,他們不能“自信地執(zhí)行之后聲稱是ECAF有效意見的任何仲裁命令”。EOS New York也表示,以后不再理會ECAF的決定,因為他們的發(fā)布方式“雜亂無章、不透明,而且沒有流程”。
EOS之外的一些評論人士表示,仲裁事件中ECAF承諾的“晚些時候”給出解釋的說辭,特別的“軍政化”“卡特爾”和“集中化”。ECAF使用的“拖延”術語,違反區(qū)塊鏈世界觀念的“集中化”管理模式,成為了其他加密貨幣社群詬病的焦點。
BM提議重新制定EOS憲法
6月27日,BM(Daniel Larimer)在EOSGov電報群提議重新制定EOS現有的憲法,以限制“仲裁員”的權力。根據Larimer的說法,目前的治理體系賦予了仲裁人員太多的權力。他建議,對EOS治理體系進行重組,重新平衡不同參與者的權力,主要是收回仲裁員無限的權力。在最近的一次電報群討論中,BM提議,仲裁員的角色應該局限在那些“有著非常明確的失敗點,有充分理由可以裁決的案例上” 。在他看來,仲裁只存在“代碼意圖不匹配”的情況。
EOS的治理模式
根據CoinMarketCap的數據,EOS目前是第五大交易貨幣,市值77億美元。過去24小時的交易量為5.7億美元,價格為8.58美元。EOS的成功在于它的社區(qū)號召,在于以管理為中心的社區(qū)運營。
在許多加密圈子里,不受審查的隱匿交易是他們的最終目標,但EOS對這種觀點表示質疑。相反,EOS希望區(qū)塊鏈的處理能力更快速、更廉價,也有管理組織來做出符合用戶最佳利益的決策。所以,EOS選擇委托權益證明機制(DPos),允許一定數量的組織去驗證區(qū)塊,而不是選擇一個工作量證明(PoW)的挖礦系統。
EOS的治理模式類似美國的“三權分立”制度,保證了三個不同的團體“相互制約”。根據EOS現有的憲法規(guī)定,整個EOS生態(tài)系統中存在三種組織:區(qū)塊生產者(block producers)、仲裁員(EOS core arbitration forum)、EOS通證持有者。相比其他兩個概念,區(qū)塊生產者可能稍顯陌生,它是EOS的創(chuàng)新體現,相當于比特幣區(qū)塊鏈上的礦工。ECAF則是負責解決網絡上通證持有者之間糾紛的主要機構。
這樣的管理模式得到了廣泛的擁護,它符合區(qū)塊鏈項目的終極目標:一個“去中心化”的、自由的、民主的社會。價值的認同,讓EOS項目可以在一年的時間里,募集到40億美元。
改善混亂的仲裁程序
雖然“去中心化”是區(qū)塊鏈項目的最終目標,對于目前的區(qū)塊鏈項目來說,“去中心化”更像是未來的最終目標,而不是最開始的起點。為了讓管理系統正常工作,仍然有許多問題需要解決。
到目前為止,其實無論是EOS社區(qū)內部還是外部的人員似乎都不清楚ECAF是什么,以及它對交易的控制到底是怎樣的。雖然ECAF有一個官方網站,但是看上去很像一個“可疑的空殼公司”。一方面,缺少相關的公開信息。另一方面,僅有的信息還引導給讀者錯誤的意思,比如這次的虛假仲裁命令。在一個強調加密的環(huán)境下,EOS的仲裁事件顯然讓社區(qū)成員無法理解。
據悉,相關人員正在起草一份合理的提案,應對突出的問題。
EOS各區(qū)塊生產者也提出了各自的具體建議。有的認為,仲裁員要鏈上溝通,由智能合約管理約束。有的推出了一款基于EOS網絡的應用程序,給區(qū)塊鏈上存儲的文件進行簽名和時間戳加注。還有的建議,從現在開始,ECAF的命令必須通過“可信任的來源”發(fā)布,不能僅僅在社交媒體上隨意通知一下。每份文件也需要加注電子簽名。此外,“所有證據和推理也都應該與案例一起公布?!?/span>
目前的仲裁人員大都是志愿者。盡管他們通過了一些簡單的測試,合格、專業(yè)的仲裁員還是應該由“自由市場”的競爭產生。受過專業(yè)培訓的人解決糾紛,區(qū)塊生產者才可以安心地執(zhí)行。
要成為下一代的區(qū)塊鏈,EOS還有很多問題要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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