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P2P備案細則屬地化引爭議 44%平臺存管不符要求金融
深圳《意見稿》將銀行存管屬地化的要求,在與深圳平臺簽訂直接存管協議的銀行中,從與深圳平臺簽訂直接存管協議的銀行來看。
7月3日晚間,深圳市金融辦官網發布了《深圳市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登記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深圳是中國網貸市場的“重鎮”,擁有約300家網貸平臺,貸款
網貸之家訊 7月3日晚間,深圳市金融辦官網發布了《深圳市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登記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這是繼廈門市、廣東省、上海市之后,又一個重磅的地區性P2P網貸監管辦法。
目前,深圳是中國網貸市場的“重鎮”,擁有約300家網貸平臺,貸款余額在1500億元以上,占全國的約15%,因此備受關注。
相比之前各地的監管辦法,“屬地化”管理的要求,是此次《意見稿》的一大特點,概況而言,即“本地注冊、本地運營、本地存管”。這一要求,在深圳網貸圈里迅速炸開了鍋。
網貸之家研究中心總監于百程認為,深圳網貸備案的細則,預示著各方面的“屬地化”,將成為監管的基本要求。相比廣東和上海的相關細則及征求意見稿,此次深圳的《意見稿》有一些地方更加嚴格。
而從深圳的數據來看,很多平臺為適應監管將需要作出調整。比如,約80%的深圳平臺注冊地與經營地不一致,44%已簽訂銀行存管協議的平臺,存管銀行在深圳沒有分行。
民投金服CEO陳明表示,此次《意見稿》是深圳網貸監管層梳理非法集資風險點和總結互金整治的經驗后的理性結果,深圳網貸平臺將正式進入監而有管,備案而查的機制中,良幣驅逐劣幣的進程,將會加速。
19家存管銀行中,11家在深圳地區未設立分行
《意見稿》第九條提出,“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的主要資金結算賬戶(包括網絡借貸資金專用賬戶),應當開設在商業銀行在深圳市行政轄區內的分支機構。”而在備受關注的存管銀行屬地化方面,則明確要求:“與在深圳市行政轄區內設有分行以上(含)級別機構的商業銀行達成資金存管安排”。
“存管行要求在深圳有分行及以上級別的網點,這一條比上海更嚴格。”于百程稱。
據網貸之家研究中心不完全統計,截至2017年7月3日,共有113家深圳網貸平臺與銀行簽訂直接存管協議,其中,完成直接存管系統對接并上線的平臺有60家。在與深圳平臺簽訂直接存管協議的銀行中,廣東華興銀行與48家深圳平臺簽訂協議,位居榜首;其次是江西銀行,簽約15家;徽商銀行和海口聯合農商行分別排名第三和第四,分別簽約7家和6家;新網銀行排名第五,簽約5家;其余銀行分別簽約1-4家。
值得關注的是,從與深圳平臺簽訂直接存管協議的銀行來看,目前仍以城商行為主,在這19家開展深圳網貸存管業務的銀行中,有11家在深圳地區沒有設立分行,其中簽約排名前五的銀行中,除廣東華興銀行外其他銀行在深圳均未設立分行。
另據網貸之家研究中心不完全統計,截至2017年7月3日,共有50家平臺與在深圳未設分行的銀行簽訂直接存管協議(含已完成系統對接并上線的平臺),占113家已簽協議平臺的44%,其中,有17家完成直接存管系統對接并上線。
空中金融CEO賴效綱認為,深圳《意見稿》將銀行存管屬地化的要求,提到了一個空前的高度。在他看來,該政策是目前下發的所有地方互金政策中,最為嚴苛的。
不過,在信融財富副總裁呂良看來,存管屬地化的要求,確保了監管機構可以及時對平臺資金實施監管,便于從政策上保障投資者的資金安全。
他同時預計,這對于已與未在深圳“設有分行以上(含)級別機構的商業銀行”簽署存管協議或已上線資金存管的平臺來說,合規成本將會增大,短期內對企業的資金實力是一個挑戰,但從長期來看,這一措施是提升投資者對平臺和行業信心的一針強心劑。
援引《深圳商報》報道,深圳此番再提銀行存管“屬地化”管理,無疑是監管層深思熟慮之后結果。“所有的決定都是基于保障投資者及老百姓的資金安全。”深圳金融辦相關負責人在指出。
深圳277家平臺中,223家注冊地與運營地不一致
值得關注的是,《意見稿》還提出了數據存放“屬地化”。
《意見稿》指出,深圳P2P平臺申請備案登記,須滿足“信息系統的軟硬件設備及系統數據原則上應當存放在深圳市行政轄區內;數據管理部門應當設在深圳市行政轄區內,并且能夠按照監管部門要求,提供業務系統數據的技術接口”。
此外,《意見稿》還明確提出,“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注冊地不得為居住用地;經營地址和注冊地址應當一致,不一致的應將注冊地址變更為經營所在地”。
對此,于百程指出,在深圳的P2P平臺,不少是注冊在深圳前海,但辦公則在其他地方,這些平臺,或將受到影響。“上海的監管細則征求意見稿規定,平臺實際經營地應當與住所相同。一般理解,公司的住所地,也即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
據網貸之家研究中心不完全統計,以深圳地區277家平臺(運營地深圳)為樣本,其中223家注冊地區與運營地區不一致,約占80%,此外有54家一致。注冊地區與運營地區不一致的223家平臺中,其中運營地在深圳,注冊地非深圳地區的有8家,注冊在前海的平臺數量高達182家,約占注冊地區與運營地區不一致平臺數量的80%。
另據不完全統計,注冊地址為深圳,運營地址非深圳的平臺有44家,而這44家平臺中40家平臺注冊在深圳前海地區。
不過,此次《意見稿》并非最終定稿,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17年7月19日前,通過信函或電子郵件方式,向深圳市金融辦提交修改意見。(網貸之家 文/牧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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