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風大猜想:給央行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建議區塊鏈
建議央行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第一個目標就是:取代現在數字貨幣市場上由私人機構提供的,錨定美元發行的穩定數字貨幣如USDT和在以太坊上點對點抵押以太幣兌換的穩定數字貨幣如MarkerDao。
數字經濟誕生在數字世界,它有自己獨特的、與工業經濟完全不同的新規則,正在噴薄而起的數字經濟,或將在一整套數字化新金融體系下為企業和消費者創造一個新的環境。今天,鏈得得APP特別編輯推薦,中國萬向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兼執行董事肖風關于“央行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猜想與建議。本文原刊發于最新一期《財經》雜志,鏈得得獲授權轉載。
猜想者,不著調的狂想也!
“數字經濟”,逐漸成為了熱詞。什么是數字經濟?數字經濟誕生在數字世界,依據數學算法來運行。數字經濟不能等同于互聯網經濟,也不是“互聯網+”那么簡單。我非常認同中國科學院王飛躍研究員的觀點:數字世界與物理世界是一種平行世界的關系,它是物理世界的映射,它們是一對孿生體。由此可見,數字經濟與工業經濟也是一種映射關系,數字經濟與工業經濟也應該是一種平行關系,它有自己獨特的、與我們所熟悉的工業經濟完全不同的新規則。
底層技術
數字經濟的運行規則是算法規則。其實不管是人工智能還是區塊鏈,驅動它們的核心其實是各種算法,只不過一個是AI算法,另一個是密碼學算法而已。而要讓算法高效運行,就必須把它工程化為計算機代碼。在一個以“代碼”為通用語言的數字經濟世界里,經濟交易也代碼化、自動化、智能化了。代碼化的經濟交易,需要代碼化的記賬方法,代碼化的記賬方法需要代碼化的賬戶體系,代碼化的賬戶體系需要代碼化的貨幣。
2009年比特幣區塊鏈的誕生,恰逢其時地給我們送來了分布式賬本,分布式賬本就是數字經濟呼喚的代碼化的記賬方法。分布式記賬方法的基礎,是密碼學賬戶體系,而密碼學賬戶體系里的記賬單位,則只能是數字貨幣。無論是物理形態還是電子形態的法幣,都不可能把它計入數字賬戶里,更不可能把它寫入智能合約,讓它自動運行。
分布式記賬方法、密碼學賬戶體系、加密數字貨幣三位一體,不可分割。分布式記賬的特點:參與各方共同維護一個賬本,信息完全透明;相關事務的各種信息全部記在一本賬上,數據完全穿透。密碼學賬戶的特點:開戶無須許可、點對點交易無須中介、交易與清結算同步完成、無中心化記賬主體、賬戶私鑰即是權屬證明;數字貨幣的特點:本質上是計算機代碼、具有可編程性、依靠一套算法來發行,目前已經流通的數字貨幣屬于私人貨幣,交易零邊際成本。
時不時會有人問我:區塊鏈到底有什么實際應用?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也想問一個問題:是先有互聯網還是先有“互聯網 ”?我的意思是:如果沒有互聯網原生的、純線上應用的大發展,又怎么能夠說服傳統行業來做“互聯網 ”?只有互聯網原生商業模式發展得非常強大,強大到對線下傳統商業、傳統金融造成巨大壓力了,同時互聯網技術及商業模式打磨得也成熟了,才可能談得上“互聯網 ”,“互聯網 ”才能成功。沒有余額寶,商業銀行是不會有“互聯網 ”的切身之痛的!同樣道理:應該是先有區塊鏈,然后才能有“區塊鏈 ”(即區塊鏈與傳統行業的結合)。
數字貨幣起源
比特幣區塊鏈九年來的實驗告訴我們,一個商業系統在沒有股東、沒有董事會、沒有管理層、沒有員工、沒有辦公場所、沒有資產、沒有營業收入、沒有財務報表、沒有法律主體的情況下,也是可以成功并有效運行的。各國央行應該是看到了比特幣區塊鏈的成功實驗,才起了研究發行法定數字貨幣念頭的吧。
那么,法定數字貨幣算是“區塊鏈”階段的事物還是“區塊鏈 ”階段的事物呢?站在不同的角度,確實對此有不同的看法。一般的法定數字貨幣研究結論,都從傳統金融貨幣理論的角度來規劃法定數字貨幣,更多強調的是法定數字貨幣的“法幣”的一面,這當然是無可挑剔的。法定數字貨幣的另一面是“數字貨幣”,我們幾乎可以說,沒有比特幣就沒有法定數字貨幣!法定數字貨幣的思想源泉和技術源泉來自于區塊鏈,來自于比特幣。
因此法定數字貨幣的目的不應該是為了“區塊鏈 ”,也就是說不應該是改造現有的貨幣體系和消滅現金法幣。它的第一個目標就是銜接數字經濟,銜接數字貨幣,鏈接物理世界與數字世界,鏈接工業經濟與數字經濟,鏈接法定貨幣與數字貨幣。
如果我們站在數字經濟、數字貨幣的角度來設計法定數字貨幣的機制,我們就不會再有法定數字貨幣的雙層發行結構那樣的妥協,也不會再有法定數字貨幣主要取代M0那樣的委屈,更不會有不追求法定數字貨幣的可編程性的無奈。雙層發行結構是在數字貨幣的發行流通中,生硬地加入了現有金融體系的“中介”角色,而其實區塊鏈數字貨幣系統里是沒有各種各樣的“貨幣創造”中介的,比特幣區塊鏈從貨幣系統來看,它里面只有央行和用戶,用戶們點對點交易。
一切都在一念之間:如果央行認可比特幣等數字貨幣也是貨幣(私人貨幣),針對數字貨幣來設計法定數字貨幣系統,法定數字貨幣的唯一目的只是鏈接數字經濟、數字貨幣,就可以完全不碰鏈下現有的貨幣發行與貨幣創造體系,也就不會沖擊現有金融體系(先做區塊鏈,不做區塊鏈)。那么法定數字貨幣在法律、經濟、體系與技術上的實現也都不會像現在這樣,面臨這么復雜及困難重重的局面。
在這個框架下,建議央行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第一個目標就是:取代現在數字貨幣市場上由私人機構提供的,錨定美元發行的穩定數字貨幣如USDT和在以太坊上點對點抵押以太幣兌換的穩定數字貨幣如MarkerDao。法定數字貨幣比私人發行的穩定數字貨幣信用等級之差自然是云泥之別。中國央行如果發行法定數字貨幣,好處還不止于取代私人穩定數字貨幣:任何基于區塊鏈的數字貨幣都是全球通貨,人民幣的國際化通過區塊鏈數字貨幣的技術,開辟了一個嶄新的途徑;首先鏈接數字貨幣世界的人民幣法定數字貨幣,會具有先發優勢,在塑造區塊鏈數字貨幣的規則中,搶奪到規則制定的主動權;人民幣法定數字貨幣的發行將不需要任何基礎資產,單憑中國政府的信用,就足夠與目前市場上的任何穩定數字貨幣發行者競爭,并且可以完勝他們。
在理想的數字經濟體系里,央行發行法定數字貨幣,各個市場主體可以發行各自的代幣(token)來融入法定數字貨幣,就像現實世界里創業者發行股票來融入法定貨幣一樣。股票或代幣都只不過是一種憑證,我們既然允許初創公司發行股票融資,為什么就一定不能允許初創項目發行代幣融資呢?現在發行股票融資之所以被普遍認可,是因為經過數百年的監管與規范,已經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法律體系,可以給發行股票融資的行為人以清晰的指引。很多的規范股票發行的行為指引,其實可以移植到代幣融資的規范里面來。目前大部分的代幣融資都采用了私募的方式,并且代幣上市時機也推后到主網上線運行之后(尤其是在美國),這就是移植股票融資的成熟經驗的行動。我認為“ICO”最大的兩個問題一是公開發行,二是公開交易,尤其是一個初創項目公開發行和公開交易。現有證券法律是可以移植過來規范這些問題的。
數字貨幣急迫需求
法定數字貨幣的本質是“數字貨幣”!而不是“法定貨幣”!因為就現實世界而言,我們已經有了一個很好的法定貨幣體系,不需要重起爐灶,再造另一個法定貨幣體系。現在的急迫需求是:正在噴薄而起的數字經濟,需要一整套數字化的新金融體系,來服務它、促進它。
數字經濟對金融服務的嶄新需求有如下幾個特有的而傳統的金融體系無法有效提供的服務需求:
一、在數字世界里,通用規則是數學算法,數字經濟是算法驅動的經濟,而要讓算法有效運行,必須把算法編成計算機程序,也就是要把算法變成“代碼”。數字經濟里的通用語言是代碼,法幣不能代碼化,數字貨幣才是數字經濟的專屬代碼貨幣。
二、在萬物互聯的數字世界里,經濟交換活動從人與人的交換,逐漸在向人與機器、機器與機器之間的交換發展,機器會有自己賬戶、自己貨幣,機器之間交易必須點對點、自動化進行。
三、數字經濟活動是一個跨時空經濟活動現象,要求金融服務體系必須七天二十四小時無休,與跨時空的數字經濟活動提供無縫銜接的金融服務,它的記賬時間單位要求已經到了“秒”,而傳統金融體系的記賬時間是“日”。
四、數字經濟摩擦系數幾乎為零,數字經濟遵循“零邊際成本”的規則,在數字經濟活動里,各種收取中介費用的媒介,已經沒有生存的空間。
五、數字世界相對于物理世界,它是一個平行宇宙,在數字世界里,人工干預數字經濟活動,將成為不具成本效益的浪費之舉,甚至在數字世界里,我們很難再以人工決策的方式來應對虛擬的、快速的、多變的數字經濟活動。
傳統金融體系是遵循工業經濟的結構、邏輯、需求而建立起來的,相對數字經濟體來說,它是為過去而生的,不是為未來而生的。我們需要新的、專屬于未來的新金融——數字金融。
數字經濟需要數字金融,數字金融需要數字貨幣。數字貨幣是可編程貨幣,可編程貨幣帶來可編程金融,可編程金融帶來可編程經濟。
(注:原文發布財經雜志最新第528期,原標題為《法定數字貨幣大猜想》,鏈得得已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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