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屏殺死了電視端愛奇藝、B站和優酷們的視頻會員嗎?互聯網+
導讀
有多少種信息載體,就有多少種投屏方式
有多少種信息載體,就有多少種投屏方式
文|顧旭光|智能相對論(ID:aixdlun)
“現在我家的智能電視全靠投屏,從電影到動畫片還有我媽的廣場舞教學,從來不充電視上視頻軟件的會員”,編輯組里最漂亮的郊區拆遷妹,江湖人稱湘潭大冪冪,二本狗的夢中女神王小二同學,在今年的520終于湊齊了所有十二生肖×十二星座男友之后,這樣告訴我。
王小二同學的抱怨余音未了,愛奇藝在五月底宣布推出“星鉆會員”,398的年費除了享受現有多重會員的專屬權限外,還支持手機、電腦、電視、平板和VR五端內容互通,權益共享!
這似乎為苦惱手機端會員與電視端會員不互通的用戶找到了一條出路,不過仍然有大量的用戶表示,自己會堅守“投屏”,致力“白嫖”電視端,當然包括我們的郊區女神王小二同學。
投屏這個看似平淡的技術,已經在影響人們對于視頻內容付費的購買,甚至投屏功能是否順暢好用也在影響部分用戶購買智能手機的選擇傾向。
這是IoT技術發展過程中對現有內容生態不可避免的侵略,還是現有內容生態太過不友好讓用戶被迫揭竿而起?
我們有必要用更刁鉆的視角扒一扒。
一、有多少種信息載體,就有多少種投屏方式
投屏本質上是將內容從一種播放載體轉移到另外一種播放載體上。
所以,電影實際上就是一種典型的“投屏”,它將膠片內容轉移在銀幕上播放(只要你的想象力夠豐富,看膠片腦海中也會有畫面,最早的電影剪輯師就是這么干的);我們使用的畫片投影儀;用HDMI線將筆記本和屏幕連接起來播放視頻;甚至,老師在課堂上,拿起課本為所有學生朗誦課文——從廣義上看都屬于一種“投屏”。
注意,只有抓住信息在兩個載體遷移的“投屏”本質,我們才能理解在手機投屏這個小小的附加功能上,各方所體現出非常復雜的態度和利益考量。 我們日常談論的“投屏”基本上是在談論手機——智能電視的投屏。在這領域主流的有三大技術,分別是AirPlay屏幕鏡像、DLNA、Miracast,而這三大技術又分為兩類,一種是推送技術,一種是錄屏技術。 推送技術下手機和電視通過WiFi連接,手機搜索到電視之后,電視通過手機發送的內容地址播放內容,即使手機息屏或者切出APP,也不會影響電視的播放,典型的技術是AirPlay。 錄屏技術和“屏幕鏡像”是同義詞,安卓手機的“多屏互動”也屬于此列,這項技術也依靠WiFi連接手機和電視,傳輸通道形成后,手機就會將屏幕內容進行錄屏,并且實時在電視上顯示出來,只要幀率和速度足夠穩定,就會形成“鏡像”的效果,典型技術是miracast。 AirPlay是蘋果的技術,通過WIFI可以直接將蘋果手機或者平板的內容直接投射到支持的設備上,新版本的AirPlay已經支持P2P的直聯,是典型的推送技術。 DLNA(Digital Living Network Alliance),是索尼、英特爾、微軟等發起的一套無線互聯協議,早期的蘋果也在這個協議之中,不過為了維護自家生態邊界,蘋果用AirPlay自立門戶之后,這個聯盟基本就名存實亡。 Miracast是由WiFi聯盟在2012年制定的,主流芯片諸如英特爾、英偉達、德州儀器等西南制造商都支持Miracast協議,這讓這項技術被大多數安卓手機和智能電視采用,是目前投屏技術的主流,國內比較有代表性的應該是小米手機,要求投屏電視必須支持此協議。 除此之外,還有Chromecast(谷歌開發)、WiDi(win10筆記本)、WDHI(HDMI傳輸方案,需要獨立發射端)以及各類私有投屏協議。 二、離不開投屏的不僅是用戶,手機商和優愛騰也有話說 投屏技術并不復雜,之所以受到用戶追捧是因為產品本身滿足了消費者最核心的需求——跨硬件限制的內容體驗,不過這一工具還對硬件廠商、流媒體內容生產商造成了沖擊,讓各方都在思考這一個小功能的所具有的戰略意義。 以下三點因素讓投屏技術頑強的生存了下去。 1、 投屏增強了硬件廠商產品線的邊際效應 以往的消費者購買硬件之前就已經為產品劃出了用途。電腦、游戲機、CD機或者大哥大,每種硬件的功能都很明確。 但是當硬件集成度提高,手機在人們的使用中逐漸成為了一個多種用途的復合體,包含工作、學習、社交、娛樂等多種功能。 另外隨著IoT概念的普及,硬件的架構越來越具有同質性,造成研發成本降低。廠商開始以手機為中心,讓品牌覆蓋更多元的產品線,比如電視、平板、智能音箱等等。 對于品牌下一系列硬件,廠商的常規操作是提升自家產品的溝通性,對于其他品牌,保持“不主動、不負責、不拒絕”的渣男套路。雖然很少有徹底封死互聯通道的,但是也不會主動去優化調試。
對于消費者來說,購買同品牌下的手機和電視,由于同品牌的聯通門檻較低,產品本身的使用邊際效應也在增強。消費者的品牌傾向,為廠商提供了完善投屏能力的動力。 2、投屏打破了電視端流媒體內容生態封閉性 國內因為廣電總局的禁令,將互聯網內容與電視內容嚴格區分,讓智能電視的內容生態成為了一個半封閉的局域網。 早在2006年,廣電總局發函明確叫停未經許可把互聯網內容搬上電視的行為,針對的主要是當時泛濫的電視盒子。 2011年,由于智能電視興起,廣電總局發布《關于嚴禁擅自設立互聯網電視集成平臺和非法生產銷售互聯網電視機頂盒的通知》,以及著名的181號文件《持有互聯網電視牌照機構運營管理要求》(廣辦發網字[2011]181號)。 文件規定,互聯網電視和盒子等終端必須獲得7張牌照商的管控,“互聯網電視內容服務平臺只能接入到總局批準設立的互聯網電視集成平臺上”,同時,“內容服務平臺不能與設立在公共互聯網上的數據庫進行相互鏈接”。 這也就是為什么用戶手機APP和電視APP的內容、VIP權限都不互通的主要原因。我們在電視上看到的“奇異果”、“CIBN酷喵影視”實際上都是愛奇藝、優酷和牌照商的合作版本。 電視端上的合作版本,不僅內容必須要以牌照商的版權為準,會員權益與手機端也完全不互通。 這樣一個半封閉的生態,必然讓用戶是難以滿意。
投屏功能有效的解決了這個問題。只需要一個會員就可以享受客廳的全家人時光,而且手機端的內容更加豐富,圖片、音樂的APP也更加齊全,包括一些尚未登錄電視端的APP,也可以通過投屏在電視端呈現。 對于電視端的內容運營商來說,投屏的確是在侵害他們的商業利益。所以很多投屏功能失常會出現失靈的現象,但是阻力越大,市場需求反而越強,部分手機廠商,甚至互聯網內容商開始迎合消費者的需求,諸如愛奇藝、華為等還生產了專門的投屏硬件。
連愛奇藝自家的投屏硬件“電視果”都以“只需手機會員”作為宣傳口徑
來源:
https://detail.tmall.com/item.htm?id=539329999347&ali_refid=a3_430582_1006:1123471274:N:q2fmzQK/oztsl+5tc+MGSg==:48cfe6bb9b4437a9c4ff2e1222b17a1d&ali_trackid=1_48cfe6bb9b4437a9c4ff2e1222b17a1d&spm=a230r.1.14.1&skuId=3811621474544
3、IoT互聯的功能設計需要“可供性(affordance)”
IoT的硬件互聯思路毫無疑問是正確的發展路徑,但是在以何種路徑創造新的產品形態,硬件之間以何種協議和標準進行溝通,各廠商似乎對此都有不同的理解和利益考量。
目前的業界明顯都傾向于將搭載語音助手的智能音箱作為IoT的標配。
不過我們回到投屏這個功能的用戶反饋來看,似乎以智能音箱語音終端的大一統互通路徑并未給用戶的使用提供足夠的“可供性”。
所謂“可供性”是由交互設計專家和心理學家唐納德諾曼提出的,他認為人類在使用工具時都是直覺性的,工具本身合理的設計特性可以有效地降低我們學習的成本。比如,我們看到門把手就會直覺性的拉,看到按鈕就會想要按下去。所有的交互性設計,必須要以直覺性的交互為原則。
為什么“投屏”的功能設計提供了“可供性(affordance)”的原則,主要是因為有線投屏時代人們已經對電腦上的內容可以投射到大屏幕上有所認知,而藍牙技術出現之后,手機和電視能否無線傳輸就成為一個直覺性的選項。
而以語音交互為唯一端口的IoT互聯體系的設計,貌似給用戶提出了一個萬能的交互邏輯,實際體驗上反而顯示十分“智障”,但凡用戶直覺性的嘗試,基本都難以實現。
投屏的“可供性”目前已經開始影響到IoT的功能設計,比如碰觸信息傳送等等,都強調簡單易用的直覺性設計對用戶體驗的提升作用。
三、投屏技術將會成為窺探IoT未來的一扇窗口
1、投屏或“類投屏”會越來越成為硬件廠商強調的差異化功能
對于手機廠商來說,電視牌照商和手機內容商在利益上的沖突,并不影響他們對于手機自身功能不斷進行豐富。
不過電視硬件功能和內置APP由于受到廣電系統的監管,時常出現的系統升級和封鎖讓部分品牌的投屏體驗并不穩定。
這樣的背景下,同時生產手機和電視的廠商就有了更多的“擦邊球”空間,在系統上留后門或者針對投屏做專門的定制優化,對于用戶來說,這種差異功能也將會成為其選擇硬件的影響因素之一。
2、與投屏類似的硬件互聯功能將在更多的產品形態上出現
在近期舉辦的華為開發者大會、以及華為新發布的智慧屏V65,都將跨終端的信息交互作為重點功能來宣傳。
來源:華為商城
https://www.vmall.com/product/10086593188778.html?cid=89961
比如華為的分布式技術,就可以將運動式相機運動相機Drift調用為華為手機的攝像頭,實際上也是一種變相的投屏功能。另外極米投影儀在嵌入了華為分布式系統之后可以實現更穩定的投屏體驗。
這一趨勢,正如上一部分分析的,IoT領域已經在往越來越精細化的互聯場景上制定標準和框架,這很有可能重塑現有的IoT研發思路,畢竟在任何一個時代,創意都比技術更重要。
3、品牌內的硬件互聯與品牌之外的互聯將會出現“逆向成長”
目前由于品牌邊界和商業利益的考量,類似于投屏的技術在跨品牌使用上往往面臨標準不統一,體驗不穩定的問題。
不過從過去互聯網所有的標準之爭來看,最終大家都會“萬物歸一”,大量復雜不統一的標準最終都會被少數巨頭以單一的標準所終結。
比如互聯網腳本語言,最終被HTML終結,大文件下載歸于P2P,手機接口被統一為typeC。
華為在去年9月發布的“智慧屏”的投屏技術除了整合DLNA的投屏技術之外,還加上了華為獨有的碰觸式投屏,而這項技術從現有反饋來看,穩定性和方便性都頗高。
當一種技術標準被消費者和開發者普遍接受之后,其應用性就會出現跨品牌的“逆向成長”,而這顯然是用戶樂見其成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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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有《人工智能 十萬個為什么》
?【重點關注領域】智能家電(含白電、黑電、智能手機、無人機等AIoT設備)、智能駕駛、AI+醫療、機器人、物聯網、AI+金融、AI+教育、AR/VR、云計算、開發者以及背后的芯片、算法等。


注意,只有抓住信息在兩個載體遷移的“投屏”本質,我們才能理解在手機投屏這個小小的附加功能上,各方所體現出非常復雜的態度和利益考量。 我們日常談論的“投屏”基本上是在談論手機——智能電視的投屏。在這領域主流的有三大技術,分別是AirPlay屏幕鏡像、DLNA、Miracast,而這三大技術又分為兩類,一種是推送技術,一種是錄屏技術。 推送技術下手機和電視通過WiFi連接,手機搜索到電視之后,電視通過手機發送的內容地址播放內容,即使手機息屏或者切出APP,也不會影響電視的播放,典型的技術是AirPlay。 錄屏技術和“屏幕鏡像”是同義詞,安卓手機的“多屏互動”也屬于此列,這項技術也依靠WiFi連接手機和電視,傳輸通道形成后,手機就會將屏幕內容進行錄屏,并且實時在電視上顯示出來,只要幀率和速度足夠穩定,就會形成“鏡像”的效果,典型技術是miracast。 AirPlay是蘋果的技術,通過WIFI可以直接將蘋果手機或者平板的內容直接投射到支持的設備上,新版本的AirPlay已經支持P2P的直聯,是典型的推送技術。 DLNA(Digital Living Network Alliance),是索尼、英特爾、微軟等發起的一套無線互聯協議,早期的蘋果也在這個協議之中,不過為了維護自家生態邊界,蘋果用AirPlay自立門戶之后,這個聯盟基本就名存實亡。 Miracast是由WiFi聯盟在2012年制定的,主流芯片諸如英特爾、英偉達、德州儀器等西南制造商都支持Miracast協議,這讓這項技術被大多數安卓手機和智能電視采用,是目前投屏技術的主流,國內比較有代表性的應該是小米手機,要求投屏電視必須支持此協議。 除此之外,還有Chromecast(谷歌開發)、WiDi(win10筆記本)、WDHI(HDMI傳輸方案,需要獨立發射端)以及各類私有投屏協議。 二、離不開投屏的不僅是用戶,手機商和優愛騰也有話說 投屏技術并不復雜,之所以受到用戶追捧是因為產品本身滿足了消費者最核心的需求——跨硬件限制的內容體驗,不過這一工具還對硬件廠商、流媒體內容生產商造成了沖擊,讓各方都在思考這一個小功能的所具有的戰略意義。 以下三點因素讓投屏技術頑強的生存了下去。 1、 投屏增強了硬件廠商產品線的邊際效應 以往的消費者購買硬件之前就已經為產品劃出了用途。電腦、游戲機、CD機或者大哥大,每種硬件的功能都很明確。 但是當硬件集成度提高,手機在人們的使用中逐漸成為了一個多種用途的復合體,包含工作、學習、社交、娛樂等多種功能。 另外隨著IoT概念的普及,硬件的架構越來越具有同質性,造成研發成本降低。廠商開始以手機為中心,讓品牌覆蓋更多元的產品線,比如電視、平板、智能音箱等等。 對于品牌下一系列硬件,廠商的常規操作是提升自家產品的溝通性,對于其他品牌,保持“不主動、不負責、不拒絕”的渣男套路。雖然很少有徹底封死互聯通道的,但是也不會主動去優化調試。

對于消費者來說,購買同品牌下的手機和電視,由于同品牌的聯通門檻較低,產品本身的使用邊際效應也在增強。消費者的品牌傾向,為廠商提供了完善投屏能力的動力。 2、投屏打破了電視端流媒體內容生態封閉性 國內因為廣電總局的禁令,將互聯網內容與電視內容嚴格區分,讓智能電視的內容生態成為了一個半封閉的局域網。 早在2006年,廣電總局發函明確叫停未經許可把互聯網內容搬上電視的行為,針對的主要是當時泛濫的電視盒子。 2011年,由于智能電視興起,廣電總局發布《關于嚴禁擅自設立互聯網電視集成平臺和非法生產銷售互聯網電視機頂盒的通知》,以及著名的181號文件《持有互聯網電視牌照機構運營管理要求》(廣辦發網字[2011]181號)。 文件規定,互聯網電視和盒子等終端必須獲得7張牌照商的管控,“互聯網電視內容服務平臺只能接入到總局批準設立的互聯網電視集成平臺上”,同時,“內容服務平臺不能與設立在公共互聯網上的數據庫進行相互鏈接”。 這也就是為什么用戶手機APP和電視APP的內容、VIP權限都不互通的主要原因。我們在電視上看到的“奇異果”、“CIBN酷喵影視”實際上都是愛奇藝、優酷和牌照商的合作版本。 電視端上的合作版本,不僅內容必須要以牌照商的版權為準,會員權益與手機端也完全不互通。 這樣一個半封閉的生態,必然讓用戶是難以滿意。

投屏功能有效的解決了這個問題。只需要一個會員就可以享受客廳的全家人時光,而且手機端的內容更加豐富,圖片、音樂的APP也更加齊全,包括一些尚未登錄電視端的APP,也可以通過投屏在電視端呈現。 對于電視端的內容運營商來說,投屏的確是在侵害他們的商業利益。所以很多投屏功能失常會出現失靈的現象,但是阻力越大,市場需求反而越強,部分手機廠商,甚至互聯網內容商開始迎合消費者的需求,諸如愛奇藝、華為等還生產了專門的投屏硬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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