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逾期、零壞賬”的網貸神話將終結金融
網貸行業大多數平臺“零逾期、零壞賬”神話將宣告終結。昨日,銀監會正式發布《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信息披露指引》。
網貸行業大多數平臺“零逾期、零壞賬”神話將宣告終結。昨日,銀監會正式發布《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信息披露指引》。在業內看來,標志著網貸行業“一個辦法三個指引”的制度框架基本完成,進一步明確了網貸行業基本準則。
南都記者留意到,信披指引首次明確統一了網貸平臺多個逾期數據計算口徑,并要求網貸機構應當在每月前5個工作日內向公眾披露關聯關系借款余額及筆數、逾期金額以及筆數、累計代償金額及筆數等經營信息。業內普遍認為,這將有效遏制網貸行業“假信披”的不良之風。
半年整改平臺壓力不小
昨日下午,銀監會官網發布《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信息披露指引》(下文簡稱“信披指引”),至此,以網貸行業銀行存管、備案、信息披露為主要框架的三大主要合規政策悉數落地,上述三份合規政策與2016年8月24日發布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共同組成網貸行業“1+3”制度體系。
“信息披露指引的落地,將和資金存管指引相配套,從政策法規的角度,確保P2P回歸到點對點的信息撮合中介機構。”廣州互聯網金融協會會長方頌認為,信息披露制度是建立和培育“賣者盡職披露,買者自擔風險”的市場的重要舉措。
南都記者留意到,從指引內容看,信披指引明確了在網貸業務活動中應當披露的信息內容,各家網貸平臺需要披露的情況涵蓋了網貸機構基本信息、網貸機構運營信息、項目信息、重大風險信息、消費者投訴渠道信息等網貸業務活動全過程應當披露的信息。
據悉,針對當前網貸行業信息披露存在問題,信披指引給出了半年的整改時間。逾期未整改的,將按照《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及《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登記管理指引》的有關規定執行。
不過半年的整改時間對于各家平臺而言調整并不小。紫馬財行CEO唐學慶對南都記者表示,從平臺的角度來看,指引給平臺留出了6個月的緩沖期,但從要披露的事項來看,披露內容多達60余項,部分還需要同外部會計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合作完成,時間會顯得相當的緊迫。
網貸壞賬將露真容
對于投資者而言,信披指引落地最大的價值在于可以更加真實地看到網貸平臺經營數據。一直以來,網貸行業在壞賬率、逾期率的問題上存在“假信披”、“零逾期”的現象。如截至8月21日,互金協會官網披露了72家網貸平臺的相關數據。其中首金網、團貸網、樂金所、開鑫貸、有利網、翼龍貸、財富星球(銀客網)、51人品、理想寶等40家平臺披露的逾期數據為0。
而昨日發布的信披指引首次明確統一了網貸平臺多個逾期數據計算口徑,并要求網貸機構應當在每月前5個工作日內向公眾披露關聯關系借款余額及筆數、逾期金額以及筆數、累計代償金額及筆數等經營信息。其中明確規定了代償金額是指因借款方違約等原因第三方(非借款人、非網貸機構)代為償還的總金額。對此,果樹財富CEO吳復申表示,過去,網貸平臺在逾期和壞賬的披露上,都是在“自律”前提下的自發披露,每個平臺對逾期、壞賬的定義都不盡相同,計算方式也五花八門,就是為了讓“數據好看一點”,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無從考據。《通知》對平臺逾期金額、逾期筆數、代償金額、代償筆數作出了強制性的信披規定,同時也對上述幾個概念進行了統一定義,也是為了避免行業內再出現標準不一的情況。
不過,統一統計口徑是否能完全遏制網貸行業“假信披”的不良之風?唐學慶表示,逾期金額、關聯關系借款余額等敏感數據,會讓網貸平臺在披露選擇上面臨較大的壓力。不排除部分平臺為了不自曝其短,進行選擇性披露,甚至對數據進行人為修改。“要保障披露數據真實性,還需要配合其他措施。”唐學慶認為具體措施比如,部分省市在P2P備案登記管理細則中,明確要求平臺應當將業務數據和信息接入所在地網絡借貸監管系統。
多頭借貸將被有效解決
除了上述披露平臺具體情況,昨日發布的信披指引對于借款人的信息披露也作出了較高的要求。如要求披露借款人的諸多信息中還包括截至借款前6個月內借款人征信報告中的逾期情況、借款人在其他網絡借貸平臺借款情況。
拍拍貸總裁胡宏輝對南都記者表示,這將有效遏制一人多貸及多頭借貸情況的發生。短融網總經理楊夏耘對南都記者表示,按月(按季度)公布借款人還款能力的變化,借款人預期情況,借款人涉訴情況,借款人受行政處罰等信息,對于小微貸領域而言,由于借款人數眾多,一定程度增加了平臺的業務負擔,但是也對網絡借貸信息中介的風控提出了更高的標準,同時對出借人是重大利好,因為對借款項目的了解和辨識有了更直觀細致的信息,也利于加強投資者教育,使得許多網貸投資人的投資不再盲目崇信“大平臺”和“大體量”,而可從底層資產結構進行辨識。
除了讓平臺以及出借人可以更準確掌握借款人信息外,上述要求可能讓不少平臺理財計劃遭遇合規問題。方頌認為,信批指引要求在出借人確認出借前向投資者披露借款人基本信息、借款項目信息、項目風險,將對不少平臺推出的類活期、集合理財產品影響較大。“目前這部分產品,大部分是出借后才向借款人公布。”方頌認為,根據指引要求,各家平臺的理財計劃將不符合規定,需要進行整改。
方頌認為,從另外一個角度看,要完成上述信披要求意味著有關部門將在央行征信系統以外,牽頭建立以網貸為主體的征信系統,加強網貸行業的基礎設施建設,對于行業而言具有正面的意義。
【來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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