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雪炮轟攜程捆綁銷售亂象,壟斷后遺癥再復發金融
世界上最好的生意有三種:搜索引擎、電商平臺、在線酒店預訂,它們共同的特點都是市占率都能達到60-70%。——今日資本徐新
攜程最近又迎來了水逆期。
昨日晚間,藝人韓雪發布微博隔空喊話“攜程能否就愛捆綁銷售的亂象,向公眾致歉”,更直言奉勸消費者“攜程在手,看清楚再走”。
韓雪在微博中聲稱,作為總里程超過99%旅行者的她,屢次要手動取消隱藏在訂票信息下的預選保險框,同時在韓雪的訂單截圖中可以看出,在機票預訂中,除了機票費用和機場建設費,還額外需要支付38元酒店優惠券。
類似這類捆綁銷售的行為,讓她曾經不止一次遭遇到,還因為自己在攜程的酒店訂單被轉賣,海外地接嚴重違法違規等問題,向平臺投訴,都無果。所以,這次直接在微博上喊話,讓攜程給個說法。
除了韓雪,這個國慶期間“懟”攜程的不在少數,微信公眾號“早知道財經”轉發了今年 4 月初的一篇文章《一年 100 億?揭秘“攜程”坑人“陷阱”》,令攜程捆綁銷售的亂象再度引發熱議。
文中稱,用戶在攜程預訂機票、火車票時,通常被綁定專車接送機、酒店優惠券等費用,而這些費用又被隱藏的很深,甚至在結算時發現此費用修改起來非常復雜。文中還將捆綁增值服務的銷售方式做了推算,攜程會因此提成將近10億元的收入。
當然,捆綁銷售的行為不只在攜程平臺,事件曝光后,南都記者通過測試,15家知名機票銷售平臺,共發現8家存在搭售現象。
品途商業評論了解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第二十六條明確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格式條款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等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內容。”
捆綁銷售,OTA平臺的另類“生意經”
OTA平臺的誕生,從一定程度改變了出行旅游的生活方式,但在為消費者提供更便利的體驗之外,不少OTA倚仗平臺優勢,滋生出來的另類“生意經”。
不少用戶為攜程算了一筆賬,若按合計一億的用戶計算,每人每年平均在攜程平臺訂票四次,如果按照平均扣費30元計算,每年從中獲取的牟利是120億元。
這個驚人的利潤數字,是通過不經意的誘導消費,大多數人并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捆綁銷售“潛規則”所獲得的。可知在結算時用戶的體驗如何,縱使在考慮賺錢的情況下,作為一家互聯網品牌也應該注意體驗不好是大忌。
自第三方平臺無法再賣代理商的票開始,去哪兒的平臺模式被摧毀后,攜程的直銷業務雖然有一定的促進,但傭金的降低還是讓攜程的日子舉步維艱,利潤上受到極大的創傷,收購去哪兒參股東航,接下來出來捆綁銷售的模式,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搭售行為牟利,正是為了彌補這塊的利潤和營收。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遼寧亞太律師事務所董毅智律師表示,本次強制搭售事件,攜程一如既往的說走就走,一如既往的攜程模式。查閱了攜程2016年財報,業務迅猛增長,有多少是對消費者搭售實現的,作為一家上市公司,所有數據公開披露,監管部門可以要求攜程披露歷年因該搭售行為所產生的營收,產生的利潤,不必糾結100億元的天文數字,我們只想知道真相如何,這既是對每一個消費者負責,更是對攜程的投資人和股東負責。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生活服務O2O部助理分析師陳禮騰也表示,互聯網大潮之下,以攜程、途牛、飛豬為代表的在線旅游出現了不少的問題。這些平臺都披著互聯網的外衣,聚攏了大量的線下渠道資源,宣稱去中介化如今卻被“中介化了”。
眼下,攜程“年坑100億”事件,折射出互聯網平臺的去中介化之殤。在互聯網去中介化的市場背景下,對線下缺乏線束力的互聯網平臺,正遭遇一場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機。
是否涉嫌壟斷無從定義,后遺癥屢復發
在2015年完成了收編藝龍、去哪兒之后,攜程便被捧上將成為BAT之外的中國互聯網第四位。然而,一方面,攜程因涉及壟斷及高額傭金遭商家抵制的消息層出不窮,另一方面,傷害了作為攜程用戶的廣大消費者,賺取高額利潤的新聞也不絕入耳。
其實,攜程作為一家獨大的企業,侵害消費者權益的不僅有捆綁銷售亂象。
早在2014年,攜程就被曝涉嫌價格欺詐。一位消費者投訴在攜程網上以2360元的價格支付后卻被攜程電話告知該價位的機票沒有了,只能買2670元的機票;不僅如此,攜程退訂機票加收20%退票費,公司承認管理疏失;多名消費者質疑攜程旅行網等網站涉嫌儲存用戶信用卡敏感信息,為日后用卡安全埋下隱患。
名人蔣方舟曾在15年12月期間,用實名在攜程的平臺上買便宜的機票,又用貴了2倍的價格賣給她,另外還在她不知情的情況下加了航程從韓國首爾到日本福岡,導致留下不良乘機記錄。
不僅是憑空加價,搶收手續費,攜程甚至還涉嫌機票超售的現象,而攜程在今年年初回應,客人到場無票的發生概率低于萬分之二,如果以一億的用戶來計算,每年也是有一萬多用戶經歷此事,而這一萬多人的售后究竟要如何解決呢?
不止是機票方面,在預定酒店上,資深互聯網觀察家丁道師曾發文,稱自己在鎮江出差期間,上攜程訂了一間格林豪泰精品酒店,入住后發現停車場指示牌以及裝修外觀等均一切正常,但通過門卡的異樣察覺到自己訂到了假的格林豪泰。
原來他所入住的酒店,真實名字是“格林”而不是“格林豪泰”。隨后便與店家爭論起來“你們山寨的酒店是怎么上的攜程”,對方卻回復“反正裝修和設施都和真的一樣”。
“上游壓榨供應商,專橫跋扈;中游壟斷市場,打壓同行;下游漠視消費者,換取高額利潤。”一位在云南旅游景點擁有六家不同星級酒店的金老板,曾在品途商業評論采訪他時,如此評價他合作已近五年的攜程。
攜程壟斷市場后遺癥
而攜程究竟是否涉嫌壟斷市場,也成為一個謎團。
2015年8月7日,財新網等媒體先后曝光去哪兒網向商務部反壟斷局提交舉報材料后,商務部新聞發言人表示:“已經注意到有關媒體關于攜程收購藝龍的報道,也已經收到去哪兒網關于該收購涉嫌未依法申報經營者集中的舉報,并向舉報人了解了具體情況。日前,商務部根據《反壟斷法》及相關規定,基于維護市場公平競爭,已經約談攜程及相關方調查了解有關交易情況。”
但就此再無下文。
直到2016年11月,攜程創始人之一梁建章宣布再次“隱退”,讓外界猜測攜程完成了在線旅游市場的壟斷,所以梁建章的任務已經完成。攜程是否涉嫌壟斷,又再次被業內人士所追問。
長期關注競爭法的知乎用戶紹耕,多次質疑攜程無視《反壟斷法》,其主要原因,是曾舉報攜程違反《反壟斷法》的去哪兒,也被攜程收購了……所以,再沒誰向商務部舉報攜程未依法申報的并購行為違反《反壟斷法》,再也沒誰舉報攜程涉嫌構成壟斷協議的行為。
對于攜程的壟斷,還有另一種聲音。“好生意就是消費壟斷,壟斷才能有高毛利,利潤可以用來創新研發,進入良性循環。世界上最好的生意有三種:搜索引擎、電商平臺、在線酒店預訂,它們共同的特點都是市占率都能達到60-70%。”今日資本創始合伙人徐新曾如此說道。
而品途商業評論采訪到業內知名旅游公司的從業者認為,攜程目前并不構成壟斷,甚至在線OTA市場的競爭還很殘酷,盡管在合并后機票和酒店的市場份額已經超過70%,但不足以妨礙有效競爭。
然而,當一家獨大的企業誕生,正是一個行業的停滯。因為,攜程在OTA行業形成壟斷地位之后,市場環境已缺乏競爭。這樣不僅傷害的供應商的利益,最終,使消費者失去了主動選擇權。作為OTA平臺的領軍人物,攜程對于商家的壓榨,強化商業競價排名等一系列造成壟斷的行為,勢必無利于這個行業的進步。
你是否遭遇攜程或其他平臺的捆綁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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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品途商業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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