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富支付出局背后:虛假商戶占比高達94.7%金融
樂富公司通過4次違規變更主要出資人,樂富公司將部分應自主完成業務違規外包,樂富公司獲批《支付業務許可證》的五年間。
6月26日,央行公布“第四批非銀行支付機構《支付業務許可證》續展決定”,引發廣泛關注。 其實隱藏在部分支付牌照不予續展、支付機構出局背后,更值得市場關注的
6月26日,央行公布“第四批非銀行支付機構《支付業務許可證》續展決定”,引發廣泛關注。
其實隱藏在部分支付牌照不予續展、支付機構出局背后,更值得市場關注的是,違規機構可能會給居民、商戶帶來的危害及為什么這些支付機構需要出局?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梳理發現,第四批支付機構共有93家,其中,2家支付機構不予續展部分業務,9家支付機構不予續展,樂富支付有限公司(簡稱“樂富公司”)位列其中。
資料顯示,樂富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2012年6月獲得《支付業務許可證》,獲準從事銀行卡收單業務(全國)。因多次違反《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等相關管理規定,央行決定對其《支付業務許可證》不予續展。
樂富公司主要違規情況包括:違規開展支付業務,嚴重擾亂市場秩序,損害商戶合法權益。包括存在大量虛假商戶;外包服務商管理混亂;為無證經營支付業務機構提供交易接口等。此外還涉及違規轉讓《支付業務許可證》,消極對待對監管部門的整改意見,導致常規監管手段失靈。
據了解,央行在2015年銀行卡收單外包業務檢查時,通過對樂富公司云南、福建、浙江3個省區的商戶真實性核查,抽查發現其虛假商戶占比達91.28%;2014年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專項檢查發現其虛假商戶占比多達94.7%。
樂富公司主要違規情況如下:
一、違規開展支付業務,嚴重擾亂市場秩序,損害商戶合法權益。
一是存在大量虛假商戶。在2015年銀行卡收單外包業務檢查時,通過對樂富公司云南、福建、浙江3個省區的商戶真實性核查,抽查發現其虛假商戶占比達91.28%;2014年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專項檢查發現其虛假商戶占比多達94.7%。
二是外包服務商管理混亂。樂富公司將部分應自主完成業務違規外包,收單業務被外包機構層層轉包,在人民銀行2016年銀行卡收單外包專項檢查中,僅云南省就有65個外包服務商違規以特約商戶名義入網。樂富公司對外包機構的業務開展無任何實質管理措施,縱容外包機構肆意違規開展業務。
三是為無證經營支付業務機構提供交易接口。2016年無證經營支付業務專項整治工作中,發現樂富公司為成都中聯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鴻信電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卡聯電子支付有限公司等多家無證經營支付業務機構提供支付通道,嚴重擾亂市場秩序。
四是樂富公司多家分公司未按規定在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備案,即在當地開展業務,嚴重違反銀行卡收單業務屬地化經營規定。
二、違規轉讓《支付業務許可證》。
樂富公司多次違規變更主要出資人等重大事項,共有4次涉及主要出資人變更,5次涉及公司股東及股權結構變更,3次涉及公司董事變更,2次涉及公司董事長變更,1次涉及公司總經理變更,上述事項均未按規定報監管部門核準。其中,樂富公司通過4次違規變更主要出資人,最終變更控股股東,屬于變相轉讓《支付業務許可證》。
三、消極對待對監管部門的整改意見,導致常規監管手段失靈。
樂富公司獲批《支付業務許可證》的五年間,違規情形不斷,其中多次是在被監管部門約談后且前期違規問題未按要求整改的情況下再次發生。
針對其違規行為,人民銀行開展了18次執法檢查,2次驗收檢查,7次監管走訪;針對檢查發現的違規問題,人民銀行共實施行政處罰14次。對于人民銀行的監管措施和整改要求,樂富公司消極對抗,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其中,在人民銀行調查其違變更主要出資人時,樂富公司拒不配合,導致人民銀行耗時數月方才完成核實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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