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好心幫忙掉入校園貸詐騙陷阱 涉案金額22萬金融
用學生的身份在‘人人分期’上分期購買手機,之后的分期還款不用學生負責,同學郭達凱跟鄭琳琳說。
“這是整個大學里我上過的最沉重的一課,也是終生的教訓。”在湖北省武漢市江夏區華中師范大學武漢傳媒學院,記者見到了大三學生鄭琳琳。提起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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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整個大學里我上過的最沉重的一課,也是終生的教訓。”在湖北省武漢市江夏區華中師范大學武漢傳媒學院,記者見到了大三學生鄭琳琳。提起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校園貸詐騙案,她頗為懊惱。兩年前,因為用自己的身份證信息給學長幫了個忙,莫名背上了7000多元的貸款,之后她不斷地被催債公司騷擾、恐嚇。這個陰影幾乎陪伴了她整個大學時光。為此,鄭琳琳一直在武漢司法機關和法律援助中心之間奔走,追問“我的貸款記錄什么時候能消除”“逾期還款會不會影響我以后貸款和出國留學”。
因“幫忙”被催債
2015年5月的一天,同學郭達凱跟鄭琳琳說,帶著身份證和學生證幫學長“掛個名”,就能拿一筆勞務費。雖然不知道具體做些什么,但考慮到是給學長幫忙,鄭琳琳和舍友來到了學校門口的一家酒吧式電影院。當時,店里有十幾個人,有人自稱是“人人分期”的武漢總代理賀鵬,還有他們的學長、“人人分期”在該校的代理――大三學生鄭禹。
鄭琳琳對于“人人分期”并不清楚,只知道這是“人人網”開辦的一項校園貸業務。在現場,鄭禹向大家解釋,希望借用大家的學生身份在“人人分期”上購買手機,之后的分期還款不用學生負責,購買成功后會給他們好處費。然后,賀鵬拿出“人人分期”購機合同,讓大家填寫個人信息。有的同學有些警惕性,不敢填寫,于是賀鵬等人開始做思想工作。
看到幾個舍友都填了,鄭琳琳仔細閱讀了合同,發現合同上有需要購買的手機型號、金額、還款時間、每月需還款金額,還有申請人的姓名、身份證號、家庭住址、院系信息、父母姓名電話、同學姓名電話和輔導員姓名電話等,她在填寫信息時留了個心眼,在最后簽名一欄她沒簽名,“我想著雖然是我的資料,但名不是我簽的,應該不會惹麻煩。”后來,工作人員幫鄭琳琳代簽了姓名。
之后,賀鵬用手機拍下了同學們的學生證、身份證正反面,又讓大家拿著合同和身份證拍了照片,還叮囑道,近兩天可能會收到“人人分期”的客服電話,到時候一定要說手機是本人購買的,核實信息也要和合同上登記的一致。鄭禹強調,收到手機后一定要交給自己。
幾天后,收到手機的同學們將手機交給郭達凱,郭達凱轉交給鄭禹,鄭琳琳等人每人拿到了50元報酬。
原以為“幫忙”到此結束,但兩個月后,鄭琳琳手機上突然收到了“人人分期”的短信,提醒她本月還款已逾期,如果再不還上就要付滯納金。鄭琳琳很奇怪,詢問郭達凱后,對方回答說還款都由鄭禹和“人人分期”負責,這種短信不用理。又過了幾天,當初一起“掛名”的同學都接到了催款電話。郭達凱安慰這些學生,公司暑假休息忘了還款,很快會補上。
然而,之后的事實證明,這只是催債噩夢的開端。“你好,轉告鄭琳琳,‘人人分期’賬單一直都在逾期狀態,我司將于27號上報信用不良記錄,并且上報個人征信及加大力度催收。因此對個人聲譽及征信產生的不良影響將由你個人承擔,我司概不負責,望周知。”不僅學生本人,家長和老師也收到了類似催收短信。
剛開始想倒賣手機牟利
學生們發現情況不對后,集體到學校保衛處舉報,發現被催債的學生已有上百人,鄭禹騙了他們后已經卷款逃跑了。郭達凱等人四處打聽其父母住址找到鄭禹家時,大家都有些驚愕,這個平時花錢如流水的闊少,只是普通工薪階層的兒子。多番打聽后,幾名同學終于“逮住”了躲藏在某居民樓的鄭禹,將他扭送到公安局。至此,一個“偽闊少”的面目才被揭開。
出生于1995年的鄭禹是武漢傳媒學院的學生。2014年,金色蘋果6Plus手機上市,鄭禹很是心動,但沒錢買。2015年2月,他發現在“人人分期”上有專門針對大學生的“分期購機”業務。
要使用這個業務,必須在“人人分期”官網上注冊一個賬號,通過賬號瀏覽官網上的商品。看中商品后在網上下單,填完自己的信息后,官網后臺先期審核,通過后會將申請人購買請求轉到校園代理的工作后臺,再由校園代理拿著合同找申請人核對信息。其中的一項重要流程,是申請人拿著自己的學生證、身份證拍照并將照片上傳到申請人自己注冊的賬號上,供“人人分期”做最后的審核。全部通過后,公司會將拍下的物品快遞給申請人。
在使用自己身份證購買手機的過程中,鄭禹接觸到了當時武漢地區“人人分期”的總代理賀鵬,了解了該業務的流程,也嗅到了做校園代理的“商機”。之后,他獲得“人人分期”公司的授權,成為武漢傳媒學院的校園代理,負責發展在校大學生的分期付款業務,通過介紹學生辦理分期購機業務獲得提成,每筆訂單提成2%。以一部蘋果6Plus價格為6888元為例,鄭禹每拉到一名同學辦理此業務,就能獲得138元。
“我當時認為,通過正規提成的方式來錢又少又慢,就想到了將通過‘人人分期’業務獲得的手機賣到市場上去,再將所得資金用于分期還款。”鄭禹在供述中稱,購買手機6888元,分17期付款,每期還420元。
鄭禹找到了好友溫曉琪,在學生會擔任職務的她擁有不少“人脈”。鄭禹讓她幫忙發展“人人分期”業務,每做成一單,能得到相應報酬,“用學生的身份在‘人人分期’上分期購買手機,利息比社會上工作的人買要低,所以請學生們幫忙用他們的身份去買,購買成功后,自己再賣給社會上的人賺取利潤。”為了取得溫曉琪的信任,鄭禹承諾,購買成功后,會給溫曉琪和學生好處費。為了最大程度獲取利潤,鄭禹用學生身份分期購買的,都是價格最貴的蘋果6Plus。
溫曉琪平時和郭達凱、張惠等人關系不錯,于是請他們拉學生辦理“人人分期”業務,每拉一個人,可獲得100元至400元不等的好處費。
將100多部手機變現
“業務”以同學介紹同學的方式越做越大,甚至蔓延到了周邊5所高校,鄭禹手上的手機也越來越多。在武漢光谷附近的手機店主看來,鄭禹“是大學生,干不出什么壞事”,所以并沒有過多懷疑源源不斷的新手機的出處,爽快地將手機折成現金給他。
一部部手機變成了現金流進鄭禹的口袋,他開始了買車等瘋狂消費。開始,他還能給同學還上一兩期貸款,很快,貸款就還不上了。
除了“人人分期”代理,鄭禹還有另一個身份:“優分期”的校園大使。“優分期”和“人人分期”性質相同,也是通過注冊、申請購買、審核成功后收到貨物。當然,“優分期”有一個更大的優點,在該網站里購買商品,當事人不需要面簽合同,而“人人分期”則需要校園代理找到申請人面簽購買商品的書面合同。鄭禹通過溫曉琪等人,在“優分期”上獲得了20余部蘋果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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