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表告訴你,北上深網貸監管細則有何不同金融
上海監管細則只要求平臺公布高級管理人員的從業經歷、學歷證明,深圳、上海都要求存管銀行屬地化,深圳要求網貸平臺工商經營范圍必須包括。
北、上、深三個地區無論在運營平臺數,還是網貸成交規模、投資人數等方面都是全國前茅,因此,三地出臺的監管政策對整個網貸行業也都具備極高的參考價值和標桿意
(文/巴莫)7月3日晚,深圳金融辦在其官網發布《深圳市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登記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
業內人士指出,“意見稿”最大亮點是對網貸實施動態化、穿透式監管,而實現這一目的的手段就是“全面屬地化”,例如,經營地址與注冊地址必須一致,存管銀行在本市設有分行或分行以上機構,網貸機構資金結算賬戶必須放在本地等等。也正因為帶有濃厚的“屬地化”管理色彩,深圳的這份“意見稿”也被認為是迄今為止“最嚴厲的”地方版整改備案細則。
據網貸天眼此前報道,今年3月份,北京市金融局向各家平臺下發《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事實認定及整改要求》(下稱:“要求”)的文件。“要求”全文共計8大項148條,對“暫行辦法”的重點條款細化分解,詳盡列出了涉及違規的具體情形。“要求”出臺以后,一度被稱為“最嚴整改令”。
今年6月1日,上海市金融辦在其官網發布《上海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管理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 “征求意見稿”在全國首次提出存管銀行屬地化,并由此在網貸行業引發了一場存管屬地化有無必要的大討論。
北、上、深三個地區無論在運營平臺數,還是網貸成交規模、投資人數等方面都是全國前茅,因此,三地出臺的監管政策對整個網貸行業也都具備極高的參考價值和標桿意義。那么,這三個地區的監管細則到底有何異同呢?網貸天眼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張表:
網貸天眼注意到,上海和深圳的監管細則在很多條款方面比較接近,例如,深圳、上海都要求存管銀行屬地化。另外,上海、深圳都要求平臺公布審計報告、申請信息系統安全測評三級及以上認證、法律意見書、第三方電子數據存證(備案登記條件)。
但網貸天眼注意到,深圳監管細則要比上海更嚴,例如,深圳要求網貸平臺工商經營范圍必須包括“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服務”,注冊地與經營地址一致,且注冊地不得為居住用地,經營場所面積不得小于100平米,這方面上海監管細則沒有明確要求。
在高級管理人員方面,上海監管細則只要求平臺公布高級管理人員的從業經歷、學歷證明,但深圳規定網貸機構高管必須從事金融業相關工作5年以上,且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高級管理人員不少于3名。
網貸天眼注意到,相比上海、深圳地區的監管細則,北京地區的監管更側重在產品層面。例如,北京整改要求規定,禁止自行發售理財產品、代銷基金、銀行理財、保險產品等,禁止對接金交所、融資租賃公司、典當行、保理公司、小貸公司和擔保公司的產品。
此前,網貸天眼根據“824暫行辦法”及北京監管細則規定,對100家平臺進行了合規測評。其中,對出現“計劃類”、“集合標”代銷基金或銀行理財或保險產品,或發售商業保理財、融資租賃、金交所收益權轉讓產品的給予扣分。測評結果顯示,71家平臺被扣分。
由此來看,網貸平臺除在銀行存管、信息披露等方面加快整改之外,同樣要重視產品層面的合規。
網貸天眼最新數據顯示,全國在運營平臺1770家,其中北京在運營平臺337家,新增問題平臺16家;上海在運營平臺249家,新增問題平臺13家;深圳在運營平臺258家,新增問題平臺5家。
從全國范圍看,自去年8月24日銀監會下發“暫行辦法”到今年6月,全國累計新增平臺113家,其中2017年以來只新增30家。而在2016年6月、7月、8月,新增平臺數量分別為86家、63家、59家,合計208家。
上述數據凸顯了網貸行業兩個重大變化,一個是問題平臺數量持續增加,另一個是新增平臺大幅減少。
由此來看,過去近一年的監管高壓確實推動了網貸行業的“優勝劣汰”,雖然這不可避免的導致了大量中小平臺倒閉。也只有經歷這樣的陣痛,網貸行業才能回歸到規范、健康的發展道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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