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金專委會:20家“滴滴式”催收平臺催收金額達9000億金融
技術平臺監測到的網絡催收平臺經營模式,涉及企業138家(其余催收平臺未公布經營主體),技術平臺對相關催債方式開展了初步的監測分析。
6月27日,國家互聯網金融安全技術專家委員會的風險分析技術平臺(以下簡稱“技術平臺”)公布了《“全國互聯網金融陽光計劃”第三周關于網絡催收情況的監測報告
6月27日,國家互聯網金融安全技術專家委員會的風險分析技術平臺(以下簡稱“技術平臺”)公布了《“全國互聯網金融陽光計劃”第三周關于網絡催收情況的監測報告》,對網絡催收情況開展了監測分析。技術平臺監測發現20家“滴滴模式”催收平臺累計委托催收案件金額達8894億元。其中,5家平臺累計涉及已催還資金近494億元、平均催收傭金率高達21%,8家平臺累計登記債權人數量達4.39萬人、注冊登記催債人數達8.57萬人,15家平臺累計委托催債案件數量超84萬件。
據了解,技術平臺監測到的網絡催收平臺經營模式,從事網絡催收服務的經營主體主要有兩種類型:一是經營主體自身非催債人,其主要通過網站、手機APP等渠道搭建類似“滴滴模式”的催收平臺,為債權人與催債人提供點對點的撮合信息服務;二是經營主體自身即是催債人,其主要通過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宣傳自身具備的催收能力及業務范圍,或搭建平臺供債權人在線提交催收需求與申請。
監測發現“滴滴模式”催收平臺共計61家,涉及企業60家(其中1家催收平臺未公布經營主體),發現相關互聯網網站48家、手機APP 31個、微信公眾號30個;“自營模式”催收平臺共計283家,涉及企業138家(其余催收平臺未公布經營主體),發現相關互聯網網站121家、微信公眾號168個。
同時,技術平臺對相關催債方式開展了初步的監測分析。從現有互聯網公開披露情況看,當前網絡催收或者采用電話催收方式,或者采用微博、論壇等網絡途徑惡意曝光借款人個人信息的催收方式,或者對借款人親屬、朋友、同事等熟人進行電信騷擾,以要挾借款人還款。此外,還存在采用線下跟蹤、上門騷擾與當面威脅等非法催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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