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見過如此囂張的騙子!我是如何在閑魚上被騙4200元的互聯網+

這是一件典型的閑魚詐騙案例,相信大家看過之后都會從中學到什么。
這是一件典型的閑魚詐騙案例,相信大家看過之后都會從中學到什么。
緣起:被低價迷了眼
2018年,10月28日(準確說是10月27日晚,但具體聯系時間是28日一早),在閑魚看到賬號為“機智可愛的嘉”的用戶出售小米游戲本(七代i5-7300H+8GB標配內存+8GB后期升級內存+128GB
SSD+1TB+GTX1060,2018年8月份購買,4199元),僅接受面交(廣東江門),外地勿擾。
沒錯,本人就是被4199元的價格吸引了,比同配置筆記本的閑魚均價價便宜了500到1000元左右。
由于“機智可愛的嘉”曾經用過一些交易好評,還有微博認證,所以我的第一感覺不是騙子。于是開始主動聯系賣家,詢問是否支持外地交易,并提出閑魚先付款,確認收貨后賣家再發貨的交易形式。
騙子的閑魚資料
“機智可愛的嘉”接受異地交易,但卻稱自己支付寶賬號“提現功能被關閉”,只能接受微信付款。
看到這里,我也覺得這人可能是騙子——所有不支持閑魚支付的都是耍流氓!而且哪那么巧?支付寶用不了?
自我的心理斗爭
好吧,我當時的確是腦袋被驢踢了。
手欠通過“機智可愛的嘉”在閑魚上的頭像(一張二維碼頭像)添加了他的微信,并提出了我的疑問:“支付寶還有提現被禁一說?”?
“機智可愛的嘉”對應的微信賬號為“GALAXYA7”(昵稱為“Couvrif”),通過微信給我發了一張支付寶提現被關閉的照片。
請注意,我在微信上詢問“GALAXYA7”的時間是2018年早上8:21分,而對方給出照片的時間是8:22分。
這說明什么?
對方應該是看到我的疑問后即時截圖,再用另一部手機拍攝的屏幕截圖。
因此,不應該是提前準備好用于騙人的圖片。
反正我當時是這么想的,看到對方支付寶的確無法提現,所以選擇本地交易還是有道理的。
當然,我也多留了心眼,進入“GALAXYA7”的朋友圈,看看這個人到底靠不靠譜。
沒想到“GALAXYA7”的朋友圈還挺精彩,包括去各地旅游酒店的照片、改裝車輛的照片、各種購物的照片、去夜店消費的照片。
最重要的是,在“GALAXYA7”朋友圈中,我翻出了和其在閑魚銷售的小米游戲本一樣的圖片,包括一段8月份拍攝的視頻,以及10月份拍攝的照片。
這代表,“GALAXYA7”手里肯定一臺小米游戲本,而且正在用,符合他在閑魚以及和我之前微信聊天的描述。
因此,這進一步印證了我的想法:這個人沒有盜圖騙人,應該是個真實的賣家。從朋友圈中的更新來看,它應該是個喜歡玩車、買鞋的夜行動物(喜歡晚上出去玩)。
嗯,至少當時我覺得他應該是個靠譜的人,應該值得相信吧?
不堪回首的一天
2018年10月28日早,我和“GALAXYA7”微信溝通后,確定了交易方式:先支付2000元,對方發貨前會拍視頻,再支付余下的2200元。
在第一次付款后,對方表示“在外面,先補覺,回家再發貨”。
看“GALAXYA7”的朋友圈,總是凌晨幾點還在外面吃宵夜,所以這個理由應該沒問題。
2018年10月28日晚,“GALAXYA7”表示臨時有事情,今晚回不了家,但急需用錢,要我將余下的2200元提前支付給他。
這個時候,我的腦袋又被門框夾了一次。
想著“GALAXYA7”應該是一個真實的賣家,朋友圈里面也不像是騙子。就繼續給對方轉賬了2200元。
2019年10月29日下午,“GALAXYA7”微信回復說搭車回家,到家就發貨。
結果當天晚上玩失聯,但10月30日凌晨,“GALAXYA7”在朋友圈更新了一條正在玩游戲的視頻。
當時我想,可能是“GALAXYA7”到家太晚?錯過了發快遞的時間?第二天怎么也該發貨了吧?
結果,就是大家都知道的套路,“GALAXYA7”將我屏蔽、一直玩失聯,一會說發不了貨、一會說要給我退款、一會說需要我再額外支付1350元才能發貨。
此時,我才確定“GALAXYA7”是個騙子,并與2018年11與1日晚報警,立案。
沒想到,我將立案的先關圖片微信發給定“GALAXYA7”,希望對方可以迷途知返,對方竟然挑釁“那就好,千萬要抓到人”?!
這件事情的反思
以上就是我被閑魚騙子騙走4200元的經過。
從這件事情可以看出,我之所以被騙,起因就是自己貪念,詮釋了“蒼蠅不叮無縫蛋”的真理。如果我不是一味追求便宜,選擇更靠譜的本地,或是閑魚平臺交易,也不會吃虧上當。
但是,同時也有一些疑問。
“GALAXYA7”的微信更新是否是真實的?朋友圈中的歷史更新,是否都是盜圖?就是為了一次詐騙而精心準備的?
我覺得應該不是,從“GALAXYA7”近2年的朋友圈更新來看,前后的風格一致,也不像是中途被盜號,不應該是為了詐騙4200元就準備如此之久。
所以,個人更偏于“GALAXYA7”是臨時起意的騙子。
但是,“GALAXYA7”明知我已經將他朋友圈中涉及到對方乘坐航班機票的圖片證據提交警方后,還能淡定表示““那就好,千萬要抓到人”。
只能說明幾個可能:
1,相關的機票圖,并非他本人,是盜圖顯擺,所以不怕查。
2,騙子的閑魚和微信,所綁定的手機號,或手機號綁定的身份證號都是假的,至少并非本人,也不怕查。
3,騙子對我國公安機關的執行力表示嚴重的看低,不會因這么點錢就大費周章的查他。
綜合來看,個人覺得第2和第3個可能性比較大。而這也是我國網絡安全的一個縮影:
如今辦手機號、開銀行卡都需要實名制。但是,真的是實名制嗎?騙子用假的、撿來的身份證照樣可以辦理。
報案時,派出所民警表示,如今哪怕報案人提供了犯罪嫌疑人的一些資料,比如閑魚號、微信號、航班號,但阿里巴巴、騰訊、民航卻不見得會配合工作,提供嫌疑人的真實資料(除非是大案),美其名曰“保護隱私”。
也許,就是因為整個體系都對“小案”(詐騙金額較小)的破案率低下,才滋長了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吧。
不知道我的這個案子最終能破獲,寫出來也只是希望大家可以以此為戒,了解一個不像騙子的騙子,騙人的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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