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貸款千萬不能碰!校園貸何以"借尸還魂"?金融
忽如一夜春風來,滿城都是“校園貸”。
忽如一夜春風來,滿城都是“校園貸”。
2014年以來,分期樂、名校貸等“校園貸”,開始在象牙塔內野蠻生長。隨之而來,也衍生一系列的問題。比如,河南某大學生貸款60多萬賭球,最后精神崩潰,憤而跳樓;大學生借貸血拼后,無力償還,個人征信受到影響...舉不勝舉,校園貸之“惡”的鮮活范本在一幕幕上演。對此,教育部曾明確“取締校園貸款業務,任何網絡貸款機構都不允許向在校大學生發放貸款。”
不過,來自網貸機構的校園貸,真的令行禁止了嗎?
據媒體報道,自禁令之后,仍然有不少大學生卷入借貸風波。仍有部分平臺頂風作案,不少貸款APP的大門仍然向大學生敞開,從以前直接貸款改頭換面做起了電商購物、分期還款的生意;有的還和其他網站合作,鼓勵大學生“先消費、后還款”。
9月16日,大四學生張麗(化名)在分期樂上申請到了12000元的額度,其中樂卡借款額度為6000元。她在開通樂卡的時候選擇的是“我未工作”,學歷選擇的是“本科在讀”。而有的學生在網貸平臺愛又米注冊時,填寫了本科未畢業和學校名稱、入學時間之后,還要驗證學信網信息,并均能成功貸款。
很顯然,這些平臺明知借貸對象是學生,甚至核實了詳細的身份信息,非但沒有拒絕,反而發放了貸款,這是明目張膽地違規。那么問題來了,為何這些平臺敢頂著禁令放肆任性?
校園貸依然猖狂的原因很多,但主要有兩方面,一方面是依法打擊整治不力,違規成本低,恐怕是首先繞不開的原因;另一方面是正規的校園貸款金融服務缺位,讓非法的校園貸鉆了空子。
禁令之下,校園網貸仍然大行其道,個中原因讓人深思。就目前看,“取締校園貸款業務”的禁令是來自教育部,雖說此前在2017年5月27日,銀監會、教育部、人社部三部門曾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校園貸規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未經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批準設立的機構不得進入校園為大學生提供信貸服務。這一通知還曾一度被看做是對校園貸款野蠻增長最嚴格的一次監管,但目前,“校園貸”亂象仍未得到有效遏制,悲劇層出不窮,這說明相關部門的工作還沒有做到位。
應該說,校園貸的初衷是助學和幫助學生創業,校園貸的出現,讓大學生超前消費成為可能。如此,既能“能解決了大學生的燃眉之急”,也能擴大內需,顛覆“量入為出”的消費模式,何樂而不為呢?但在近年來,校園貸卻明顯走了樣。花明天的錢,圓今天的夢,野蠻生長的校園貸,如撒向大學生的誘餌和魚鉤,挑逗和釋放著年輕大學生的心魔。由于大學生辨別能力不強、防范意識較弱,一些校園貸款的審核門檻過底,甚至是打政策的擦邊球,暗設消費陷阱,讓校園貸嚴重變味,成了高利貸、“奪命貸”。比如,許多校園貸產品,“憑學生證即可辦理”、“一分鐘系統自動認證”,甚至盜用同學信息,都能獲得貸款;不對客戶進行風險控制,不講清消費風險,甚至連貸款利息都說的含混不清,而一味地鼓勵不韻世事的大學生“貸貸貸”,以便獲取自身的利潤。種種跡象表明,瘋狂的校園貸對大學生而言,已不再是福音,而是災難。
禁止校園貸,無疑是出于保護大學生利益的好意。但是,兩廂情愿的事恐怕很難禁得住,無非是這個不讓借了,就去找另一個借,校園貸沒了,其他的“貸”可能就來了;互聯網金融被趕走了,傳統銀行又帶著“卡奴”回歸了。
綜上,法制君認為,要讓瘋狂、暗藏“殺機”的校園貸不再繼續,固然有賴于監管繼續發力,但最重要的還是疏堵結合,要想讓“借尸還魂”的非法校園貸無所遁形,更有賴于“正規貸”有所作為。
當非法校園貸被禁絕,應增加合法借貸資源的供給,讓真正的有需求的大學生獲得金融支持,這是源頭預防之策。試想,如果銀行提供的校園“正規貸”的豐富性、可選擇性、便捷性不輸給違規校園貸,甚至更優,且沒有違規校園貸的種種后遺癥,那么,“正規貸”就很容易獲得學生的認可,即便不禁止網貸進校園,違規校園貸也難以生存。
【來源:法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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