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監管細則“滿月” 本地數百平臺離合規近了?金融
滬上P2P平臺紛紛在銀行存管、電子合同應用上提早布局,滬上地區網貸行業的電子合同,法律意見書就頻繁出現在網貸行業的各項政策中。
距離《上海市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管理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發布已有1個月。這一個月來,滬上P2P平臺紛紛在銀行存管、電子合同應用上提早布局,進入了合規
7月6日,距離《上海市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管理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辦法》)發布已有1個月。
記者采訪了解到,這一個月來,滬上P2P平臺紛紛在銀行存管、電子合同應用上提早布局,進入了合規加速期。
加速銀行存管本地化
資金存管本地化無疑是此次《辦法》中最引發熱議的條款。根據相關規定,6個月內,P2P平臺必須尋求在上海本地設有經營實體并符合相關條件的商業銀行進行客戶資金存管。此后,由銀行履行網貸資金存管專用賬戶的開立與銷戶、資金保管、資金清算、賬務核對、資金中監督等職責,從而防止平臺挪用資金等違規行為。
上海某大型網貸平臺負責人認為,對于監管部門而言,跨地域監管幾乎不可能實現,因此,資金存管銀行屬地化是網貸行業未來的必然趨勢。另外,具有實體網點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證明銀行的系統能力,有利于賬戶建立等操作。
業內人士透露,截至6月底,已有超過400家全國網貸平臺與銀行簽訂存管協議,而隨著新政的頒布及實施,滬上地區的這一數字勢必持續上漲。
電子合同應用受熱捧
而受政策及市場需求的雙重影響,電子合同在網貸行業的應用也越來越高頻。
“新政頒布后的1個月內,已陸續有20多家網貸平臺主動與我們簽訂了合作協議。幾乎每天就有1家網貸平臺會與我們簽約,為平臺引入電子合同。”第三方電子合同服務平臺法大大金融行業銷售部副總經理石磊介紹,政策發布以來,不斷有網貸行業的客戶主動找上門來談合作。
事實上,滬上地區網貸行業的電子合同“大爆發”,有著深厚的政策紅利基礎。2017年以來,網貸地方細則落地的步伐明顯加速。縱觀目前已披露的各類網貸政策,電子合同被反復提及了數十次以上,是網貸平臺的合規要素之一。
此外,對比其他行業,由于網貸行業涉及到大量的借貸合同,牽扯到多方責權關系,本身就是合同使用的高頻行業。一個完整的網貸投資項目,至少簽訂4至5份合同文件才能充分確保投資人、借款人以及平臺各方權責。稍具規模的網貸平臺,每年的合同需求可達數十萬份。面對錯綜復雜的債權關系,傳統的紙質合同已越來越難以適應小額、分散、跨區域的網貸交易。
“盡早接入電子合同,一方面會有效降低網貸行業目前存在的法律風險,另一方面,也是順應網貸細則的合規要求。”法大大高級法務經理田衛民律師介紹,目前,法大大已經為數百家網貸平臺提供電子文件簽署及存證服務,同時整合提供司法鑒定、網絡仲裁和律師服務。
法律意見書成備案門檻
值得一提的是,根據《辦法》相關規定,取得備案登記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辦理變更登記的,應提交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從今年2月開始,法律意見書就頻繁出現在網貸行業的各項政策中,并在廣東、廈門等各地細則中被反復提及。然而,由于行業限制、法律環境待完善等多重原因,法律意見書成為網貸平臺完成備案的一大門檻。
“法律意見書不僅是監管備案的依據,而且也是平臺是否合規及符合監管規則的一項評估標準。”瀛東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冉晉認為,參照證監會對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記和備案時提交法律意見書的思路,網貸監管機構很明顯是想通過借助律師事務所對網貸機構的法律審查,從而完成對網貸機構合法合規性的初步篩選。
對于法律意見書的撰寫,冉晉律師建議,在制作法律意見書時,一方面做好客戶的法律服務者角色,另一方面做好監管部門的協助角色。因此在堅持客觀真實的原則,同時也要堅持審慎核查客戶,對每一事項發表法律意見時,盡可能做到勤勉盡責、不違背法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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