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證券卷入樂視4.1億違約糾紛 上海證監(jiān)局已介入核查金融
圍繞一只有限合伙基金投資樂視可轉債投資,樂視與海通證券前后究竟發(fā)生了什么故事,顯然成為了此次違約事件中的一大懸疑。
樂視的流動性困局至今仍在發(fā)酵。
黃楊(化名)也許未曾想到,兩年前通過海通證券旗下公司海通創(chuàng)世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下稱海通創(chuàng)世)管理的一只有限合伙基金投資樂視可轉債,如今會陷入違約的尷尬境地。
更關鍵的是,在整個私募基金運作過程中,管理人海通創(chuàng)世及海通證券從未向有限合伙人提供相應的可轉債憑證,也始終未在基金業(yè)協會對該有限合伙基金進行備案。
5月份違約發(fā)生后,海通證券已將該筆可轉債投資已轉換為一般債權;而據記者從接近海通證券人士處獲悉,先前合伙基金業(yè)務團隊現已離職,而當前團隊對原有情況了解有限。
然而,圍繞該筆樂視可轉債投資,樂視與海通證券前后究竟發(fā)生了什么故事,顯然成為了此次違約事件中的一大懸疑。
消失的“可轉債”?
記者從接近上述可轉債項目人士處獲悉,該投資結構為“募集+投資”模式。
即在2015年5月,海通創(chuàng)世作為GP,其他投資者作為LP合資設立一支規(guī)模為4.1億元的合伙基金,并以樂視旗下樂視移動智能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下稱樂視移動)在海外發(fā)行的一筆可轉優(yōu)先股債券為投資標的,年化收益15%。
在期限上,上述可轉債采用了“2+1”安排,即債券發(fā)行滿兩年后,樂視手機或樂視全球未進行股權融資,認購人有權要求贖回;而在今年5月份,該基金未能如期回款正式觸發(fā)違約。
賈躍亭也為該項目提供了足額擔保,記者獲得的一份“樂視手機項目常見問題說明”顯示:賈躍亭無限連帶責任擔保包括了其所有個人資產,除上市公司股票外,還有非上市公司資產,包括影視、超級電視、體育、汽車、云計算,足夠覆蓋本次融資額。
多數投資者表示,拒絕接受轉股條款,并希望樂視按照原來簽訂的可轉債投資協議贖回條款盡快還款。
“這種未上市、未融資項目沒有人會愿意轉股的,投資者想的還是把這筆資金要回來。”7月27日,一位該項目的投資者坦言。
7月28日,記者就此事致電海通創(chuàng)世董事長鄒二海,其表示:“目前該筆借款于7月6日已經償還了1%。”
這并非首筆與樂視“可轉債”有關的違約事件;日前,上海奇成悅名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投資于樂視移動7500萬美元海外可轉債違約的消息也在媒體間發(fā)酵。
而此次事件有所不同的是,從上述合伙基金自2015年發(fā)起成立至今,管理人海通創(chuàng)世始終沒有在基金業(yè)協會為上述合伙基金進行備案,也從未向投資者提供約定的可轉債憑證或股權質押協議。
7月27日,記者在基金業(yè)協會也未能查到該合伙基金的備案記錄。這也意味著,未能完成備案的上述合伙基金還并非嚴格意義上的私募基金,而只是一家由海通創(chuàng)世所擔任GP的合伙企業(yè)。
“當時海通創(chuàng)世的說法是,協會備案流程很長,一直在努力,但兩年過去了,這只產品遲遲未能備案。”上述投資者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但海通證券畢竟是一家持牌大券商,當時本著信任,就進行了先期打款,然后就遲遲沒有下文了。”
更為蹊蹺的是,海通創(chuàng)世也從未將該基金所投資的可轉債憑證向投資者提供。而在該項目違約后,海通證券表示在投資者拒絕轉股的情況下,已將可轉債轉為一般債權。這一態(tài)度更是引起了諸多投資者對可轉債“是否真實存在”的質疑。
“可轉債憑證我們一直要了蠻久,后來海通說憑證因為管理不善,都丟了,總之從頭到尾就沒見過。”上述投資者表示,“如今基金和樂視只是一般債權關系了,也就是說之前的可轉債憑空消失了,現在也沒有證據能夠證明這筆可轉債存在過。”
另一位投資者表示,“這最終成了一筆海通拿著基金資產為樂視‘放貸’的交易。”
7月28日中午,記者撥通了海通創(chuàng)世董事長鄒二海電話,鄒二海對記者承認:“這筆可轉債當時還沒有發(fā)出來,但整個架構不是一句話兩句話可以講出來的。”他表示,愿意進一步解釋當時的實際情況并展示當時的合同:“因為我們是正規(guī)機構,也不可能子虛烏有。”
同時,鄒二海也確認該可轉債已經轉成一般債。他介紹稱:“這是合伙人會議一致通過的。”
然而對這一事實,部分投資者表示不能認同。“我們從來沒有同意這筆可轉債轉成債權,而且可轉債如果沒有發(fā)出來,那么所謂‘轉換’的說法就有問題。”黃楊認為。
監(jiān)管層已介入核查
值得一提的是,記者從部分上海私募機構人士處獲悉,樂視移動以及樂視其他板塊依靠可轉債融資的項目或不止于此。
在2015年6月15日的一篇網絡媒體報道中,有媒體援引未具源消息稱“海通證券參投樂視移動”,該稿件還稱經過此次投資樂視手機估值達45億美元;而這一訊息與上述海通創(chuàng)世牽頭的可轉債投資是否有關,尚無法被證實,但彼時海通證券也未曾對這一傳聞進行澄清;另一方面,有關樂視汽車的可轉債項目也曾在私募市場間被廣為推銷流傳。
(圖:涉事合伙基金成立不久后,部分網媒便有了上述報道)
事實上,上述可轉債項目之所以出現事態(tài)變化,一方面發(fā)端于樂視如今陷入的流動性困局,另一方面也與此前負責該項目的海通證券團隊離職不無關聯。
7月28日,記者從一位接近海通證券人士處獲悉,先前負責該業(yè)務的團隊成員已經離職,而目前團隊對上述項目的由來、結構及相關條款熟悉程度有限。
“之前做這個項目的團隊已經走了,目前基本都換了新人。”一位海通證券內部人士認為,“可能這個中間有一些工作,新舊團隊交接的不徹底,造成了誤會。”
一位中銀律師事務所法律人士表示,從“表見代理”原則來看,海通證券仍然對該項目過程中的各種問題負有責任。
“無論是哪個團隊做的,都應該過了券商的風控,而且團隊也是在代表券商(海通)在和投資者簽訂基金合同。”上述法律人士表示,“所以券商有責任做好這個事項的處置工作。”
前述法律人士指出,如果樂視與海通創(chuàng)世原團隊在可轉債的問題上存在合謀虛構,則該案情節(jié)或已超出民事訴訟范疇,甚至涉嫌構成金融詐騙。
“關鍵取決于這個可轉債是否是真實的。”上述法律人士指出,“如果從頭到尾券商(海通)方面沒有給出可轉債的憑證,而是在違約前說這筆錢自動轉成債權了,那實際上就構成了欺詐行為,這個性質惡劣了。”
7月28日,鄒二海向記者表示,還是會通過正常途徑解決這一糾紛,并表示了進一步的溝通意向,本報將持續(xù)為您跟蹤報道此事。
而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6月份至今,部分投資者正在進行訴訟籌備,并就上述問題先后向上海證監(jiān)局、證監(jiān)會等相關部門進行報告。
另據記者從一位上海證監(jiān)系統人士處了解到,目前上海證監(jiān)局已對海通證券旗下私募基金投資樂視“可轉債”一事進行核查,并將根據核查情況對問題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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