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支持雙重股權制度,將吸引更多中國本土公司赴港金融
隨著港交所“雙重股權”制度逐漸明朗化,香港會成為包括螞蟻金服、小米等更多擬上市公司的首選。另外,港交所也鼓勵已在美英上市的同股不同權企業,來香港作二次上市。
鈦媒體注:12月15日晚間,港交所正式對外界關心的上市股權結構一事發布公示:將逐步允許“創新型”公司采取雙重股權結構在港交所上市,最快于2018年第一季度進行正式公開征詢意見。
這也是港交所就今年6月16日刊發的《有關建議設立創新板的框架咨詢文件》發表的咨詢總結,該文件的內容主要是為了逐步拓寬香港上市制度,以方便新興產業及創新型公司來港上市。
不過,港交所也對青睞雙重股權架構的待上市企業設定了標準。根據港交所公告,不同投票權架構公司的預期最低市值須達100億港元,若市值低于400億港元,須通過于上市前的完整財政年度錄得10億港元收入的較高收入測試。
所謂的雙重股權結構,指上市公司可以同股不同權。監管當局可建議限制同股不同權股份投票權上限,每股”特殊股份”投票權最多是普通股的10倍,即1股特殊股份擁有10股投票權,意味“特殊股權”股東最少只須持有9.1%股份,就能擁有逾5成話事權。
港交所官網公告頁面
該股權結構備受科技公司的青睞,這些額外的投票權有助于公司高管緩解短期回報壓力。國內早期上市的互聯網企業諸如阿里巴巴、京東等皆因此將上市地點選在美國。
另外,港交所也鼓勵已在美英上市的同股不同權企業,來香港作二次上市。
根據港交所公告,對來港二次上市的公司市值要求為100億元,只限新經濟企業,可沿用第一上市地區的同股不同權架構,不需遵行香港針對同股不同權所設的投資者保障,這意味著已經在美上市的一系列中國互聯網公司,包括阿里巴巴、京東、陌陌、搜狗,都可以在不進行架構重組的情況下直接在港交所進行二次上市。
同時,港交所也特別指出鼓勵引進的行業類型,諸如生物科技企業,市值要求需達15億港元以上,研究階段不能處于太前期,同時由基石投資者擁有的股份將不會計算為公眾持股。
而在以上定義中的“新經濟企業”這一概念中,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表示:仍會進一步嚴格限定范圍,并且會有明確測試(bright-line test)等其他判定條件。
“該建議(指雙重股權)為自24年前接納H股上市后,香港就上市規則作出的最大改革,相信香港有條件打破美國吸納中國新經濟企業上市的主導地位。”李小加在今日接受采訪時談到。
另外,李小加表示,將在正式推出同股不同權前,先接受潛在同股不同權企業的有條件上市申請(conditional submission)。最快或于明年7、8月,港交所可迎來首間同股不同權企業。
外界分析認為,港交所此舉將進一步利用制度優勢,放開限制,吸引更多中國本土的新經濟公司將香港作為首先上市地點,特別是近期眾安保險、閱文集團、易鑫等大批公司在港上市成功,而業界盛傳將于明年 IPO 的螞蟻金服、小米等公司也處于觀望階段,想必隨著港交所的“雙重股權”制度逐漸明朗化以后,會成為更多擬上市公司的首選。
(來源:鈦媒體 作者:蘇建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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