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盧氏:出租車主面臨強制“被更名” 動了誰的奶酪?互聯網+
自己所在的盧氏縣運輸有限公司旗下一共12輛出租車,我們12輛出租車主加入了盧氏縣交通運輸服務有限公司的隊伍,才知道盧氏縣運輸有限公司不具備出租車資質服務。
為落實群眾舉報真相,本網趕赴河南省盧氏縣進行調查了解。和舉報人取得聯系后,本網看到了盧氏縣運輸有限公司旗下的12輛出租車,這些車輛車況都很糟糕,已經達到報廢狀態,如果上路將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舉報人邱先生說:“目前,盧氏縣一共有出租車102輛,分兩個公司,自己所在的盧氏縣運輸有限公司旗下一共12輛出租車,自己是其中一員,我們從2009年7月30日與盧氏縣交通服務有限公司簽的聯營協議,‘掛靠個體化模式’,出租車的經營權和車輛產權完全歸我們出租車主,只是掛靠在盧氏縣交通服務有限公司,除了日常的服務費,也沒有其他支出,期限是到2017年7月30日。然而,情況在一年后發生了變化,原來的盧氏縣交通服務有限位公司倒閉了,又出來一個交通局的二級機構,盧氏縣交通運輸服務有限公司成立了,為了生存,我們12輛出租車主加入了盧氏縣交通運輸服務有限公司的隊伍”。出租車主劉先生稱:“當時自己花了十幾萬買了車,與他們簽了聯營協議,現在車也報廢了,新車買回來了,卻遭遇到盧氏縣運輸有限公司的強制‘被更名’,讓自己想不通的是,車是自己花錢買的,怎么能過戶到盧氏縣運輸有限公司的名下?如果他們用我們的車貸款,損失的是我們老百姓啊”!出租車主賀先生稱:“自己從2009年7月份加入盧氏縣運輸公司至今,一年的服務費是3000元,但盧氏縣運輸公司卻不我們出租車主提供發票,如果顧客要發票了,只能自己想辦法從外購買,最后去盧氏縣國稅局反映才知道,盧氏縣運輸公司一直在逃稅、漏稅,我們一輛車服務費一年是3000元,12輛車一年的服務費是36000元,這8年的服務費,20多萬元,不知道進了誰的腰包”?
紀先生稱:“為了我們新車上牌,我們到三門峽市客運出反映,三門峽市給的結果是沒有政策,盧氏縣運輸有限公司無依據收取我們一輛新車2萬元,及新車必須過戶到盧氏縣運輸有限公司。我們也了解三門峽市的陜縣、澠池、義馬等,人家的服務公司都是無償為出租車主服務的,唯獨我們盧氏縣有關領導,利用我們想換新車為由,想發橫財”。出租車主邱先生稱:“自己經過來來回回打聽,才知道盧氏縣一共有90輛客車,每輛客車一年的服務費是3、4萬元,最后我們打聽,才知道盧氏縣運輸有限公司不具備出租車資質服務”。賀先生說道:“我們多次向盧氏縣運輸公司反映,王小波經理經常上班時間找不到人,好不容易找到他,他態度非常惡劣,要求我們出租車必須服從他們的政策,新車上牌2萬元,車必須過戶到盧氏縣運輸公司名下 ,否則不予辦理。王小波經理讓我們出租車主交的2萬元給的理由是,盧氏縣運輸有限公司企業職工困難,讓我們贊助,他們拿著國家財政的錢,還讓我們出租車主每輛車給他們拿這2萬元”。出租車主毛先生說:“我們找到盧氏縣運輸有限公司的總經理董旺,他總是以商量、開會等為由推諉,最后商量的結果是必須交錢,掛到公司名下 ,否則不予辦理。最后放出狠話,我們現在就是拖你們,等到7月30日,再給你們說事”!
面對政府和公司,出租車主是弱勢群體。而河南省盧氏縣運輸有限公司做為一個行政機關和一個二級機構運輸公司,明明違法卻仍要一意孤行,不依法、依規實施監管,而為了自己的利益,肆意收費,提出各種無理要求,是典型的不作為。究竟是誰賦予了盧氏縣運輸有限公司這么大的權力,誰又是幕后的保護傘?對此,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如此無償更名、變換出租車的產權人的做法已經嚴重侵犯了車主們的合法權益,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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