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投資者起訴主辦券商督導不力,要求賠償金融
股轉對于主辦券商的監管以是自律監管為主,并未涉及法律層面的責任。如果這起訴訟券商被判定擔責,或許意味著今后券商開展督導業務將要承擔法律責任?
萬萬沒想到,濃眉大眼的主辦券商也被推上了被告席。
6月19日, 一位投資者將時空客和其主辦券商東興證券告至法院,認為時空客和主辦券商損害了其合法權益,要求賠償。
這也成為新三板首例,針對公司信息披露問題,投資者向掛牌公司和主辦券商提出訴訟的案例。
這起訴訟的結果,將直接明晰主辦券商在督導業務中的權責。“如果這個訴訟成立,以后投資者都可以去告了,這會很麻煩,我也在看這個結果?!睆氖氯潭綄I務的李明(化名)向讀懂君表示。
一個隱瞞不報,一個督導不力,你們都要賠償我的損失
在訴訟公告中,讀懂君看到,2015年4月7日,這位名叫章韌(原告)的個人投資者,通過二級市場以7元/股的均價買入時空客1萬股股票。直到2016年5月11日,才知道公司存在重大問題。
章韌認為,時空客存在實際控制人占用資金及隱瞞不報的行為,而東興證券則是督導不力,具體控訴見下圖:
章韌請求判令解除其與時空客之間的股票買賣合同,并要求時空客退還其股票交易的7萬元及利息5927元(自2015年4月7日起至判決確定歸還日止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暫時計算至2017年1月20日);同時東興證券應對上述款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讀懂君聯系到章韌的朋友Y先生,他表示自己也是時空客的投資者,“中小股東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失當然要起訴它們,我相信這是全國的中小股東的心聲!”
在交談過程中,他透露,起訴時空客的并不只是章韌一名投資者,應該還有其他投資者也在起訴?!半m然目前不清楚訴訟勝算的概率,可能要走的路會很長,但我們已經做好了思想準備,哪怕頭破血流也會堅持下去。而且我們覺得主辦券商在這個事情上也有責任,那到底有沒有要等待法院的判決”Y先生說。
此前,時空客實際控制人王恩權挪用公司巨額款項,時空客成為新三板上首個市場禁入處罰案例。截止今年2月17日,時空客賬外或有負債合計金額約7893.73萬元,其中已經涉訴債務本金、利息及包括本案受理費、訴訟費、保全費等其他費用在內的總金額合計約不低于2668.84萬元;已申報未起訴債務本金5224.88萬元。
主辦券商是否督導不力業內人士對此看法不一。
主辦券商到底該不該背鍋?
在投資者眼中,主辦券商應該是為其推薦及督導的企業背書,與IPO的保薦券商的職責一致。就像章韌在訴訟書中寫的,2014年10月31日,時空客在東興證券的保薦下……
此前,股轉對于主辦券商的監管以是自律監管為主,并未涉及法律層面的責任。如果這起訴訟券商被判定擔責,或許意味著今后券商開展督導業務將要承擔法律責任?
對此讀懂君請教了高朋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姜麗勇,他表示,章韌應該認為時空客在有關文件中存在虛假陳述或重大遺漏的行為,如果屬實可以認定為交易過程中的一種特殊欺詐行為。
在最高人民法院對證券欺詐的民事責任追究的司法解釋中,證券欺詐需要證監會作行政處罰后投資者才可以去起訴,如果直接起訴勝訴可能性比較小。“一般情況是證監會先進行處罰,投資者可以根據證監會的認定,恰巧在這期間買入股票才行。也就是說首先要有因果關系,還要有證監會的行政處罰認定。” 姜麗勇告訴讀懂君。
實際上,讀懂君查閱資料發現,東興證券并未因時空客而收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股轉也僅對時空客、王恩權及相關責任人進行紀律處分及自律監管,并未處分東興證券,那么這是否意味著東興證券不必擔責?
姜麗勇表示,賠償義務人包括實際控制人、董監高、公司本身,承銷商也可以,但如果證監會沒有認定承銷商有責任,起訴券商勝算不大,“不過這個司法解釋是03年針對主板做出的,新三板是否可以類推也不好說,因為那個時候還沒有新三板,所以這個事還有很大的不確定性?!?/p>
不過,李明對讀懂君表示,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并不確定,但正常情況下,這種情況券商應該擔責。
實際上,在新三板現有的監管制度下,主辦券商從事的督導業務更像是在為企業背書,因此在審核中,對于存在問題的公司,券商的態度是極其堅決的?!拔覀內虄群耸欠浅7浅栏瘢浗舆^一個案子也是因為在審核期間發現資金占用行為,而企業沒有告知我們,所以我們撤了材料?!?/p>
當然,也有市場人士為主辦券商“叫冤”。在張強(化名)看來,這次事件所反映主辦券商在督導業務中的邊界問題可能更值得關注。
所謂邊界,是指主辦券商的督導責任,券商到底該做哪些事情才能免除風險,哪些事情不做就要承擔責任,券商的權責需要在法規上進一步明晰?!澳壳?,股轉在這方面相對來說比較寬泛?!睆垙娤蜃x懂君表示。
“不能企業出了問題都讓券商兜底,權責不匹配,說實際點,券商做一單督導業務才收多少錢?!睆垙姳硎?。在他看來,這件事情券商是否要擔責首先要進行調查,如果券商對企業不管不問,該做的事情都沒有做那肯定有責任,如果盡到了督導責任就不應該擔責。
張強認為將保薦與推薦業務劃等號的理解是偏差的,“投資者對自己投資的企業都不能背書,專門做服務的機構如何背書?什么東西都是有邊界的,我的理解是做到了相關規定的要求就可以。券商不可能安排人員天天駐扎在企業,也不可能時時把企業的銀行流水拿來檢查,如果這么做券商是否越界?企業也不會同意”。
這起訴訟的結果,將直接明晰主辦券商在督導業務中的權責?!叭绻@個訴訟成立,以后投資者都可以去告了,這會很麻煩,我也在看這個結果?!崩蠲飨蜃x懂君表示。
而當下,督導業務的現狀是沒多少券商愿意做,這是個賠本的買賣,風險還大。在李明看來,這樣的事件對投資者、市場和公司來說,都是好事?!拔磥順I務會更加規范,會倒逼券商人員提高水平而進行洗牌,洗牌之后會出現督導費用大幅提高的情況,因為從成本角度來講券商的成本會更大?!崩蠲鞅硎?。
來源:微信公眾號 讀懂新三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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