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華為、小米、OV,哪家手機廠商才是雙十一期間最大的贏家?通信
隨著智能手機廠商的競爭愈演愈烈,頭部的廠商日子愈發(fā)好過,而尾部的廠商只能日漸消退,當然,頭部的競爭也是蠻激烈的,蘋果、三星、華為、小米、OPPO、vivo,這幾家廠商依舊打得火熱。
隨著智能手機廠商的競爭愈演愈烈,頭部的廠商日子愈發(fā)好過,而尾部的廠商只能日漸消退,當然,頭部的競爭也是蠻激烈的,蘋果、三星、華為、小米、OPPO、vivo,這幾家廠商依舊打得火熱。
作為電商界最重要的節(jié)日,雙十一吸引了眾人的目光,幾乎所有的App、網(wǎng)站都直接/間接地參與到了該活動當中,比如信息流廣告頁、開屏頁廣告,幾乎都被雙十一廣告包攬。而天貓、京東、蘇寧易購、網(wǎng)易考拉、唯品會等電商平臺亦紛紛發(fā)來了各自的捷報。
手機自然也是雙十一的一個重要品類,其表現(xiàn)又如何呢?蘋果、華為、小米、OV,哪家手機廠商才是雙十一期間最大的贏家呢?
小米公司在官方微博稱:【#小米雙11#最終戰(zhàn)報:小米天貓五連冠!】天貓平臺:手機銷量連續(xù)5年第一!中國手機品牌支付金額第一!小米天貓旗艦店支付金額24.64億破歷史紀錄;手機銷量前十小米獨占4席;智能設(shè)備銷量3連冠;電視銷量第一;筆記本單品銷量冠亞軍!全平臺共攬40項第一!
榮耀手機在官方微博稱:【#榮耀雙11#當日中國手機單品牌,京東銷售額首度超越蘋果!中國手機品牌三冠王!】①天貓+京東,手機品牌銷售額第一!超40.2億!②京東平臺單日,全球手機品牌銷量冠軍!③京東平臺單日,全球手機品牌銷售額冠軍!
小米和榮耀都宣稱自己是第一,甚至vivo也在其官方微博“vivo智能手機”的賬號上發(fā)布長圖稱,vivo X20是2500——3000價位全面屏手機銷量冠軍。
乍一看起來,似乎美每家廠商都宣稱自己是NO.1,這是怎么回事呢?
如果是不明所以的觀眾,很容易被各種“冠軍”混淆,實際上天貓、京東有兩種統(tǒng)計口徑,一個是銷售額排行、一個是銷量排行榜,其中銷售額指的是該品牌下所有手機的總銷售金額,而銷量排行榜指的是該手機品牌下手機的具體銷量。而京東的雙十一是從11月1日——11月11日的,所以榮耀宣稱的在雙十一當天,京東平臺上銷售額首度超越蘋果是沒有問題的。可如果從總的統(tǒng)計路徑來看,即從11月1日——11月11日來看,京東上手機品類累計銷售額的冠軍是蘋果而非榮耀。
小米說的天貓銷量第一,也是沒問題的,不過僅限于天貓平臺。
之所以各家都會說自己是“冠軍”,是因為各種不同的宣傳口徑罷了,有的是以單個平臺的銷售額作為統(tǒng)計標準,有的是以銷量作為統(tǒng)計標準,也有是以單個機型作為統(tǒng)計口徑,還有是以價位之間作為統(tǒng)計口徑,這種多元化的統(tǒng)計口徑導(dǎo)致了各家都說自己是“大贏家”,實際上這么說也沒錯,畢竟,各大手機廠商都獲得了不錯的銷量。在雙十一這種大潮流中,只要品牌用戶做,都會獲得不錯的收益。
但真正的贏家真的是華為、小米、OV嗎?并不是
天貓的信息顯示,雙十一當天,銷售額TOP10排行分別是蘋果、小米、榮耀、華為、vivo、OPPO、魅族、三星、美圖、努比亞。
京東公布的信息顯示,11月1日——11月11日銷售額TOP5排行分別是蘋果、榮耀、小米、華為、三星。
也就是說,如果從總銷售額來統(tǒng)計,蘋果才是天貓+京東總的銷售額冠軍,而不是華為和小米。
單純按銷量來看,對蘋果來說,肯定是不公平的。首先,大陸地區(qū)并非蘋果最大的銷量區(qū)域,蘋果發(fā)布的三季度財報顯示,各個地區(qū)的營收貢獻依次是美洲地區(qū)、歐洲、大中華區(qū)、日本、亞太其他地區(qū),大陸地區(qū)僅排第三。其次,在中國地區(qū)內(nèi),蘋果只能排第五。IDC公布的數(shù)據(jù)顯示,2017年第二季度,中國智能手機市場出貨量排行前五的分別是華為、OPPO、vivo、小米、蘋果。最后,從銷售單價來看,iPhone的單價在3000元以上,而榮耀、小米、華為、vivo、OPPO的單價比iPhone的單價要低得多,iPhone X的售價更是達到了8388元。
如果只統(tǒng)計雙十一銷售量數(shù)據(jù),vivo、OPPO肯定也不服氣。因為vivo、OPPO的大本營在線下,而線下并沒有被天貓、京東統(tǒng)計在排行榜上,從這一點看,vivo、OPPO是最吃虧的。
銷量固然重要,但銷售額才是真正的“試金石”,從這方面來看,蘋果才是雙十一期間最大的手機廠商贏家。當然,華為、OPPO、vivo、小米的表現(xiàn)也不錯,反正銷量、銷售額也是大大超過以往,若按照正常的銷售方式,肯定是創(chuàng)不了這個記錄的,總之,雙十一,是沒有輸家的,消費者算嗎?應(yīng)該不算,消費者是買到了東西的。
作者:郭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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