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滎陽:“以租代征”占用耕地 群眾多次舉報無果互聯網+
王輝和鎮政府關系非常好,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沒收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
滎陽市位于鄭州西15公里,是河南省距省會最近的縣級市, 王村鎮位于滎陽市西北部,北瀕黃河、邙山,轄區總面積 91平方公里土地,65000畝平原耕地,50000畝黃河灘地和20000畝坡地。基礎設施完善,公路四通八達,是一個典型的農業大鎮,盛產小麥、玉米、棉花、水稻等糧經作物。旅游文化資源豐富,大悲寺、圣母殿、洪教寺、天爺廟、古歌舞臺等人文景觀,有市級孤柏渡景區、金龍農林生態園和黃河萬畝濕地景區,西氣東輸穿黃工程和南水北調穿黃工程更是舉世無雙。
為落實群眾舉報真相,本網趕赴河南省滎陽市王村鎮調查了解。在舉報人的帶領下,本網來到后殿村南,遠遠便能看到一棟占地十幾畝的廠房,走近廠房,本網看到附近廠房周圍收過麥子的麥茶還在,高大氣派的廠房基本完工,周邊散落著沒有用完的建筑材料。
舉報人稱,這塊土地是我們后殿村的莊稼地,之前收成非常好,村民王輝為了擴大自己的生意,強行從我們手中租用的,一畝地才給一千多元,我們村本來就是地少人多,這十幾畝一占用,耕地就更少了,以后我們村民吃啥啊!旁邊一位不愿透漏姓名的老者說,王輝和鎮政府關系非常好,現在和市國土局也打好關系了。 從建廠房開始,我們就向土地局和鎮政府舉報,從來沒見到他們來執法過。
“以租代征”的行為不僅嚴重違反土地法,也違背了土地管理,違背了國家長遠利益的一種行為。而河南省滎陽市職能部門態度十分曖昧,遲遲不拿出切實可行的制止措施和整改方案。到底是當地主管部門監管不力?還是利益熏心背后的官商勾結?這些違法占地建設的背后有什么樣的高人可以擺平當地主管部門和上級部門,他們之間到底有沒有一些黑色的利益鏈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條規定: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可以并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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