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8家個人征信機構股權 獨立第三方就一定全對?金融
2.集中持有多數股權 3.分散持有多數股權 數據使用者、提供者分散持有一家征信機構的股權,四是少數數據使用者、提供者集中持有多數股權的機構,五是多數數據使用者、提供者分散持有多數股權的機構。
從個人征信機構的股權結構來看,我國兼具早期和成熟征信市場的特點,但深入分析,我國征信市場還遠未達到成熟的階段。
根據數據提供者、使用者是否在征信機構中擁有股權、擁有股權的比例等,可將征信機構分為六類。不同的股權安排與市場效率之間關系密切;征信機構的股權結構并不是一成不變的,一些國家征信機構的股權結構一直在調整;從個人征信機構的股權結構來看,我國兼具早期和成熟征信市場的特點,但深入分析,我國征信市場還遠未達到成熟的階段。
一、征信機構的股權結構
目前,全球征信行業研究的重點逐步轉移到如何利用市場化手段推動征信市場發展、通過什么樣的股權結構安排來促進市場發展。從全球范圍來看,征信機構的股權安排有很多形式。對于公共征信機構而言,其所有權顯然歸屬國有,其股權安排形式比較單一。對于社會化征信機構,我們又稱之為私營征信機構,其股權私有,但是,股權結構的安排卻有多種形態。
根據美國政策與經濟理事會邁克爾.特納(Michael Turner,2007 )等人的研究,數據提供者與使用者是否在征信機構中擁有股權、擁有股權的比例等都會對征信市場的效率產生影響。根據數據使用者、提供者是否擁有股權、擁有股權的比例等,可以將征信機構分為六類:
一是股份完全為獨立第三方所有,數據使用者、提供者在其中沒有股份的機構;
二是少數數據使用者、提供者集中持有少數股權的機構;
三是多數數據使用者、提供者分散持有少數股權的機構;
四是少數數據使用者、提供者集中持有多數股權的機構;
五是多數數據使用者、提供者分散持有多數股權的機構;
六是行業協會集中持有多數股權的機構。
從全球征信行業的發展情況看,每種情形均有對應的征信機構。(見表一)
二、征信機構股權結構與征信市場效率
不同的股權安排與市場效率之間有著密切的關系,股東身份的獨立性對于市場效率非常重要。
(一)獨立第三方做股權持有人的優勢與劣勢
獨立第三方作為征信機構的股權持有人有如下優點:
一是可以有效避免利益沖突。征信機構在獨立情況下,最有可能公平地對待所有的使用征信服務者,尤其是從事放貸業務的金融機構,不會利用信息優勢有意識地去支持一些金融機構,從而喪失公信力。
二是最有可能擴大征信服務范圍。作為獨立第三方,征信機構從追逐利潤最大化、股東利益最大化的視角出發,不會僅僅將征信服務局限在某一領域,而會擴大征信服務范圍,從而在客觀上推動征信市場發展,滿足社會各方的征信需求。
三是有充分的動力去開發多元化的征信產品與服務。作為獨立第三方,同樣是從追逐利潤的視角出發,征信機構會積極關注市場需求,通過開發多元化的征信產品與服務滿足市場需求,從而實現征信服務需求與供給的平衡,不會造成征信服務供給短缺。
但是,獨立第三方作為股權持有人,也有缺點,突出表現在數據提供者在向其提供數據時會有所保留,主要原因是數據提供者擔心共享信息會使其失去對于客戶私人信息和重要信息的控制優勢,這正是一些國家信息共享不充分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數據使用者、提供者參股征信機構的優勢與劣勢
1.持有少數股權
這種情況又可分為兩種方式:一是數據使用者、提供者分散持有一家征信機構的少數股權,二是數據使用者、提供者集中持有一家征信機構的少數股權。第一種方式類似獨立第三方的模式,這里不進行討論,重點討論后一種方式。這種方式的優點是既能讓一些大型授信機構參與到征信機構的組建中來,迅速實現信息的共享,又能夠有效地防止征信機構為少數大型授信機構所控制,以致影響征信市場效率的提升。缺點是持有少數股權的數據提供者仍可對征信機構的決定施加一定的影響(超出普通數據提供者的影響力)。
2.集中持有多數股權
3.分散持有多數股權
數據使用者、提供者分散持有一家征信機構的股權,任何一家都不處于控股或很重要的參股地位,只有大家聯合起來,才能實現對征信機構的控股權。這類情況多體現為某一行業形成對一家征信機構的控制,而不是為某一家或少數幾家大型授信機構所控制。這種股權結構優點是能夠將某一行業的力量集中發揮出來,形成信息共享,保證征信機構不為某一家或幾家授信機構所控制,從而確保行業內所有參與者的利益,保持公平、公正地面向行業內提供服務。缺點是它仍可能偏向于服務單一的行業(如銀行業),而行業之外的其他潛在數據使用者及提供者將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視,對征信機構開展垮行業征信服務有一點阻礙,影響了征信機構在更廣泛范圍內提供服務的能力,不能發揮信息的最大價值。
4.行業協會持有多數股權
在一些國家,征信機構的股權結構安排是行業協會持有多數股權,這一點類似數據使用者、提供者分散持有多數股權,由行業協會代表本行業來開展征信活動。這一持股方式的優點與缺點也與數據使用者、提供者分散持有多數股權類似,優點是具有迅速動員各方力量組建起有效運行行業信用信息數據庫的能力,并且這種模式的動員能力比數據使用者、提供者分散持有多數股權的情況更容易達成一致意見,更容易操作和執行。缺點是征信機構可能將服務精力過多地集中在某個特定的行業,產生的動因是行業內成員有共享彼此間客戶信息的需求,由行業協會代表全體成員出面,組建這種信息共享的平臺。這種模式很難建立起垮行業、具有包容性的全面征信的框架體系。
三、征信機構股權結構演變
征信機構的股權結構并不是一成不變的,從全球范圍考察,可以發現,一些國家征信機構的股權結構,尤其是主要征信機構的股權結構一直在調整,這與一國征信發展水平、征信機構的公信力、征信機構的數據采集和服務能力、信貸市場和其他信用市場的整體格局有很大關系。學者普遍認為,在征信機構剛成立時,為了信息共享的需要,數據使用者、提供者參與信息共享對于推動征信機構成立可能更具有參考意義。但是,當征信業要采集更多的信息、面向更多的機構提供服務時,需要兼顧面向消費者、小微企業等信息主體的征信服務時,更需要征信機構具備相對獨立性,征信機構的所有權開始并逐步地與數據使用者、提供者相脫離,征信機構逐步走向獨立,由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來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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