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神教育麻煩纏身:多年虧損、破產重整、被立案、合規問題頻發快訊
豆神教育公告稱,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
12月19日,豆神教育(300010.SZ)發布一連串公告,再次吸引了資本市場的眼球。
豆神教育公告稱,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
相關公告顯示,截至2024年8月16日,在豆神教育披露的《關于公司累計訴訟、仲裁情況的公告》中, 豆神教育應披露而未披露部分訴訟、仲裁事項,相關事項累計涉及金額達4.55億元,這一金額占豆神教育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47.28%。
深交所也迅速跟進,判定豆神教育的行為違反了《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4年修訂)》的相關規定, 對公司主體及其董事長、時任代行董事會秘書竇昕和時任董事會秘書陳釗給予了通報批評的處分,并且深交所還將對豆神教育及當事人的相關處分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同時, 深交所還對公司總經理趙伯奇、董事會秘書崔霄雨發出監管函,要求恪盡職守、履行誠信勤勉義務。
消息發出后,資本市場應聲下跌,12月19日、20日、23日連續三個交易日收盤價下跌,其中23日更是暴跌了近20%,此時距離上一次因股票連漲而觸發交易異常波動公告僅過去一個月多一點。截至12月31日收盤,豆神教育收盤價為6.21元/股,市值總值已不足130億元。
6年累虧近55億元
AI貢獻收入不超過4%
豆神教育發展歷程堪稱跌跌撞撞。
豆神教育的前身是上市公司立思辰。2018年以前,立思辰的主營業務主要由信息安全業務和智慧教育業務兩個板塊構成。然而2018年,受到宏觀大環境的影響,安全業務整體行業增長放緩;同年,美國對中興集團采取制裁措施,立思辰與中興通訊的合作業務全面停滯,對公司的安全業務造成重大沖擊。于是,在行業大環境的影響下,公司決定分拆安全業務,并通過收購中文未來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進軍K12領域,提供大語文學習服務業務。2020年8月,公司名稱由立思辰更改為豆神教育。
就當豆神教育的轉型初顯成果時,政策環境和行業環境又發生了變化。2021年,“最嚴教培政策”的出臺逼迫豆神教育剝離了K12課外培訓相關業務。當年8月,豆神教育發布《關于公司主營業務轉型的提示性公告》,標志著公司主營業務由大語文學科服務業務轉變為智慧教育服務業務、藝術類學習服務業務。而從2020年開始的新冠疫情更是一記對豆神教育的K12課外培訓業務的重拳。2020年全年營收僅13.86億元,較之2019年全年營收下降近30%。
屢次轉型,疊加政策環境、行業環境劇變的影響,讓豆神教育的業績持續下滑。在從2018年至2023年這六年的轉型期間,豆神教育的營業收入從2018的19.52億元下降至2023年的9.93億元;其凈利潤分別為-13.97億元、0.40億元、-27.07億元、-7.11億元、-7.10億元、0.26億元。
六年時間內,豆神教育營收腰斬,累計虧損近55億元,豆神教育終于不堪重負,走向了破產。2023年3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受理豆神教育提出的破產重整申請;11月15日,裁定受理佟易虹對豆神教育的重整申請并指定管理人。直到2024年7月,豆神教育才終于公告宣布已完成破產重整。
隨著破產重整完成,2024年也是豆神教育股價的“重整之年”,踏著“AI”的熱潮,乘著9月份以來的利好政策,豆神教育股價一路飆升,儼然有“AI+教育”第一股的勢頭。9月25日尚收盤于2.78元/股,到了11月1日達到近兩年最高點13.50元/股,一個多月翻了近5倍,10月29日到31日三天公司更是連發《異常波動公告》。
然而資本市場的狂歡目前仍難以得到公司業績和財務指標的支撐。據三季度財報,2024年前三季度,豆神教育實現營收僅5.57億元,同比下降12.93%;實現凈利潤僅1.06億元,較之前三年同期也僅是剛剛回到0以上。
另外,上述提到的豆神教育股價連漲大概率與火熱的“AI+教育”概念有關。10月25日,豆神教育發布公告稱,將與智譜華章和海南何尊簽署成立合資公司,共研AI教育產品。這一消息點燃了市場的熱情, 然而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AI教育產品產生的相關收入占營業收入不超過4%。
此外, 豆神教育仍然存在巨大的償債壓力。截至2024年9月30日,豆神教育貨幣資金為1.32億元,上年末該項為11.93億元,較之減少了88.94%,公司解釋為主要系本期償還金融機構債務所致;2024年前三季度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0.23億元,較之上年同期減少369.80%,也主要系本期償還金融機構債務所致。
合規性問題頻發,股民或可索賠
除了業績問題,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這也并不是豆神教育第一次因為合規性問題而收到監管處罰。
此前,2024年9月,豆神教育就因為信息披露相關問題收到了北京證監局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其中提到公司存在如下問題:一是未及時披露多筆訴訟、仲裁;二是《2023年度業績預告》披露的預計凈利潤與年度報告披露的凈利潤存在重大差異,盈虧性質發生變化,公司未及時對業績預告予以修正,業績預告披露不準確;三是部分業務收入核算不規范。
事實上,豆神教育的合規性問題早有前科,從2018年至今,幾乎每年都會收到監管函。
2018年,時任公司副總經理的韓雪在《2018年半年度業績預告》披露前十日內集中競價買入金額達22.97萬元的股票,構成了敏感期買賣公司股票而受到監管警告。2020年12月,豆神教育前實控人、董事長池燕明因持股比例減少達到5%時未停止買賣公司股票并及時信披,違反《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被中國證監會北京監管局采取警示函措施。2021年4月,公司對2018年度和2019年度財務報表進行追溯調整,分別調減209.94萬元和810.77萬元,占更正后凈利潤的比例分別為0.15%和36.06%,違反了相關規定而受到監管函。
2023年以來,豆神教育依然高頻收到監管函與關注函。2023年初至今,公司2次被交易所通報批評,收到10次以上監管函、關注函,披露訴訟仲裁公告高達15起。
信息披露是市場良好運作的基礎,也是公司對投資者們尊重態度的體現。頻頻違規不僅對投資者們的傷害,也是公司內部治理能力不足的體現。
根據證券法第八十五條,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證券發行文件、定期報告、臨時報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資料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及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及其直接責任人員,應當與發行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但是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
上市公司未按照規定履行賠償義務,投資者們自然可以就其損失向公司發起索賠。就上述事件來說,據新浪財經消息,新浪股民維權平臺目前已收到195件針對豆神教育的維權。據該平臺判斷,索賠條件包括:上市后到2024年12月20日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24年12月21日收盤時賣出或仍持有;上市后到2024年8月15日之間買入股票,且在2024年8月16日收盤時賣出或仍持有。
豆神教育2024年完成了“摘帽”、破產重組等一系列事項,從低谷走出,然而轉眼又深陷合規性問題中,看來豆神教育想要重振還需要更多時間。(《理財周刊-財事匯》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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