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圈隱秘江湖(上):揭秘100個傳銷幣事件詳情始末區塊鏈
在比特幣、區塊鏈引發關注的同時,不法分子趁虛而入,滋生了大量披著“數字貨幣”外衣的傳銷、詐騙犯罪。大批投資者抱著“快速致富夢”買入如馬克幣、維卡幣、百川幣等“傳銷幣”,最終傾家蕩產、血本無歸。
自從比特幣問世,虛擬貨幣開始走進大眾視野,逐步成為投資市場的新貴。但在實踐中,不乏有各種以虛擬貨幣投資為名,行非法集資或網絡傳銷之實的案例。
澎湃新聞在2018年5月底公布了65種“傳銷幣”,調查稱已有337名傳銷頭目被判刑,并欺騙數千萬投資者至少100億余元人民幣,其中超半數被傳銷頭目用于個人消費揮霍一空。鏈得得App編輯根據其名單,羅列個65傳銷幣事件詳情始末。
在此基礎上,鏈得得App還補充了禹澳幣、大唐幣、亞歐幣、珍寶幣、雷達幣、CNC九星、V寶、BBT、華強幣、CB虛構貨幣、盛樂虛擬幣、摩根幣、貝塔幣、世通元、GSM、20世紀福克斯、YTC、萬福幣、易幣、龍幣、中天幣、DGC共享幣、海納幣、赫爾幣 黑石幣、開普幣、開元幣、可汗幣、BGB、麥格幣、ITB、ROC、SMI、MMM等35種名稱的“虛擬貨幣”。
鏈得得App將從即日起,密切關注傳銷幣動態,及時為大家披露疑似傳銷幣的“虛擬貨幣”名單。
這100起案件的犯罪套路如出一轍,其本質都是“先吃后”的龐氏騙局,“擊鼓傳花”的傳銷游戲,基本規律如下:
1、傳銷頭目在國內或國外注冊成立空殼公司并設立網站,通常巧立慈善、理財、游戲、醫療研究等明目,以建立大眾初步信任。
2、通過微信、QQ群、講座等形式大力度宣傳某種“虛擬貨幣”的價值,有些甚至配以專門的公關進行網絡洗白以打消會員疑慮。
3、以多至百倍收益的“高額返利”為噱頭,吸引眾多人的參與,經營模式通常為“交入門費”、“拉人頭”、“組成層級團隊計酬”這三點,不斷吸納會員會費達到斂財目的,具體形式為:
1)交納或變相交納入門費,即交錢加入后才可獲得計提報酬和發展下線的“資格”;
2)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
3)上線從直接或間接發展的下線的銷售業績中計提報酬,或以直接或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提報酬或者返利。
4、最終往往因無下線加入該項目,該項目會員因不能將電子幣兌換成現金,資金鏈斷裂而案發。
以下為100個傳銷幣事件詳情始末,由鏈得得App編輯整理:
1、 MBI-易物幣
據豆瓣上顯示:MBI國際集團自稱是一家多元化資產管理公司,總裁叫張譽發,祖籍潮州,馬來西亞第三代華人。
張譽發團隊在2015年推出一款MFC游戲,通過網上注冊,打著代幣理財的幌子,通過人傳人的方式在各地蔓延,參與者多為50-60歲的中老年人,在利益的誘惑下參與者通常不聽家人勸阻,將所有資產甚至養老金傾當而出。
張譽發團隊將易物幣打造成虛擬貨幣,謊稱每年會有一倍以上的回報率,通過在線商城購物、線下交易的方式,使易物幣發生流通,再通過開辦宣講會進行宣傳,編造投資虛擬幣只漲不跌的謊言,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大肆發展下線。具體傳銷形式如下:
1)參加該組織需要交納100——5000美金元不等金額的入門費用,通過交納入門費獲取資格。
2)通過拉人頭發展人員組成層級關系。該組織雖然宣稱靜態 動態,但是從其制度設計上看,動態拉人頭發展人員才是其吸收新資金進入的唯一渠道。
3)通過廣告獎金、娛樂獎金、游戲獎金的方式,采用多層次計酬。
截止2017年7月,MBI的傳銷業務會員規模達到了480萬人,會員投資金額高達幾百億元。鏈得得App注意到,盡管官方早已認定MBI為傳銷幣,創始人張譽發及部分骨干也早已判刑,但貪婪者依舊前赴后繼,2018年初因深陷MBI傳銷騙局的新聞仍不斷爆出。
2、M3-威達利
威達利最早出現在2012年,其宣稱:只要每天點擊多少個廣告,就可以嫌錢。傳銷形式與易物幣類似,進組織前需先交加盟費,3000、5000、9000不等,若拉人還可以有提成。
3、暗黑幣
山寨“暗黑幣”最早出現于2014年,由香港居民杜玲、劉雄聯手打造,為支撐虛假“暗黑幣”投資,其在香港成立了達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這個由劉雄等人建立的山寨“暗黑幣”網站與真正的“暗黑幣”沒有任何關聯,它只是借助“暗黑幣”的名聲及價值大肆進行宣傳,達到混淆視聽的目的。(真正的暗黑幣后已更名為Dash-達世幣)
打著投資虛擬貨幣“暗黑幣”的旗號,劉雄等人在互聯網兜售所謂“暗黑幣”吸納會員。
其計酬方式分為靜態收益和動態收益兩種,靜態收益即所謂的挖礦收入,會員按購買賬號不同分為三個級別,每日將無償獲得相應數量的靜態貨幣。動態收益即所謂"拉人頭"模式,老會員可以把新會員直接安置到自己的下面,如果下面滿了可以繼續安置到下線會員的下面。
憑借這樣的非法傳銷模式,達康公司大力舉辦宣傳大會及各種促銷活動,在網絡上造勢,并主要針對大陸地區發展會員。
從2014年8月至2015年3月底,短短8個月時間就在中國內地發展會員3萬余個(以累計注冊賬號計算),案發前,達康公司每天入賬資金達到兩三千萬元,總涉案金額近15億元。
4、AC亞洲幣
2014年9月,僅有小學文化的項某與做軟件開發的谷某合作,兩人在臺灣租借服務器,將AC復利系統包裝成一家致力于互聯網金融研究和創新理財的民族企業,命名為“亞幣集團”。
亞幣集團推出了4種復利創富模式,除了靜態分紅,還有動態推薦獎、保單獎、拉人頭的領導獎,領導的人越多,獎勵越高,并承諾發展的下線人數與獎勵成正比,2年就可以實現財富自由。
通過熟人之間口口相傳的方式,以及線下“學院”培訓的快速發展,項某不斷蠱惑親友投資成為會員,致使3萬多人先后卷入其中,涉案金額高達1000多萬元。
2015年10月,項某賬戶上資金已達460余萬元人民幣,其他骨干會員分別盈利180萬元至60萬元人民幣,最終因2萬多人的“AC維權”的群體聚合在一起,通過交流知道越來越多的內幕,遂報警。
鏈得得App編輯注意到,在2015年10月該傳銷組織還安排專門人員在網絡上進行公關(如下圖)。
5、恒星幣
“恒星幣”的套路跟上述的“暗黑幣”類似,本是一款國外數字貨幣,卻被國內的不法分子借殼瘋狂利用,謀取暴利。
山寨“恒星幣”最早出現于2016年4月,通過虛假宣傳可獲得高額回報的方式,在微信群推廣發展會員,吸引群眾投資購買所謂能生產“恒星幣”的“礦機”之后成為會員,會員至少投資100元購買一臺“小礦機”,網站就會自動生成推廣“恒星幣”的鏈接,作為會員發展下線并從中獲利的渠道和依據。
據悉,犯罪嫌疑人通過“拉人頭”傳銷手法售賣“礦機”,“礦機”自動生產“恒星幣”并注冊“恒星幣”會員,以此方式大量發展下線成員。上線根據賬號級別每次收取下線投資額的3%-22%作為提成。整個網絡遍及全國各地注冊會員達15萬多個,涉案金額約1000多萬元。
6、金緣購物聯盟電子幣
最早的時候,金緣購物聯盟是一個使用虛擬貨幣炒作虛擬股票的網站,服務器設在美國,由李博忠、李明新二人建立,2011年1月在互聯網上開盤,針對的對象是中國公眾。
2011年5月起,李杰接手了金緣購物聯盟的管理員賬號和密碼,開始管理整個金緣購物聯盟網站的開盤、收盤、股票拆分等事宜。在聯盟中,購買股票必須要用網站內的游戲幣EP進行購買(1EP=1美元=6.8元人民幣)。
李杰接盤后在互聯網上找了一個名叫文礦生的身份證信息,在上海環迅公司注冊了一個三方支付平臺的商戶。由于該網絡需要不斷發展人員加入,發展人員加入有推廣獎、平衡獎、管理獎等獎勵制度。
從2011年4月18日至2012年5月7日,該傳銷網絡利用上海環迅平臺,共收取會員用于傳銷的資金1425.19萬元,涉及全國三十幾個省區市,16000多人上當受騙,其中資金大部分轉到了李杰掌握的8個銀行賬戶上。
7、長江國際虛擬幣
不法分子在國內或國外注冊成立空殼公司并設立網站,大肆宣傳虛構某種“虛擬貨幣”的價值,捏造博彩、娛樂、醫療等實體項目,以多至百倍收益的“高額返利”為噱頭,鼓勵會員以開拓市場、與人共享等“拉人頭”的方式賺取回報,不斷吸納會員會費達到斂財目的。
8、奇樂吧
2013年10月至2014年4月之間,在成都、資陽、眉山、彭山等地,一伙人利用網絡游戲平臺“奇樂吧”瘋狂發展下線賺取分紅返利。
“奇樂吧”對外宣稱是一個虛擬的可投資理財的網絡游戲平臺,交納一定數量的金錢后就可以成為會員。之后,為獲取更多的返利,會員即在各地大肆發展人員加入“奇樂吧”,會員經常會在各類茶館、農家樂等集中宣講數次,每次參與人數幾十上百人。
同樣也是采取靜態、動態分紅的形式,所謂靜態分紅指成為“奇樂吧”會員后,每天按照一定比例將現金幣返到各人在“奇樂吧”的賬戶上,出局時,連本帶利可獲得1.5倍的收益,以此類推;動態分紅指推薦新人進入“奇樂吧”,可獲得直推獎、見點獎,人推薦得越多,所獲取的返利越多。
截至案發時,近半年時間內,已有300余人參與其中,下線層級達3層以上,據主要涉案人員供述收取的“入會費”就達400余萬元。
9、微視傳媒電子幣
在上面的傳銷幣中有借殼國外貨幣的名稱,這個幣則是“借用”香港公司名稱。
微視傳媒電子幣在2014年的時候即開始大肆宣傳,以點燈點廣告為勞動表象以投資1200日收益12元…投資36000日收益240元為勞動回報的高額誘惑騙取受害人。
其自稱是全球著名移動營銷公司IAB的亞太區全資子公司,由香港微視傳媒運營,同亞太、北美、歐洲等89個國家和地區的1300多家公司有業務往來,服務橫跨金融、石油、化工、高科技、食品和汽車等各大領域。
然而,其公司實際前身為香港尤利科技實業有限公司,注冊資本1萬港幣,成立于2009年11月26日,2013年10月21日更名為香港微視傳媒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它是一家私人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中沒有注明其全資法人/自然人IAB,也沒發現任何與“被IAB收購改名”相關的信息。
10、分紅點幣
2014年下半年,張某甲利用其設立的徐州盈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為平臺,通過建立網站以萬店連鎖互聯網店為依托,以推銷深海魚油、花栓豆、蔬菜湯、昆蟲胰島素、青春定格原液等商品為名發展會員,要求參加者以至少繳納1萬元費用購買商品的方式獲得會員資格,按照一定順序將會員組成層級,直接或間接以發展會員數量作為返利依據,以分紅、直接提現或以電子幣、積分、分紅點幣等虛擬貨幣的形式進行抵扣獲利,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
截止2015年上半年期間,參與該傳銷組織人員達34人且層級在三級以上,其中張某甲在該傳銷活動中起組織、領導作用。
11、虛擬金幣
2014年10月,38歲的李豐盡管只有中專文化,但特別想做大生意,于是在2014年年末成立“首席公司會員管理平臺”網站,并通過這一平臺出售“虛擬金幣”。購買后即可成為其會員,且發展下線越多得到提成就越多。
利用這個平臺,李豐共吸收到公眾存款60.7353萬元。為能吸引更多的人來投資,成為會員,李豐于2015年5月中旬在北京市豐臺區注冊成立北京時代首席投資公司,通過這次活動募集到資金169萬元。
然而,李豐因投資的公司經營不善,資金鏈出現斷裂。為挽救公司命運,李豐又以高息借款的名義,向會員吸收存款94萬元。后來,因部分投資的被害人發現自己被騙,向公安機關報案而案發。
12、HGC
這是我國案發最早的虛擬貨幣傳銷案。
2009年鐘某成在“廣亞”傳銷組織中當會員時,學會了該組織“以銷售網絡電話卡發展下線”的傳銷模式,遂與他人合伙建立HGC香港瑞華公司,搭建通訊網站銷售電話卡,并在交易網站中設定了一種虛擬貨幣,是傳銷組織內部流通的唯一虛擬貨幣。
瑞華公司實行“會員”制度,購買網絡電話卡套餐需先進行網上注冊登記成為會員,新會員必須先用老會員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陸公司網站后才能注冊登記。會員注冊后擁有現金賬戶及電子幣賬戶,現金賬戶里的錢可以轉化成電子幣,會員只能用電子幣購買網絡電話卡套餐。又設立A至E共5種套餐,售價300元-9000元不等。會員購買不同套餐,對應不同級別的返利比例。
如“靜態收益”為:套餐費用總額以電子幣的形式每天自動返4‰、250天全部返還,返還本金滿250天以上方可申請提現。
為誘使他人參與,傳銷頭目設立了詳細的以“動態收益”為主的獎勵制度。如老會員直接推薦新會員入伙,因推薦關系而成為上下線關系,獲得套餐總額的1%-5%的“直推獎”;每個會員的下線會員分為A區和B區,(A區即上線會員直接推薦的會員,B區即下線會員直接推薦的下線會員),在不同區域業績分別達到相應標準后,還可獲得最多9000元的“推廣獎”;每個會員直接推薦的會員稱為“第一代”,每個會員直接推薦的會員又推薦的會員被稱為“第二代”,老會員可以獲得下幾代會員收益的2.5%-5%,被稱為“領導獎”……
自2011年3月起,傳銷頭目鐘某成所獲得的資金迅猛增加,犯罪數額達3600多萬,被其大肆用于個人購車、購房、入股投資房地產、消費揮霍。
13、COA
2014年1月至7月,僅高中學歷的李宏釗通過陸云龍的介紹,投入一萬元,注冊為“COA英國合作銀行”的會員。
后李宏釗開始宣傳網上“COA英國合作銀行”可以獲取高利潤,并且承諾在一定期限可以辦理該銀行信用卡,信用額度為入會員時交納現金的三倍,發展新人入會可獲取8%的獎金,下線發展新會員上線可獲得5%的獎金。
最終以高息反利為誘餌,誘騙30人以上參加傳銷活動,且該傳銷組織層級在3級以上。
14、LFG
鏈得得App編輯注意到,參與傳銷的頭目大多為中學、小學學歷,但也有研究生參與其中,比如LFG的傳銷頭目宋麗娜。
2010年下半年,宋麗娜在澳大利亞注冊一家公司命名為“LFG”,建立一個以LFG網站為依托和平臺,以原始股增值與發展下線加入后可獲得高額回報為誘餌,吸引他人交費加入的傳銷模式。
為了順利推進LFG項目的運行,宋麗娜聯合其它伙伴依次負責市場推廣發展下線,宣傳、策劃和網站維護,編寫文案并對外宣傳等,同時還聘請了澳大利亞人AMBROSE(中文名:吳道堯,在逃)充當LFG公司的總裁。
為迅速發展會員,宋麗娜在深圳舉辦第五屆世界華商大會,給會員講述圣歌蓮娜公司的發展前景及公司上市后股票的升值預期等情況;并指使一同事編造了LFG公司的發展歷史和雄厚實力,虛構LFG公司一年內包裝圣歌蓮娜上市的事實,承諾如果公司上市不成功則返還投資款,鼓動群眾購買LFG公司的原始股。
最終,LFG公司融資約人民幣4000萬元,扣除1000多萬元作為返利外,宋麗娜將約1000萬元用于購買香港加州花園圣地亞哥2號,幾十萬元購買古董,其余部分用于世界華商大會等。
15、SRI
2011年11月20日,林洪苗出資人民幣1萬元在網上找到專門注冊網絡公司的人,利用其從網上購買名為“屈煒奇”的虛假身份證,登記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冊成立“SRI國際投資理財公司”。
公司成立后,林洪苗以人民幣5000元的價格從網上找到福建省人黃明(身份不詳)做了一套“SRI”公司理財的網絡系統,通過在網絡上組織、宣傳,以高額回報為誘餌,發動網友購買游戲代幣的方式理財。
林洪苗規定需交納入會費數額分別為100、200、500、1000、2000、5000美金六個級別成為公司的會員,公司按照會員交納入會費數額分給EP值,然后會員就用EP值購買游戲代幣賺錢。會員交納會費均通過財付通賬號電子支付。
隨著第一批會員進來購買完125萬個游戲代幣,然后開始在會員間交易,公司操控游戲代幣不斷拆分、升值,注冊的新會員就從老會員手中購買游戲代幣。
游戲規則中誰推進一個新會員,誰就得到新會員注冊資金的8%作為傭金,發展會員越多,作為上一級的人員提取的傭金就越多。在會員之間互相買賣游戲代幣時,林洪苗從每一筆交易中抽取交易額10%的手續費。
至2013年9月案發,整個“SRI”公司發展會員注冊ID號29000多個,僅涉及返利、獲得獎金的會員達8000余個。林洪苗通過要求參加者繳納費用,從中抽取交易額手續費的途徑,直接或間接收取傳銷資金及獲利900余萬元。
16、Bismall
早在2016年,四川江安縣法院判決的一起案件中,一名為“bosmall”的網絡投資項目,不法分子依托一網絡商城,鼓勵會員發展下線買入平臺虛擬貨幣,達到斂財目的。
該案傳銷頭目供述稱,公司建立網絡商城,實際一直沒有具體的商品在上面進行交易,實際上這個網站就是先加入的人賺后加入的會員的錢。“這個網站提供這么高額的回報,其實要說什么合法生意可以這么賺錢,根本是不可能有的,哪怕販毒也不會來錢有這么快。現在看來這個網絡投資,根本就是一個騙局,最終不可能人人都賺錢,最終有人會(虧)死掉。”
17、AHKCAP
2012年4月,陸義輝伙同高鋒等人按傳銷網站“SMI”的模式開設了www.ahkcap.com.au澳洲匯金理財網站(下簡稱AHKCAP網站),并在網絡上大力宣傳發展會員。
同年10月后,AHKCAP網站由高鋒獨自經營,該傳銷網站宣傳“購買游戲代幣獲得網絡注冊登記,推薦發展下線獲得直推獎、碰對獎、領導獎、永久分紅”,推銷AHKCAP網站的網上全球游戲代幣,并按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間接成為其下線,先后發展注冊賬戶二萬多個,有135136個戶型,參與人數為6000多人。
該網站要求每個戶型最少注冊費用為人民幣680元,總涉案金額為人民幣9千多萬元。
18、CPF
2015年5月初,僅高中學歷的傳銷頭目劉某經人介紹,通過購買11份虛擬份額加入“CPF虛擬貨幣智能高頻交易系統”。
值得注意的是,該系統沒有經營任何實物,以“互聯網金融”為名,要求參加者以購買虛擬份額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規定每人最多只能購買22份虛擬份額,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
為牟取非法利益,劉某在鶴崗市向陽區金廣超市附近租用門店,用于進行CPF虛擬貨幣交易活動,至2015年7月23日止,劉某累計發展下線超過三十人且層級在三級以上。
19、億分
2015年9月,無業居民張某被介紹加入“環世集團億分項目”傳銷組織,并于2015年10月到南通地區開展傳銷活動,其中“環世集團億分項目”是以“億分”虛擬貨幣為載體吸引他人加入。
加入該傳銷組織必須至少繳納7000元注冊成為會員方能發展下線,根據繳納的金額(從7000元、21000元、35000元、70000元、210000元到350000元。)按級別組成六個等級,分別為代理、銀代理、金代理、紅寶石代理、鉆石代理和藍鉆代理,按照每個級別還可以獲取不同的直推獎、碰對獎、領導獎和代數獎。該傳銷組織無具體實物,會員繳納的錢越多,對應發展下線后能提成的層數級也越多。
從2015年9月至2015年12月期間,傳銷頭目在南通地區,涉案金額30余萬元。
20、K幣
2014年10月份,僅初中學歷的冉金寶與王衛永、劉立超研發了“可以有多維生活網”。
該“可以有”系網絡交易平臺類網站,消費者需要在該“可以有”網站或者手機APP實名注冊并填寫推薦人后方可獲得賬號成為普通會員,根據推薦人與被推薦人組成上下級關系。
其中,該平臺最高等級為九級,所有賬號最高上級均為公司。其中三級、五級、七級經銷商可與中和聯公司簽訂代理合同后成為全國某一縣(區)、市、省級代理商。
截至2015年8月19日,該平臺共發展了九級經銷商4人,八級經銷商4人,七級經銷商5人,六級經銷商18人,五級經銷商24人(均獲得市級代理資格),四級經銷商23人,三級經銷商154人(均獲得縣區級代理資格),二級經銷商5人,一級經銷商166人,合格會員5414人,共計九層5817人。
在公司吸收資金賬戶中,劉立超共計進賬5700余萬元,陳聰共計進賬約4000余萬元,對公賬戶共計進賬2300余萬元, 總計約1.2億元。
21、R幣
2013年7月至2014年5月,駱玉玲以“香港英皇建富集團”四川地區負責人的名義,開展投資宣傳。
駱玉玲稱投資者以50美元至10000美元的投資金額進行投資,按投資額分為普通、黃金、白金的會員等級。第1級投資者可以繼續發展第2級投資者,根據發展人員的會員等級不同,獲得10%-16%的推介獎勵,如果第2級投資者再發展下一級別投資者,以此類推6個級別以內,第1級投資者還將繼續獲得5%的領導獎,然后以R幣的形式通過www.buldrichhk.com網站進入自己賬戶,通過1︰7的兌換比例,將R幣兌換成現金獲利。
此外,駱玉玲通過朋友介紹、開宣講會的方式宣傳上述投資項目,發展下級投資者,共發展下線60人,涉及6個層級,涉及金額14.3萬余元。
22、百川幣
2015年6月起,楊浩(別名楊俊濤)成立福建百川幣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在互聯網上推銷電子虛擬幣---百川幣。
百川幣以靜態收益(投資一單800元,從第二天起,每天分紅18元,且是終身分紅。其中50%為金幣,即9元金幣,滿100或整數倍即可以按1:1在會員之間兌換人民幣;10%為購股幣,即1.8元購股幣,只能用來購買百川世界股票;3%是購物消費幣,即0.54元,可在百川商城購物;37%是金種子幣,即6.66元金種子幣,在平臺累計800幣可自動增加一個賬戶。每人最多可投資10單)。
動態收益(推薦獎:推薦他人投資,注冊成功即可獎勵,直推一單獎金240元,其中120元為金幣,31.2元為消費幣及購股幣,88.8元金種子幣。領導獎:推薦人成為被推薦人的領導,享受公司的“領導獎勵”,獎勵額度為被推薦人分紅的10%,每個推薦人最多只能成為9個被推薦人的直接領導,但是被推薦人又可以逐級推薦下線,頂層推薦者可享受所有下級投資者分紅10%的獎勵。報單獎:即每給會員注冊一單獎勵40元,直推滿9單可自動成為報單中心,成為報單中心才有權利給他人注冊)為獲利方式。
且要求參加者從百川幣網絡平臺(www.bcb800.com)以最低800元為一單的形式注冊發展成為會員,成為會員后可以繼續發展下線會員,并以發展會員數量作為返利的依據。通過上述分層級,拉人頭,賺獎勵的方式開展傳銷活動,現已吸納會員90余萬人,并形成了多級金字塔形傳銷活動。
23、K寶
K寶,原本是中國農業銀行提供的用于存放客戶證書及私鑰的物理介質,其外形類似于U盤,又稱USB-KEY;但卻常常被傳銷或直銷組織利用,用于現金的取款或轉賬。
24、中富通寶
2015年,陸法明(在逃)成立鹽城中富通寶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并于2015年12月在鹽城市金鷹2號商務樓1208室開設了中富通寶企業管理有限公司鹽城市區工作室。
該工作室以宣傳虛擬貨幣“亞洲幣”理財項目為名,要求參加者以每單人民幣1500元價格購買亞洲幣后獲得進入賬戶分紅的資格,并按照加入的先后順序及上級人員的安排組成層級,以各自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投資。截止2016年5月,該公司發展10層47人
25、紅通幣
紅通幣最早出現在2012年,紅通公司規定網上交易買股票需要用“紅通幣”這種虛擬貨幣,開戶需要的個人身份證、手機號、QQ號和購買股票的錢,當用戶掛牌的股票被系統賣了,扣除公司5%的手續費,之后多余部分就是營利。
比如一毛錢的價格買一個股,只要交易股價就會漲,當股價漲到二毛時,公司就會將股票拆分為兩份,然后股價再回歸到一毛,用戶再賣出的股票就會賺錢。
此外,買紅通公司的股票最少買660元,最多買12540元的,另外每月還要交110元的廣告費,多推廣、多往下發展就多給推廣人的錢。
26、雷恩斯電子貨幣
2015年7月,張寶明到西寧市后伙同其他人,對外宣稱“雷恩斯虛擬電子貨幣”項目,稱該項目是來自美國的新型電子貨幣方式,目前正招募2500萬名會員,將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
投資者繳納門檻為1單12000元現金,由團隊中已取得總監資格的會員對其在網站上激活后,新會員登錄網站即可獲得固定的周分紅及月分紅。會員介紹新會員加入后,可獲得推薦獎(1200元),根據發展人數獲得對碰獎、聯盟獎、總監獎等獎勵。
2015年7月至12月期間,張寶明在麒麟灣、西寧市第二十二中學組織宣傳“雷恩斯虛擬電子貨幣”,發展并形成人員達130余人,層級達9級的網體。
27、環球貝萊德一號理財幣
2014年10月,黃某甲通過互聯網購得13.5萬元的虛擬幣后,以“香港環球金融投資集團”的名義,在互聯網上注冊賬號加入“環球貝萊德一號”理財模式。
謊稱使用人民幣1500元購買1500虛擬幣成為會員,每投資1500元一個月返利500元,三個月回本。利益最大化投資1.8萬元購買12股,可以享受14股的利益分紅;每股每天分紅24元虛擬幣,每股分紅的65%可以提現金也就是15.6元虛擬幣。
靜態投資1500元得到紅利3600元就出局,動態投資需開發市場,發展新人入股投資,根據個人業績給相應的獎勵,推薦一人給推薦費300虛擬幣,給分紅提成的10%的獎勵,虛擬幣與人民幣按照1:1的比例兌換。
為了獲得得益,傳銷頭目以拉人頭分紅計酬的方式發展下線,然后將虛擬幣賣給下線獲得利益,這樣下線就繼續發展他人加入該模式。截止2015年8月,黃某甲在綏化市北林區發展70余人加入會員。
28、格拉斯貝格
格拉斯貝格最早出現在2014,一開始被包裝為網絡”格拉斯貝格”理財項目。
該理財項目是要求參加者須繳納1500元才可在其網頁上開設一個帳號并有會員資格,同時以發展下線的人數作為返利依據,每發展一個下線投資該項目可獲得300個電子幣的獎勵,每個下線每開設一個帳號每日為上線提供1.67個電子幣的返利。
每個會員收取下線的投資款后,可以用其帳戶內電子幣給下線注冊會員,或通過該網頁將其帳號內獲得的電子幣交易他人,從而獲取非法利益。
截止案發時,其中一個傳銷頭目王文霞引誘參與”格拉斯貝格”理財項目人數達43人且層級達到十一級。后因無下線加入該項目,該項目會員不能將電子幣兌換成現金而案發。
29、BCI
這同樣是一個借殼名人的傳銷理財騙局。BCI金幣復利理財項目,對外宣稱由李嘉誠創辦,只需交納1500元即可成為公司會員,注冊成為會員后有兩種獲利模式。
靜態模式:每天得返利20元的65%即13元的金幣,該金幣可以按照1:1的比例兌換人民幣,剩余的35%即7元在系統內復利滾動,期限為180天,可以獲得返利2340元,剩余的1260元,可以產生新的復利賬號,又可增加每天20元的分紅,經過5年的復利滾動,可產生512個會員賬號,并獲得103萬元的返利。
動態模式,推薦他人到BCI金幣理財公司進行投資,每發展一個下線可以得到投資人投資款(1500元)20%的返利共計208元,發展的下線的下線再發展下線,即可獲取2層下線的獎勵(每天2元獎勵的65%,即1.3元,除星期六、星期天、法定節假日),推薦人越多,獲得返利越多。
2015年12月份至2016年3月份期間,陸續發展多人加入,會員層級3層以上的達人百人,非法獲利37.7萬元。
30、M幣
2013年11月,鄧某和賓珩妹經介紹購買馬來西亞MBI國際集團發行的網上虛擬貨幣(易物幣,又稱M幣),投資數額由100美元至5000美元不等,形成金字塔式排列,向下發展下線吸收新會員,可以得到公司10%的直推獎,只獎一級,形成兩條線走路,兩邊平衡的,還可以得到公司4%的領導獎和10%的對碰獎,兩個獎項只獎6級以內的,以此類推,其發展下線人員有利潤提成,發展越多提成越多。
獎勵是按投資者購買的金額比例以M幣(1M幣為1美元,兌人民幣7元)去計算,并由系統自動結算。
截止2015年9月,陳某共計發展58人6個層級共2255816元,賓珩妹共計發展66人7個層級共2659616元。
31、翼幣
翼幣是在“心未來互聯平臺”內可以消費(必須與人民幣搭配使用)的一種虛擬貨幣,成立于2015年6月,總部在石家莊,
心未來互聯平臺是免費加入的,成為會員后可以通過網上簽到掙積分,積分是以云翼幣的方式發放給會員,會員發展下線后可獲取晉級的機會,可增加購物限額,會員可持現金憑積分到需求館或大河間商務中心的易某購買商品,半個月內在把購物款100%返還給會員。
需求館的加盟都需要石家莊總部審核,公司免費提供10萬元的商品,營業額歸公司所有,公司將加盟店每天營業額的7-8%作為獎勵返還給需求館。大河間商務會館的管轄范圍獻縣、肅寧、泊頭、河間。其在內的管理團隊全職名單22人均不領取工資,都是獲得總部給撥付的翼幣作為薪金,此外公司至案發一直沒有盈利。
32、EV幣
EV幣產品項目是“BFG”集團公司2015年12月推出的是虛擬貨幣,根據客戶投資資金的數額分為銀卡會員、金卡會員、鉆卡會員,不同級別的會員均可獲得靜態收益,而發展下線人員投資購買“BFG”集團公司的EV幣產品則還可以獲得動態收益(推薦獎勵和對碰獎勵)。
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間,傳銷頭目楊慶濤在明知“BFG”集團公司推出的EV幣產品項目是未經相關部門批準的虛擬貨幣的情況下,為了牟取非法利益,除自己投資購買“BFG”集團公司的EV幣產品外,還通過建立EV幣微信群后在群內發布有關“BFG”集團公司的EV產品信息,甚至直接到廣州市花都區、肇慶市高要區等地向他人宣傳介紹“BFG”集團公司推出的EV幣產品項目拉攏發展下線人員獲利。
截止至2016年5月網站關閉時,楊慶濤直接或者間接為“BFG”集團公司至少非法吸收資金累計達人民幣978400元。
33、業績幣
不法分子在國內或國外注冊成立空殼公司并設立網站,大肆宣傳虛構某種“虛擬貨幣”的價值,捏造博彩、娛樂、醫療等實體項目,以多至百倍收益的“高額返利”為噱頭,鼓勵會員以開拓市場、與人共享等“拉人頭”的方式賺取回報,不斷吸納會員會費達到斂財目的。
34、FIS
2016年,陳偉娟和周敏燕將自稱是“FIS第一世界金礦”平臺介紹給浙江省仙居縣當地居民,并邀請講師到仙居為投資者授課介紹FIS項目。
該項目運作方式為:新人投資1000元至50000元不等,可得到相應的礦主資格,即投資1000元為1級礦主,3000元為2級礦主,5000元為3級礦主,10000元為4級礦主,30000元為5級礦主,50000元為6級礦主。投資的錢一半用來購買挖礦機,一半為金幣。1000元錢投資款可以購買一臺挖礦機,依次類推,挖礦機每天能挖金幣,挖到這部分金幣可以賣給下線兌換現金;
另一半金幣可以產生所謂“靜態心益”,用于復投(注冊新的下線賬號)。推薦新人加入可獲得相應比例推薦獎、對碰獎等,并向投資者宣傳三個月回本,六個月能獲得投資款五倍利益,以高額回報和傭金為誘餌,引誘他人發展下線。
2016年4月左右至7月左右間,陳偉娟通過上述方式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40人許,層級為10層左右,共收取下線投資款120余萬元。
35、U幣
2014年5月,泰國優趣集團在境外搭建U幣虛擬貨幣網絡交易平臺,宣稱U幣項目合法經營并受監管,投資U幣項目具有升值前景,同時以投資者發展下線會員,按照層級順序可獲取動態利益,引誘投資者不斷發展下線。
具體模式為:投資者繳納人民幣3500元、7000元、35000元、70000元、350000元不等的投資款后,可注冊為網站“一星”至“五星”會員。會員可通過U幣增值獲取靜態利益;同時會員通過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會員,組成上下級的層級關系,根據其發展人員的數量,可獲取會員投資數額不同比例的推廣獎、對碰獎、領導獎及全球分紅等不同名義的返利。
其中,李光晨接受優趣集團的指派,在中國通過宣傳培訓、傳授U幣知識發展中國會員,多次組織中國會員去境外考察U幣投資項目,幫助維護、修改會員帳號信息、出售U幣。
截止2016年2月,李光晨在中國直接或間接發展3723名會員,會員投資金額共計人民幣7400萬余元。
36、ES
2015年,廣東無界商盟公司的推出“網絡黃金”,聲稱總數量恒定不變,隨著參與購買黃金積分的會員越來越多,黃金積分ES會因稀缺性而升值,在公司設置的ES交易大盤上,ES積分的價格每天有大約2%的漲幅。
但當執法法制大隊注意到:ES交易大盤的這個漲幅,也是公司說了算。實際上就是裴總說了算,他讓漲1%,今天絕對不會超過2%。
實際上,廣東無界商盟公司打著“網絡黃金” 的幌子,躲進互聯網虛擬世界,借用了虛擬貨幣、網購平臺、電子支付等新興的概念和手段,又設置了免費購物環節,重重包裝,迷惑欺騙參與者。
據警方統計,自2015年10月推出“網絡黃金”后,只用了半年時間就發展會員50多萬人,涉及資金109億元。
37、藏寶網業績幣
2016年6月,李權恒等人通過邱和平,將“藏寶網”平臺系統引入四川,該平臺的模式是通過虛擬股拆分和發展下線來獲取利潤。
邱和平加入平臺成為會員后,為謀取非法利益,于2017年初通過微信等互聯網渠道對外大肆宣傳“藏寶網”平臺,并直接發展了被告人任玉瓊為骨干下線。為發展更多會員以謀取非法利益,不斷在邛崍市開展通過微信和面對面講課等傳播手段。
截止2017年5月,李權恒直接和間接發展428名下線,其余4位傳銷骨干分別發展100-428人不等。
38、匯愛電子幣
2012年12月,黃某甲在湖南省注冊成立安化縣匯愛茶業有限責任公司,因公司經營不善停業。后在2014年 8月18日,黃某乙委托廣東財經大學李某某為公司研發建立網絡投資服務平臺,之后公司利用互聯網、微信群等途徑展開宣傳,發展他人參加。
具體的運營模式為:參加者在其所在地的匯愛公司服務網點購買1000元產品,在投資服務平臺上注冊成為公司茶友級別會員,但不享受分紅;購買5000元產品成為茶客級別會員,所有茶客可在每周一獲得該公司全國新增業績的20%返利,在茶客不繼續發展下線成員的情況下累計返利最高額度8000元,稱為靜態會員,繼續發展會員的人員稱為動態會員。
所有返利、提成、分紅以虛擬貨幣即電子幣的形式返給會員,1個電子幣代表1元人民幣,公司代扣10%作為重復消費;電子幣可以為新參加者注冊會員,也可以提取現金,提現扣5%的手續費,公司如無新增業績以上返利、提成、分紅無法實現。
自2014年8月開始,匯愛公司先后在湖南、山東、浙江、天津、北京等地發展會員,截止2016年3月14日系統顯示,茶客個數146832、茶商個數17643,中級茶商個數5639,高級茶商個數754,公司總業績760650000元。
39、建業盤電子幣
2013年8月,郭中飛經他人介紹加入“云數貿”組織,后發展其妻子段必美為其下線人員。二人以在施甸縣甸陽鎮×商鋪為據點,利用當面講解、微信等方式向他人宣傳“云數貿”公司即將上市獲利、股票價值增值有高額回報,能造就當代富翁宣傳言語,要求參與者繳納500元、1500元、3000元、4萬元、1萬元等不同的單個點位費購買“會員盤”、“董事盤”、“建業盤”的原始股份,并辦理“云商聯盟商城云卡(A、B卡)”。
兩人采用“云數貿”傳銷活動的靜態和動態兩種主要運作模式,即靜態為以購買“云數貿”公司名下的各類盤口的原始股份成為會員,待公司上市后分紅;動態為以主動發展下線,讓參與者按照加入時間先后組成一定的層級,直接發展一名下線介紹人可到“直推獎”,發展兩名下線構成相互對碰,介紹人可得“對碰獎”。
但“云數貿”公司并未在兩人宣傳時間上市,參與人員也未獲得分紅。截止2015年12月, 案中涉及會員60余人,層級已達五層。
40、補助幣
2014年8月1日,王啟才與合伙人廖錚在長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成立了湖南崀霞實業有限公司,2015年5月將服務器地址設在美國。
公司實行虛擬貨幣制,分為現金幣、補助幣和注冊幣。現金幣由會員給公司繳納的現金生成,用于新會員注冊,補助幣是公司返給會員的廣告通訊補貼和提成,注冊幣可以由補助幣轉換,用于新會員注冊。現金幣、注冊幣、補助幣相互之間的比例為1﹕1﹕1。
由于會員可以通過發展下線得利,并且可以從下線不斷發展的多層次下線中得利,會員不斷以人傳人的方式介紹他人購買公司產品取得公司會員資格,并鼓勵和幫助自己的下線會員不斷發展新會員。
為了規避傳銷嫌疑,2015年7月前后,王啟才要求極樂軟件公司對公司會員系統內的“網絡結構圖、激活會員資料、匯款記錄等”進行修改屏蔽,只能顯示當前月數據。同時,為了逃避監管,采取兩套財務系統。
41、高頻交易幣(HFTAG)
2014年9月份,劉洪建組織他人進行高頻投資活動,宣稱HFTAG集團成立于2011年,是一個跨國性的公司,總部在美國,公司宣傳的非常華麗,說是70%都是機器參與炒股,在股市里用機器交易,瞬間套取微利,聲稱2014年7月啟動中國市場,8月1日正式開始交易。
參與者要求以繳納18000元或19800元費用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以發展下線的數量作為返利依據,引誘參與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截止2015年8月份,劉洪建吸收投資金額4312800元。
42、開心復利幣
2014年10月,馬某通過廣西一家網絡公司建立“開心復利理財”的投資平臺(后期更名為“K幣交易系統”,網址分別為http://vip.kxsc88.com、http://kb.zstx100.com及http://xgzs.kxsc88.com)
“開心復利理財”會員除能獲取網絡的靜態分紅外,還可以拿動態分紅,即直推獎(直接推薦人加入所獲得的返利)和見點獎(下線在推薦的人加入所獲得返利,最高可拿九層)等獎勵,以此鼓勵會員發展更多下線。
截止2015年9月,馬某總共非法獲利1203.6萬元人民幣,注冊會員3.9萬人。
43、快聯網站虛擬貨幣
2012年,快聯公司以營銷軟件系統為名,以贈送快聯網站虛擬貨幣、鏈接商家獲取合作分紅收益、公司上市獲取股權收益為誘餌。
要求參加者繳納498元成為移動商務會員、繳納29800元成為智能建站站長、繳納10萬元至100萬元不等的費用成為區域代理商,并按照上下線推薦關系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
其中移動商務會員分別享有其直接發展的移動商務會員、智能建站站長、區域代理商繳納資金30%、5%、5%的提成;智能建站站長分別享有其直接發展的移動商務會員、智能建站站長、區域代理商繳納資金40%、40%、40%的提成;區域代理商享有其代理區域內所有會員繳納資金10%的提成。
同時,移動商務會員還享有其間接發展3代以內下線繳納資金1%的提成,智能建站站長享有其間接發展七代以內下線繳納資金1%的提成。剩余資金則由快聯公司及各級管理人員按一定比例分配。
截止2015年9月,公安機關查獲快聯公司共13.99萬元。
44、世華幣
在這個傳銷幣案件中,傳銷頭目曾試圖于生物醫藥公司進行結合,鏈得得App編輯注意到,因生物醫藥行業屬高風險投資項目,前期研究時間長、花費價格高、失敗率也高,以“生物醫藥”之名掩蓋虛擬貨幣傳銷集資,可謂“非常恰當”。
傳銷頭目李洪英、蔣秀英是上海春芝堂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的會員,2016年1月份,為給春芝堂客戶增加收入,提出運作“春芝堂嫁接世華幣”,其中李洪英、蔣秀英從中可獲得12%至16%的提成。
后因世華幣涉嫌集資詐騙事件敗露,這一計劃被叫停。當時網絡上盛傳,世華幣投資五萬,二百多天后可反兩倍利潤。
45、恩特幣
2012年,古新華、張愛文分別介紹,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銀海區,以繳納6.98萬元費用加入代號為“陽光工程1040資本運作”的傳銷組織。
該組織以民間資本運作投資項目工程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的順序組成層級,把直接或間接發展他人加入作為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從中騙取錢財。
2016年7月起,“1040工程”傳銷組織為進一步牟利,虛構購買能生產虛擬貨幣“恩特幣”的“礦機”可以獲取高額利潤的信息,誘惑組織成員進行投資,最終涉案資金達100多萬元。
46、CPM
2015年3月,王某指使他人開發了“DEMWK”會員系統,并租用了服務器搭建了“DEMWK”網站,以經營“DEMWK新加坡外貿進出口公司”。
公司以發行的虛擬貨幣CPM為名,要求參加者按照一星至六星不同的會員級別繳納人民幣700元至35000元不等的費用購買激活幣獲得加入資格,按“二叉樹”結構組成層級,設置靜態收益和動態獎勵模式,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依據,組織、領導傳銷活動。
按照此模式,王某贈與其傳銷骨干鄒蔚榕一個沃客理財商務中心,鄒蔚榕明知是傳銷活動仍然經營沃客理財并積極發展下線會員,并且在寧德、晉江給會員授課。截止2015年8月,鄒蔚榕在沃客理財網站中共有44個賬號,下線層數為291層,直接或者間接發展下線會員55065人,獲利人民幣1854222元。
47、克拉幣
克拉幣最先出現在泰國,2015年傳銷活動進入中國以來,已在全國數十個城市開展違法犯罪活動,其自稱“五軍資本“。
鏈得得App編輯注意到:泰國確有五軍集團,該集團成立于2014年1月7日,注冊資本500萬泰銖,但這家集團并沒有一家名為“五軍資本”的下屬公司。
加入“克拉幣”需要投資1股7000元,200天后,可收益近1萬多元,在克拉幣的營銷模式中,每名投資者都可以發展下線,一旦如此,便能得到一定獎勵。這種被稱為動態獎勵的系統和傳銷一樣,呈金字塔狀分布。據傳,在QQ群中,投資“克拉幣”的人親切地稱呼彼此為“家人”,稱自己的推薦人為“老師”。
2016年6月7日,該組織在泰國舉行萬人啟動大會上一位營銷人員說,現在開戶的數量已突破6萬,如果這一數字屬實,即便按照最低開戶門檻7000元人民幣保守計算,至少有4.2億元人民幣流入克拉幣系統。反傳防騙快訊目測“克拉幣”傳銷組織涉案人員約在10萬左右,涉案金額可能已超過10億元人民幣。
48、至尊幣
2016年5月初,某公司在衡陽市珠暉區設立某辦事處,吳曉軍為該辦事處負責人。推出以認購虛擬至尊幣作為發展下線人員的新模式。
會員以人民幣2.1元可在公司網站上兌換一枚至尊幣,按照兌換至尊幣的數量不同可兌換小中大三種挖礦機,挖礦機可以從公司網絡上、下線會員投資額、挖礦業績、管理獎中獲取利益。
該公司為推動湖南地區會員發展,先后在衡陽市蒸湘區和南岳區某酒店以招商大會的名義進行傳銷宣傳活動。其中蒸湘區,南岳區。另外,吳曉軍將原郴州部分網絡下線人員平移至衡陽,加上衡陽本地會員,形成了上下線會員30人以上且層級在3級以上的地區網絡組織。
49、五華聯盟虛擬幣
不法分子在國內或國外注冊成立空殼公司并設立網站,大肆宣傳虛構某種“虛擬貨幣”的價值,捏造博彩、娛樂、醫療等實體項目,以多至百倍收益的“高額返利”為噱頭,鼓勵會員以開拓市場、與人共享等“拉人頭”的方式賺取回報,不斷吸納會員會費達到斂財目的。
50、美盛E
2014年10月,石英、梁永建、羅開等八人,經合謀后共同推出“美盛E”網絡理財項目。通過各種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該項目,謊稱“美盛E”理財是英國美盛集團推出的全球互聯網金融理財產品,以高額利息和傭金回報為誘餌,引誘他人投資加入成為會員并不斷發展下線。
“美盛E”理財項目的規則是:新加入者必須繳納人民幣1萬元以上且有老會員推薦才可注冊理財賬號成為會員,每1萬元人民幣在理財賬號中顯示為××虛擬英鎊數,賬號中的“英鎊”數每天自動計息,日利率按所選擇的投資期限分為90天0.40%、180天0.50%、270天0.60%、360天0.70%四種,賬號內的利息如果存放“寶箱”每天又產生0.80%的利息(顯示為虛擬英鎊數);
發展下線所獲傭金與賬號級別及下線層級數相關,即賬號分為1萬、5萬、10萬、50萬、100萬(人民幣)五種級別,按級別可得到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1-20代下線會員投資所獲利息一定比例的傭金,會員結構呈一分二(二或者更多)、二分四、四分八……的金字塔形式。
截止2015年7月,石英、梁永建、羅開新等人在公共賬號下直接或間接發展的下線人員240人以上,層級達八級,涉案金額2200萬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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