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Gox懸案新進展 互聯網法院趁勢而起區塊鏈
沉寂了4年半,被譽為比特幣史上排名第一的無頭公案,現如今終于又泛起波瀾,不知道此次的維權者,是否能如愿以償,索賠成功。
今天,一樁塵封4年的往事被重新提起。
日前,備受市場關注的價值7.2億美元的比特幣錢包,被一度懷疑是MtGox的舊錢包,如果猜測屬實,那么對“門頭溝事件”的受害者來說,自己丟失的比特幣終于有了音訊。
(向Bitfinex存入)
“門頭溝事件”距今已經過去了4年半之久,但是,該事件的維權者卻從來沒有放棄過。
而近日,又傳出了一則法院受理MtGox受害者索賠的消息,撥開云霧見光明,時隔4年,“門頭溝事件”的受害者終于等來了希望的曙光。
沉寂了4年半,被譽為比特幣史上排名第一的無頭公案,現如今終于又泛起波瀾,不知道此次的維權者,是否能如愿以償,索賠成功。
索賠無望的2014年
2014年,加密貨幣發展還處于初始階段,當時的MtGox作為世界排名第一的交易所,占據了全球80%的市場。而“門頭溝事件”的發生,85萬比特幣的下落不明,讓全球的幣圈都發生了一次大地震。其涉及金額之大,范圍之廣,絕無僅有。
而從MtGox平臺申請破產保護以來,平臺用戶就一直在嘗試使用法律手段獲得賠償。但是,由于當時相關政策和法律的不完善,索賠者的訴求往往都無疾而終。
2014年,一位東京男子以損失485枚比特幣,價值310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156萬元)向法院上訴。然而,卻被東京區法院認為比特幣“不適用于所有權”,駁回了原告索償請求。
對此,Masumi Kurachi法官表示,日本法律中的產權概念僅適用于占用空間并可以排他控制的有形資產。所以按照這個定義來看,比特幣是沒有所屬權的。審理中法官舉例表示,由于交易必須要接入第三方,所以不存在對比特幣排他性所有的狀況。
同年,芝加哥地方法院在受理一項針對Mt.Gox的集體訴訟中,裁定凍結Mt.Gox的美國資產,范圍包括 MtGox母公司Tibanne在美國的資產、MtGox在美子公司的資產和MtGox創始人 Mark Karpeles的個人資產,但并不包括 MtGox公司在日本的財產因為這一部分已經在美國和日本均申請破產保護。法官Gary Feinerman在當地時間周一宣布了財產凍結的裁定。
雖然凍結財產,但想要獲賠,也遙遙無期。顯然,在2014年,無論是美國還是日本,受害者想要拿回比特幣,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7.2億美元“蘇醒”,疑為MtGox舊錢包
還記得不久前的“95”“96”市場行情大跌事件。外界對于此次行情大跌的緣由眾說紛紜。但呼聲最高的分析,還屬一個塵封4年之久、價值7.2億美元的比特幣加密錢包出現了大額轉賬,從而引起了市場恐慌。
據悉,這個神秘的錢包中有111114個比特幣,相當于比特幣總供應量的0.52%。有人認為,這些休眠的資金突然轉移,可能對市場價格走勢產生破壞性影響。
而對于這個錢包的來歷,一名叫sic_silk的Redditt用戶提供信息稱有兩種可能。
第一種可能是,這筆資金與“暗網絲路”有關。第二種猜測是,這些資金很可能來自一個叫做MtGox的舊錢包。
對此,有分析稱,該原始錢包地址為:
1933phfhK3ZgFQNLGSDXvqCn32K2buXY8a,經過追蹤發現,該錢包似乎并沒有被鏈接到“暗網絲路”創始人DPR被捕時的錢包地址。
而據幣世界今日消息,比特幣安全專家WizSec也表示,存儲逾11.1萬個比特幣(價值約10億美元)的錢包并非來自絲綢之路(Silk Road)市場,也不是MtGox錢包之一。
如此看來,該錢包隸屬“暗網絲路”的說法遭到了不少人反對。
不過,對于該錢包是MtGox舊錢包的說法,WizSec對sic_silk的兩種猜測曾公開發表言論表示,“他們后來在帖子里猜對了,這是一條老牌比特幣巨鯨——MtGox,與暗網絲路無關”。
至于WizSec為何會出現兩種自相矛盾的說法,我們不得而知,但是不可否認的是,這個價值7.2億美元的錢包,現在還不能擺脫與MtGox的干系。
而對于該錢包是MtGox舊錢包的猜想,sic_silk還提出了依據,他分析,MtGox擁有的冷錢包地址已被沒收或仍為Mt.Gox所有,Mt.Gox于2014年2月申請破產,一個月后,該錢包資金于2014年3月轉移。這些錢包移動日期與前Mt.Gox CEO“法胖”在2014年3月7日(1dda0f8827518ce4d1d824bf7600f75ec7e199774a090a947c58a65ab63552e3)丟失的20萬枚BTC的移動日期非常相似。
如果存在這種可能性,那么對于MtGox的受害者來說,現如今這個價值7.2億美元錢包的轉賬,極有可能是在轉移他們曾經損失的比特幣。這又如何不讓人著急。
法院審理,獲賠有望
據共享財經今日消息,近日,MtGox發公告稱,已發布一個在線工具,以指導申請過程中的索賠人提交申請表,其中包含驗證索賠所需要的法律文件,以便法院進行審議。所有使用在線和離線方法提交證明索賠的申請人必須在2018年10月22日或之前提交申請。在此日期之后提交的任何申請不予考慮。申請將于2019年2月14日或之前轉交日本法院審批。
相比于獲賠無望的2014年,2018年,數字加密貨幣在法律法規方面得到了一定的完善。此次日本法院對于MtGox的審批,就代表了加密貨幣在法院審理中,已經取得了長足進步。
其實今年5月份,俄羅斯仲裁上訴法院已經承認,加密貨幣在其裁決中是具有價值的財產。盡管俄羅斯目前還沒有加密貨幣的法律框架,但這已經推翻了之前另一家法院的裁決。
而在今年6月,韓國最高法院在一起涉及色情網站從而沒收了191個BTC的案件中,維持了原判。韓國最高法院裁定,政府可以沒收違法所得的加密貨幣,因為加密貨幣是具有經濟價值的資產。
據韓國金融服務委員會主席Choi Jong-gu的說法,“最高法院承認虛擬貨幣的資產價值,至于虛擬貨幣到底是不是金融產品還另當別論。”
而在6天前,一名紐約聯邦法官裁定,美國證券法將可以適用于起訴加密貨幣的欺詐案件。
事實上,不僅是美國、俄羅斯、韓國、日本等國家完善了法院對于加密貨幣案件的裁決,其實在我國,法院處理加密貨幣相關案件雖“不易”,但是也在逐步發展。
根據我國司法機構公布的數據,截至到今年8月第一周,一共有275起與加密貨幣有關的法律案件,其中126起是刑事案件,涉及財產和經濟犯罪。另有107起涉及違約和管理不善的民事案件,其中2起是行政案件。
對于這些涉及加密貨幣交易的案件,中國法院認為很難在這種情況下進行裁決,法官們無法清楚地確定這些經濟活動的合法程度。但是,在一起中國一家加密貨幣交易所與該交易所一名用戶的糾紛中,北京一家法院發根據合同法將該糾紛視為民事案件進行裁決。
區塊鏈存證,為維權開辟道路
雖然我國法院對加密貨幣案件的處理有些“頭痛”,但是區塊鏈技術在我國法院審理、依法維權的進程,已經獲得了跨越式發展。
今年6月底,杭州互聯網法院在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中,首次確認了采用區塊鏈技術存證的電子數據的法律效力。
9月7日,在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中,首次認可了通過區塊鏈形勢存取的電子證據,在符合真實性的條件下,可以作為有效證據采納。
9月9日,北京互聯網法院掛牌成立,這是繼2017年杭州互聯網法院成立后,我國成立的第二家互聯網法院。值得注意的是,在北京互聯網法院成立后的第一案——“抖音短視頻”訴“伙拍小視頻”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中,第三方取證平臺通過電子簽名、國家授時中心可信時間、區塊鏈等技術保障進行電子取證、存證。
而就在今日,杭州互聯網法院宣布,司法區塊鏈正式上線運行,成為全國首家應用區塊鏈技術定糾紛止爭的法院。據記者了解,司法區塊鏈可以讓電子數據得生成、存儲、傳播和使用得全流程可信。這意味著,依靠區塊鏈技術,我國互聯網法院正在為維權開辟新的道路。
數據顯示,相比于一般法院,互聯網法院的審判效率提高了不少。截至2018年8月底,杭州互聯網法院共受理互聯網案件12103件,審結10646件,線上庭審平均用時28分鐘,平均審理期限41天,比傳統審理模式分別節約了50%-60%的時間。而區塊鏈技術在電子存證的可信度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法律一小步,區塊鏈維權一大步,在互聯網法院的推進和支持下,相信區塊鏈的潛力會進一步被挖掘,投資者維權會更加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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