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討論Token的分類及ICO合規性區塊鏈
專家告訴立法者,ICO和數字貨幣的監管缺乏透明度。
據了解,9月25日,來自華爾街的主要公司以及加密公司的45位代表參加了華盛頓特區舉行的關于討論ICO及加密數字貨幣法規的會議。
國會議員沃倫戴維森Warren Davidson在選舉前一周的最后一次立法會議上主持了“加密圓桌會議”。據悉,專家告訴立法者,ICO和數字貨幣的監管缺乏透明度。
圓桌會議參與者討論了“Token分類法”,目的是描述ICO代幣的定義以及在模糊的監管框架方面所存在的不確定性。
專家們提出了遵守規章和保護消費者的原則,其概述了應根據不斷發展的技術來實施相應的監管辦法。
協議實驗室的總法律顧問Marvin Ammori在談到會議討論的主要觀點時,其強調了與現有Token分類相關的“一連串不確定性”。
Ammori列舉了分散文件存儲項目Filecoin (FIL)所面臨的問題,聲稱該公司在2017年成立時,曾認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會將其視為一種證券。
Chia Network總裁Ryan Singer也加入了該討論,他指出最近SEC提出了有關以太坊的問題,SEC認為“山寨幣不會作為一種證券進行監管,而是當作一種大宗商品來進行監管。“
Singer同意Ammori的觀點,并強調該行業的主要問題是缺乏透明性,也沒有關于什么是“足夠分散”或“功能足夠強大”的基本定義。
Andreessen Horowitz首席運營官兼首席法律顧問Hilary Kivitz建議,在融資階段運營的代幣應被視為證券。Kivitz還提出了一般Token的定義,強調Token的激勵應“符合ICO網絡所有參與者的利益”。
Kivitz指出,“代幣是促進共享網絡發展的一種資產,每個參與者都能從網絡的增長中獲得價值。”
其他與會者認為,目前的法規不僅含糊不清,而且已經過時。加密安全公司Harbor的首席執行官Joshua Stein表示,對于分散式應用程序(DApps)中的實用Token,證券法規“不起作用”。Stein總結說,現行的證券法只適用于傳統的證券法,“它們并不適用于”ICO行業。
美國商會的Kate proch認為,做好三件事,加密行業“就不會走向海外”,即協調監管、明確定義以及與監管者接觸并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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