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比特幣、以太坊不是證券,但事情并沒有這么簡單區塊鏈
SEC對加密貨幣的持續高強度關注,牽動著整個加密貨幣市場的變化,對加密貨幣的證券性質認定與否,意味著SEC對于加密貨幣監管政策的底線,雖然SEC很多官員對加密貨幣持非證券化的態度,但是,政策監管卻一直在路上。
14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企業金融主管William Hinman在“雅虎全市場峰會”上發表演講,稱比特幣和以太坊等加密貨幣不是證券。
久旱逢甘露,此消息一出,低迷的市場反應強烈,部分數字貨幣瞬間暴漲10%以上。
William Hinman是誰?
他領導的部門,主要負責督促和指導上市公司合規,保護投資者的知情權,并對新型金融產品提出監管方法。
其地位,在SEC的中至關重要。特別是在區塊鏈資產通證是否是證券這個問題上,可以說他的意見極其重要。
如果一個區塊鏈通證被認定為證券,那么ICO行為就要嚴格受到《證券法》管轄。注冊和長時間鎖定是必須的,在發行量和信息披露上也會有非常嚴格的要求。
如果區塊鏈通證不是證券,那么SEC沒有權力對其施行監管,在市場需求充足的情況下,ICO的泛濫很有可能會延續下去。
William Hinman在發言中明確表態,“去中心化程度與真·應用場景”兩個關鍵屬性是得到“證券認定豁免”的最關鍵之處。
并且,他明確舉例了比特幣和以太坊,強調它們的充分去中心化是“非證券”的免死金牌。
1. 什么是證券?
美國最高法院有一個專門用來判定一個合約是否為“投資合約”的“Howey 測試”。
“投資了一筆錢,并且期望僅僅通過別人的勞動來為投資增值,就是證券。”
舉個橙子的例子。
如果你花10元,買了一個橙子,并且吃了,那不是證券。
但是,如果你同樣花了10元,委托橙子攤把橙子榨成了橙汁出售,并通過橙汁出售獲得了11塊錢。這就可能被“Howey 測試”認定為證券了。
同樣的道理,如果你投資某種區塊鏈通證,是希望項目團隊通過技術建設、落地應用、推廣或者純炒作的方式,來把項目估值做大,以便你在二級市場上出售套利,那么你就是在投資證券。
Hilman昨天也對這個問題做了非常明確的闡述。
“證券的邏輯同樣可以應用到數字資產,哪怕是一行代碼,只要它向非生態使用者出售,并且通過特定的項目方來運作獲得增值,那么極有可能被認定為證券。”
“非生態使用者”指得是沒有應用場景,“特定的項目方”指得是非去中心化。
因此,一個項目如果有足夠的“應用場景”,也就是說它的代幣大部分都在自己的生態中被消耗了,那么多它就不是證券。
或者,一個項目“沒有一個中心化的團隊”,也無法依靠中心化團隊的運作來為投資者增值,它也不是證券。
“真·應用場景”和“去中心化”,只要兩者符合一條,就很難認定為證券。
2. 應用場景和去中心化的雙保險
先來說說應用場景。如果投資者參加某個項目的募資,是未來可以獲得這個項目的服務,那么這樣的募資就不是證券銷售。
就像你去網吧充值點卡,是為了獲取上網時間,而不是溢價賣給同學一樣,有核心應用場景的項目,其投資者的投資心態,更多得是“加油”,而非投機。
比如以太坊在2017年下半年價格的爆發,更多是源于供不應求。
95%的ICO項目基于以太坊網絡,以太坊形成了自己的“項目孵化場景”。
很多投資者去市場上購買以太坊,是為了參與項目“梭哈”,而不是為了幾天后出售以太坊獲利。
以太坊的智能合約,具備區塊鏈有史以來最好的“落地性”。
這就是一個項目具備實際“應用場景”的體現。
當然,目前來看,對于以太坊和比特幣是否“不屬于證券”這件事還遠未蓋棺定論。
它們,仍需要通過包括“Howey測試”在內的種種關卡,最終通過審慎的法律考量,才能最終完全擺脫“證券之名”。
但是,這里還有個另SEC非常頭疼的問題。
如果有朝一日,比特幣和以太坊真的被認定為“證券”,那么,SEC就需要找到它們的“主體”,來配合一系列的監管工作。
但是,這樣的“主體”似乎并不存在。
雖然Vitalik已經成為了以太坊的象征,但是V神和他的團隊并沒有“控盤”以太坊。他領導的以太坊基金會,也僅僅是作為以太坊的非盈利治理機構,本身只是以太坊生態的一部分,并不是“董事會”。在法律上,本身也不用對以太坊這個項目負責。
而比特幣更是如此。
神秘的創始人中本聰從來就沒出現過,整個項目9年來都依靠分布于全世界的礦工和社群來運行。
所謂“冤有頭債有主”,比特幣和以太坊,就算是債,警察也不知道該找誰要。
所以,比特幣和以太坊,算是上了“應用”和“去中心”的“雙保險”。
3. 緊箍咒還在
雖然以太坊似乎已經“上船”了,但是它的“孩子們”目前來看很難避免溺水的命運。
ICO項目中的“空氣率”可能超過95%,“應用場景”無從談起。所發的通證,除了在二級市場短期套現獲利,似乎永遠不可能在內部生態進行有意義的“燃燒”。
而空氣項目的“去中心化”更是無稽之談。大量的代幣控制在少數人手中,莊家拉盤割韭菜,這些在幣圈都已經是老生常談。
在這樣的大環境下,數字貨幣交易的參與者們,更看重的是項目方的炒作甚至傳銷能力,往往是一上交易所就砸盤走人,“價值投資”無從談起。
所以,面對這個混亂的市場,Hinman的后半句話才更重要。
“多數代幣是證券,將受到SEC和相關證券法律的監管”。
對比特幣和以太坊的上岸,市場進行了短期的利好反應。
但是長期來看,“監管風險”,仍然將持續成為數字貨幣市場最頭疼的緊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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